第44章
他在失忆犯傻。而厉非一直都完完全全认得出爱人。 毕竟这个世界哪里会真的存在穿越这么离谱的事情。 他应该确实只是失忆了,这几天一直在认知失调脑筋不正常。但即使是不正常,在厉非眼里他也傻傻的很可爱。 “” 这才是一切的真相吧。 十六岁那年隆冬的暴风雨,其实早就停了。 哪怕曾经再如何昏天黑地、寒潮嘶吼,可他终究是死不放弃、咬着牙坚持活过了那段日子。 就这么成功长大,人生也慢慢走向正轨。 如今总算到了雨过天晴的一天,他终于可以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双手创下事业,遇到世界上最好的人。虽然曾经那些不堪回首的辛酸和苦难,还会不时突然来袭、隐隐做痛,却终究已经是“过去”了。 而现在,窗外阳光灿烂。 是绿树如茵的盛夏。 他将来的人生,也都会是草长莺飞,岁月绵长。 在这无尽温暖的,蝉鸣的夏。 傅斯霆开口向厉非要那个尹以豪早就给他的u盘。 但问完立即就反应过来,其实没必要。毕竟,他就不信以二十八岁傅斯霆在家里美美贴了五面照片墙的程度,他的手机里会没有求婚的海量归档储存? 果然是有的。 傅斯霆迫不及待马上想看,他都当了十天的傅小霆了,足够了。他想多看看回忆,早点变回厉非喜欢的那个成熟的爱人,不要总在这里犯傻招笑了。 他永远不会忘记昨晚厉非笑话他,说他纯洁,说他笨笨的,说他连亲吻都不会。 二十八岁的傅斯霆都会在钢琴上玩了,他连接吻都不会?! 啪。手机却被抢走,厉非将他一把摁回枕头里:“别闹!你还没完全退烧,不能看屏幕。不然病好以后会头晕。” “” 傅斯霆无力反抗,却又很急,被喂退烧药时忍不住小小地在厉非指尖咬了一口,以示不满。 “乖乖睡觉,”厉非不理他,不由分说给他塞好被子,“就算好了也不许看那些。” “” “我说不定这辈子就只能拥有傅小霆十几天,还想认真好好养一养呢。你干嘛这么急变回原装正版?” “” 退烧药绝对有催眠效果,傅斯霆没几分钟就眼皮沉重。半梦半醒间,他默默觉得自己的人生多少有点荒谬 当他自认为是十六岁穿越而来的傅斯霆时,天天为比不上二十八岁的那个自己而自顾自破防。 可现在,他基本确定自己就是二十八岁的失忆傅斯霆了,又开始不爽厉非想要多养几天小霆。 所以,现在是二十八岁的傅斯霆被嫌弃了吗? 他觉得十六岁的小霆更好了? 傅斯霆再度陷入沉睡后,这次梦的场景又变到了一个明亮豪华的珠宝店里。灯光柔柔照着玻璃展示柜,丝绒托盘上是一只深棕色的胡桃木小方盒。 厉非说:“打开看看。” 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盒子盖上有小灯,打开后刚好照亮里面的柔白丝垫上,上面躺着的两只精致的戒指。 傅斯霆嗓子骤然有些涩哑:“是小狐狸和玫瑰花” 两只戒指的戒身都是铂金和黄金混合,颜色非常和谐,一看就是一对。其中一枚的造型分明是造型自然流畅的一只狐,小狐狸的长尾巴巧妙地弯曲环绕形成了戒圈。 另一只则乍一看更朴素些,但细看戒指的侧面也雕刻着精美的荆棘玫瑰纹,细腻的磨砂质感给戒指增添了一份低调的奢华分量。 厉非修长手指拿起那只小狐狸:“来,宝贝试试。” 狐狸戒指正好是傅斯霆的号,就像一只俏皮的小狐狸缠绕依偎在手指。厉非也把玫瑰花戒指戴上。 “用你最喜欢《小王子》做咱们的婚戒,还满意吗?” “”满意,当然满意得不得了。 但可能二十八岁的他真的恃宠而骄了,那一刻,他是用一种梦游且迷惑的眼神望着厉非。明明心脏那么雀跃,他不该在这种时候吹毛求疵。 但,小狐狸和小王子可以是一对。 小王子也可以和玫瑰花是一对。 这副对戒却是小狐狸和玫瑰花,怎么情敌变情人吗? 厉非差点没被他的“情敌变情人”笑死。 “是这样的宝贝,”他耐心跟傅斯霆解释,“你觉得自己是小狐狸,而我是你的小王子。但我是小王子时,我觉得你是我的玫瑰花。” “所以,才做了小狐狸和玫瑰花。” “” “” 店外是霓虹灯火。 厉非微笑看着他,强硬捧起他的脸不许他移开微红的眼睛:“傅斯霆,我们都要结婚了。” “但我是不是一直以来,都说的不够。” “谢谢你愿意喜欢我。” “我是不是一直没有告诉你。我真的很开心二十二岁的傅斯霆能跟我相遇。也很开心二十五岁的傅斯霆愿意和我在一起。更很开心二十八岁的傅斯霆能答应我的求婚。这对我来说,真是无上荣幸。” “谢谢你让海上的幽灵船有了停泊的港湾。” “” 明明是他该谢谢厉非。 谢谢厉非愿意喜欢他,谢谢厉非肯一辈子和他在一起。这对他来说,才是无上荣幸。 还有。 谢谢你,也给了十六岁的傅小霆幸福。 让他能在黑暗的尽头窥到一隅璀璨星空。 两只戴着对戒的手紧握在一起,走出珠宝店时,京市的冬天也迎来了那年的第一场鹅毛大雪。 纷纷扬扬,如同棉絮一般落在掌心里。傅斯霆想起老家那个中部不知名的小城市的冬天,也总会下很大的雪。 但是和京市的雪又略有不同。 他家乡的雪,落在地上更像一层细密的盐粒。不像京市的雪,总有一种蓬松云朵般的质感。 他回过头,想和厉非说什么。 可茫茫大雪之中,突然只剩下他一个人。厉非消失了,珠宝店消失了,周遭什么都没有,只有白茫茫的一片。 过于盛大的幸福像一场有礼节的谢幕。 傅斯霆恍惚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阚白云声音惊喜地叫起来:“校长,您来看一眼,傅同学是不是好像醒了?” 那一刻心脏骤停。 可下一秒,耳边却又是厉非熟悉的声音:“傅斯霆,傅斯霆,醒醒。” 传说中童话世界的王子都有魔法。 或许这一刻,是王子的魔法结界,把平民少年又一次救回了童话。傅斯霆睁开眼睛,厉非温暖的手正摩挲着心脏:“呼吸,傅小霆。好好呼吸!” “” 那一瞬,他近乎劫后余生一般地静默。 呼吸逐渐平复,脊背却整个发凉,他注意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厉非也注意到了,剥掉他汗透的睡衣给他换上干爽的。 傅斯霆想要配合,却发现自己完全动不了。 “我的宝贝怎么那么容易做噩梦,这次又梦见什么了?” 身体像是被千斤巨石压住一样,连指尖都无法挪动分毫。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地方好像就只有眼珠。 可能是那这一刻的眼神太绝望了,厉非眼中闪过一抹心疼:“傅小霆,你怎么了?回回神。” 厉非的白衬衣今天是淡淡柑橘香味,他的皮肤很热,拥抱有力。 一切触感都那么真实,令人安心。 可明明被他紧紧圈在怀里,枕着沉稳有力的心跳,傅斯霆还是绝望地闻到了越来越重的病房消毒水气味。 阚老师和医生们交流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嘈杂。 作者有话说: 如果中间些觉得哪个剧情点貌似有bug的话,实际上看到后面会发现应该是没有的。这一章在一些强逻辑的同学看来肯定是貌似有bug,但其实没有。 放心,虽然小霆的人生虐虐的,但他跟老婆全篇都是甜甜的。 第30章 很快,不仅耳边的声音越来越嘈杂,身边的一切舒服的丝被、琉璃水母灯,也都逐渐模糊。 就连被拥抱的温度,都开始渐渐变淡。 真的到了这一刻,傅斯霆反而突然比任何时候都冷静。 没有哭,没有发疯一样恐惧地抓紧厉非的衣角,绝望地说我舍不得、我不想走。 他只是很努力很努力,终于从喉咙深处挤出一点点声音,轻轻叫了他一声。 “厉非。” “嗯?” “我想知道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什么地方。” 当什么都从指尖溜走、分崩离析时。他唯一想要死命抓住的,只是再多一点点细节。 再多一点点真实感,能让他在无尽怀疑和迷茫的泥沼里继续挣扎,而不至于彻底溺毙。 “我们第一次相遇啊,是在你念大学的京市。燕郊的Campbell轻奢品牌店。” “奢” “嗯。我那天刚好需要一条新领带,而你正好在轻奢店里兼职做店员。” “” “可你之前,不是说,我大学,学的计算机” “是,你学的计算机。但当时你还没毕业,好像是利用不上课的空余时间在兼职在赚外快。” “那一年你二十二岁,在念大四。” “” 傅斯霆的心脏重新跳动了一下。 他清楚记得在那个关于结婚戒指的梦里,厉非也说,他们在那个年纪相遇。 对得上。 “那,还有六年。” “是啊,”厉非垂眸,贴在他的额边温柔蹭了蹭,“对十六岁的小霆而言,是还有六年。” “” “” 六年。 傅斯霆的默默在心里跟自己说,真好。六年而已。 六年虽然也很漫长,但至少比十二年短了一半。六年之后就能够遇到厉非,起码还不是那么的遥遥无期。 六年,他应该可以撑过去。 可以咬紧牙关撑过那些孤独的日日夜夜。 他就这么绝望又不停地安慰着自己,直到厉非垂下颈子,温柔地埋在他的肩里。 “傅斯霆。” 他说:“要是我也能‘穿越时空’,就好了。” “那样,就可以回到傅小霆的十六岁,每天陪在你身边保护你、照顾你。开开心心地养你。” “每天都给你买零食,带你去游乐园,帮你买新衣服,把你喂得健健康康茁壮成长,在你每一次做噩梦的时候都及时把你叫醒。” “要是能一起长大就好了。” “如果我当年是在国内念的高中该多好。” “如果我们在同一个高中念书,我就可以一直护着你。” “如果我们从小就是电视剧里的那种烟火巷里的竹马,该多好。” “” “厉非。”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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