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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看向远处,说道:“将军,今夜不对头啊。” “怎么不对?”叶长庚走近一步,瞬间警惕。 这士兵名叫朱彦,长得虽然贼眉鼠眼,却机灵得很。 “太静,”他悄声道,“你听,连鸟叫声都没有。” 往日夜晚值守,树林里叫得最欢的是蟋蟀之类的小虫子。进入深秋后,蟋蟀少了,但鸮鸟的叫声总是不断的。 士兵讨厌那个报丧一样的声音,总会丢石头驱赶。 鸮鸟走了,还能见夜鹰和蝙蝠飞过,老鼠在地面吱吱呀呀爬着,觅食的野兔受惊地逃窜,惊飞栖息在树叶上的萤火虫。 但是今晚实在很安静,除了篝火燃烧的毕毕剥剥声,静得像是他们耳聋了。 叶长庚向远处看去,突然一手握紧刀柄,一手把朱彦往身后拉。 “快回营地,叫醒大家,狼群来了!”他的命令急迫又有条不紊,朱彦头皮发麻怔在原地,被叶长庚重重拍在背上,才想起来奔跑。 “起来起来!”他敲着腰里示警的铜锣,“有狼群袭击,快起来!” 营地大乱,远处的狼群也不再隐藏行踪。 一匹一匹,它们像奔向羊群狩猎的幽灵,闪电般向营地袭来。 叶长庚只来得及从篝火中捡出烧得最旺的木棍,便跑向进出营地最宽阔的道路。狼群已经来了,它们撞飞阻击的士兵,扑向人群,也扑向营帐。 叶长庚挥动火把吓退一匹狼,那匹狼却并未逃跑,而是同其他狼一样,疯狂地扑向其他人。 “保护吐蕃使团!”叶长庚喊道,“用火!用刀!围在一起,不要单独抵抗!” 他的命令让混乱的士兵稳定心神迅速集结,而叶长庚自己,也突然想到了什么。 狼! 一个月前,他狩猎到一匹雪狼。莫非那匹狼竟然是头狼吗?头狼死去,狼群是一定会寻找复仇的。 那雪狼被叶长庚剥皮,一半皮做成护膝,还有一半就挂在营帐内。 他迅速向营帐冲去,从墙上取下狼皮,又把装信烟的袋子绑在身上,跑出营帐。 “三队上马!”他喝道,“其他人守卫营地!” 将士齐齐应声,叶长庚翻身上马,用刀割开胳膊,往狼皮上抹了一片血迹。 “你们的头狼是我杀的!”他甩动那条白色的狼皮,喊道,“要报仇,跟我来!” 马匹惊叫着扬蹄,窜出营地。那些狼嗅着血腥味紧随其后,在窄小的道路上,扬起一片尘土。 叶长庚在前,三队十人在后,中间夹着二十来匹野狼。 跑到空旷处,叶长庚丢下雪狼皮。 那些狼一拥而上,争夺片刻,已然决出胜负。率先抢到狼皮的,便是新一任头狼了。 那头狼口中咬着狼皮,退后几步,而它身边的野狼,像是听到了什么号令般,向叶长庚扑来。 叶长庚没有惊慌,他跳下已经受惊不听指挥的马,人落地,弓已经在手中握紧,箭矢射出去。 跑在最前面的狼头顶中箭翻滚在地,第二匹、第三匹,三匹狼中箭,其余的已经冲到面前,弓箭也就没有作用。 弃箭用刀,第四匹飞跃而起的狼咬到叶长庚的肩膀,叶长庚忍痛挥刀,剖开野狼肚子。 狼吃痛掉落,奔跑时踩到自己的肠子,摔在地上,奄奄一息。 叶长庚喋血而立,在黎明浅淡的晨光中,如战神从天而降。 狼群围着叶长庚,逐渐形成一个小圈。它们小步奔跑试探,却不敢进攻。叶长庚取下信烟,放倒在地上,燃放。 “咚咚咚”几声巨响,信烟向四周炸开。 狼群惊乱一阵,不远处传来嚎叫。 那叫声凄凉悲伤,又带着中气不足的退意。 狼群闻声而散,向远处跑去。 此时三队人马才追来,他们纷纷举起弓箭,叶长庚勒令他们住手。 “够了!”他道,“狼群已经得到白狼皮,不会再跟着了。” 有人去追跑走的马,有人上前给叶长庚简单包扎伤口,叶长庚低下头,看到被他剖开肚子的狼还没有死。 “有针线吗?”叶长庚询问跟来的一名士兵。 那士兵连忙掀开马匹褡裢,取出针线,有些担心道:“等回去了,让大夫缝吧?” “不是我。” 叶长庚说着蹲在野狼身边,野狼要逃跑,却无法站立。他把那些掉落的肠子塞回野狼体内,看了看,肠子没有断,兴许能活。 叶长庚不擅长针线,只是把狼皮对在一起,粗糙地缝合好,洒上金疮药,叹了口气。 “救它干什么?”部下面露不解。 “原是我猎狼触怒了它们,”叶长庚道,“到底是条命。如果不管,它会活着看自己被野物啃食。” 肚腹剖开暂时不会死去,但秃鹫或者豺狗很快就会来。 部下扶起叶长庚道:“快回去吧,将军的伤口也耽误不得。” 好在营地损坏不大,抵挡及时,有几名士兵受伤,伤得还没有叶长庚重。 吐蕃使团亲自迎接叶长庚,见他安然返回,便双手举向天空,大声说着吐蕃话,为叶长庚祈福。 叶长庚对他们点头,使团散开,露出正中站着的吐蕃公主。 她穿一件蓝色的偏领大襟裙,头戴金丝缎狐狸帽,胸前挂着一个金项圈,上面缀满五彩宝石。面纱挡住了她的脸颊,露出一双勾魂摄魄的丹凤眼。 她会说汉话。 “叶将军,你受伤了。” 虽然看不到她的面容,但却能从那双眼睛里,感觉到关心和担忧。 军中大夫拎着药箱跑过来,叶长庚对吐蕃公主简单施礼,便向营帐走去。 没想到大夫刚刚拆开粗糙包扎的伤口,吐蕃公主就到了。 “我来吧。”她手里拿着一瓶药水,对大夫道,“狼牙有毒,只是止血包扎,很快会发热生病的。” 叶长庚站起身,推辞道:“承蒙殿下关心,怎么能劳动您亲自……”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夫就识趣地溜出去。 吐蕃公主对叶长庚笑笑,柔声道:“奴家一路有将军保护,才能安然无恙。我们那里不像汉人有这么多规矩,为您治伤,是奴家的本分。” 她说着话,手指已经碰到叶长庚的胳膊。 因为个子不高,她轻轻地踮着脚道:“请将军坐下。” 叶长庚有些别扭地坐下去,吐蕃公主弯下腰,把药水倒在叶长庚伤口上。一股凉意在伤口边缘散开,叶长庚以为已经结束,正要说话,吐蕃公主的手指已经碰到他的肌肤。 她细长柔嫩的手指轻轻聚拢,挤出伤口内的血水,连挤三次,又用药水冲洗三次。 或许是弯腰太久不太舒服,她竟然缓缓跪下来,身子贴着叶长庚,似乎是无意,又用尽了风情。 一位身份尊贵的公主,跪在他身边,洁白的面纱时不时拂动他的胳膊,细长的丹凤眼满含情谊,细致入微为他治伤。 叶长庚脸颊通红扭过头去,一直到吐蕃公主轻轻说了声:“好了。” 叶长庚转过头,竟然见她掀开面纱,正对着伤口上多余的金疮药吹了一下。 药粉散开,叶长庚的眼神也失神地散开。 他没敢注意公主长得怎么样,只觉得浑身滚烫。 “请将军好好养伤,”吐蕃公主柔声道,“对了,将军还不知道奴家的名字吧。格桑梅朵,烦请将军记得。” 她已经重新戴好面纱,除了那双迷人的眼睛,看不出什么表情。 但她的声音,又羞怯,又自然,有一种迷人的矛盾感。 “末将记住了。” 叶长庚木木地回答,感觉自己像站在云彩上,稍不留神就可能跌落下去。 虽然在朱雀大道拒绝了李策,但叶娇还是给哥哥写了一封信。 内容很简短。 不要从甘州经过,切记。 把信交给最快的驿站,叶娇骑着马儿在街上溜达。慢慢地,走到了公主府外面。 她想起吊唁那日,自己同李策眉来眼去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的心情就似乎有些不对。但叶娇粗心,只觉得是场合原因。 叶娇对着公主府的门,叹了口气。 正要离开,里面忽然走出来一个身穿孝衣的门房。 “是叶武侯长吗?”那门房恭身道,“我们小姐想请您一叙。” 长公主的女儿舒文如今正在孝期,是不能出门的。 要见人,只能请人到府上来。但这里不久前才办过丧事,不是关系特别亲密的,轻易也不会登门。 叶娇怀疑自己在人家门口晃荡太久了,才惹得舒文以为她有事要办。 把马绳丢给门房,叶娇在丫头的引路下,见到舒文。 她倒不是为了叙话,是为了让叶娇帮忙送东西。 给严从铮。 …… 第69章 叶娇跪坐在凭几前,双手托着下巴,胳膊支着桌案,有些懵懂地歪着头。 “什么东西啊?” 她头上的钗环轻轻晃动,一串晶莹圆润的珍珠垂在脸颊上,点缀得面容异常瑰丽。 舒文跪坐在叶娇对面,身穿裹肩白色襦裙,裙裾下摆绣着许多椿树枝叶。 庄子以上古大椿代表长寿,人们便也用椿树的枝叶表达对父亲的思念。 舒文递给叶娇一张银票,解释道:“先父在世时,原本已受命到甘州赈灾。但他还没有出发,就摔伤休养了。中秋家宴那日,先父听说赈灾不力,甘州有百姓甚至离籍流浪,便觉得内疚不安,难过了许久。” 所以虽然驸马爷已经去世,但舒文为了告慰父亲在天之灵,把她攒的银票拿出来,请叶娇转交给严从铮。 严从铮的父亲是户部员外郎,正在负责赈灾的事。 舒文说,她在守孝,不能出门。这些银票代表她的心意,只要用来赈灾,做什么都可以。当然,最好严副统领能亲自安排,她会更放心。 听着舒文慢慢诉说,叶娇渐渐坐直了身子,肃然起敬。 她看一眼银票的数额,足足两百两。 “好,”叶娇把银票收起来,“这个腿儿,我跑了!” 她说着就要起身,舒文说还有一样东西请她转交。 是一本厚厚的书卷。 “这是皇室牒册,”舒文郑重道,“由宗正寺管理。先父故去时,官员把牒册送过来,要重新修纂长公主府亲眷族谱。母亲没有空,我抽空核对过。也劳烦叶小姐送去。” 驸马爷过世,当然是需要在族谱上标注的。 “宗正寺怎么走?”叶娇还不太清楚各个衙门的位置,“在太常寺那边吗?” “这个容易,”舒文道,“你路过赵王府时,请九哥带你一起去,就好了。太常寺下辖负责陵墓的诸陵署,九哥跟他们很熟。” 这怎么送东西还得拐弯找人呢? 叶娇抱着牒册点头,忽然又觉出什么不对来。 “舒小姐,”她逐渐清醒警觉道,“你知道严指挥使晋升副统领的事了?” 看来舒文虽然在守丧,消息却很灵通。 “知道。”她露出一丝笑。 “那你肯定也知道我跟李策闹掰了吧?”叶娇把牒册丢给她,“你这是试探我们有没有和好吧?” 舒文讪讪地站在原地,有些尴尬。 “我……”她嗫嚅道,细长的瑞凤眼紧张地四处看看,唯恐叶娇生气,又不太擅长掩饰心思。 叶娇哼了一声,迈步向外走去。 皇族的心眼都太多了,多得像一百年不洗澡后身上长的跳蚤。 舒文着急地追上去,追到院子里,才拉住叶娇的衣袖。 叶娇猛然回头,气极的样子吓得舒文又松开手。她脸颊羞红,小声道:“其实……其实我不光想试探你和九哥。” “你还想怎样?”叶娇气嘟嘟地问。 她是心思简单的人,不喜欢玩弄心机。 “我还想,”舒文小心翼翼道,“还想让你察觉,我喜欢……喜欢……” “你可以喜欢李策,”叶娇道,“反正我是不要他了。” 你们俩王八配绿豆,势均力敌、棋逢对手,婚后生个孩子像莲藕,心眼儿更多。 “不是!”舒文摇着头,眼中充满泪水,“我喜欢严……严!” 她羞得连姓名都说不全。 “严从铮啊?” 叶娇立刻眉开眼笑,仿佛心中有一块石头落了地,被利用的愤怒没有了,气也烟消云散,开始为舒文想办法。 “你怎么不早说?我和李策的事你不要管了,严从铮那里,只送银票吗?要不要送点好吃的?写信吧?情意绵绵那种,如果暂时写不出来,可以抄《诗经》,里面有很多。” 舒文示意她声音小些,拘谨地攥着手帕道:“我听说他喜欢你。” 所以才让她去送银票,想让她知难而退吗? 叶娇看着舒文,又有点恨铁不成钢。 “我和严从铮只是朋友。你要是喜欢他,就赶紧下手!别被别人抢了去!” 严从铮长得好,脾气好,年纪轻轻青云直上,抢手得很。 舒文看着叶娇,露出感动的神情。 几刻钟后,叶娇来到禁军衙门,把银票和信件交给严从铮,不等他说什么,便往外走。 严从铮却并不急着读信。他把那些东西放在桌案上,跟着叶娇走出官衙。 “不用送了,”叶娇负手走路,看起来娇俏可人,“副统领肯定很忙吧。” “嗯,”严从铮道,“今日早朝,圣上因为甘州流民的事大发雷霆,先是责骂了家父,又让楚王殿下负责此事。” 叶娇停下脚步,抬头看他。 “今日你们怎么都喜欢提他呢?”她露出不解的神情,“楚王是谁,李策是谁?还不如跟我说说西市又开了什么食肆。哦,也不用你说了,我天天在那里逛着呢。” 还是带薪逛街,想起来就觉得占了朝廷大便宜。 严从铮闻言爽朗地笑了。 “好,开了什么店,随后请我吃。” “成,”叶娇对他眨眨眼,“记得带上舒文小姐哦。” 她特地说了舒文的全名,免得严从铮带上别的姓舒的。 严从铮含笑不语,叶娇挥挥手,人已经走了。 接下来去宗正寺,应该就在太常寺官衙里。 宗正寺掌皇九族六亲之属籍,李姓皇室凡生育子女,都要及时申报宗正寺,以便编入谱牒中。 牒册是吧? 叶娇瞅了瞅怀里包裹严实的卷册,轻轻抽开一根麻绳,又连忙松手,装作若无其事坐回马车。 想看。 百爪挠心般想看。 她索性闭上眼睛,三两下抽开麻绳,解开裹布,翻开其中一页,迅速地看了一眼。 映入眼帘的是李璟的名字。 对李璟没兴趣。 李璟排行第五,那往后翻几页,就是李策了吧? 为什么要看李策?他是谁啊? 叶娇翻了个白眼,又把卷册合住。马车吱吱呀呀向前,转眼就要到太常寺官衙门口。 罢了!关注一下死敌,也蛮好嘛。 叶娇仔细向后翻,翻到李策那一页。 因为李策尚未婚娶,属于他的谱牒很干净,只记录了他的生母和生辰。 叶娇迅速在心中记下那列字。 “壬午年辛亥月丁亥日戌时三刻。” 很好记嘛,这不就可以交给王迁山合婚了? 呸!才不跟他合。 叶娇把牒册重重盖住,捆绑结实,送交宗正寺。 阎季德带领的十万禁军,驻扎在长安城北百里处的杨泉山。 每年秋天,禁军都会抽出精锐,在杨泉山以南平坦区域操练。大唐以武立国,圣上常常担心太平的日子久了,军队会懈怠软弱。 已是秋末,阎季德却仍穿着单衣,站在操练场北边的平台上,看着队列整齐的士兵。 下属陪在他身边,恭维道:“今年统领大人亲自督训,效果比往年好上不少。看我大唐禁军,军威浩荡!勇猛无敌!” 阎季德谨慎地笑笑,没有说话。 其实不是他想待得久,是因为京都已经容不下他。 田迎雨死了,不知道皇帝掌握了多少证据。 但阎季德知道,提拔严从铮,就是对他的震慑。他仔细查过,田迎雨死亡前后,严从铮跟李策走得很近。 “你刚从京都回来,”阎季德道,“我听说,赈灾的事,圣上交给楚王了?” “是啊,”下属道,“那些流民可得好好管管,昨日末将抓住一个,竟然敢偷吃咱禁军的马料。” 虽然是给马吃的,但里面能拣出粟豆之类的谷物。对于快要饿死的流民来说,暂时也能活命。 地震后甘州房倒屋塌,为了重新建房,许多人变卖庄稼田地。结果房子还没有建好,就饿得脱籍乞讨,四处奔走了。 阎季德的唇角浮现一丝笑,仿佛一件大事将要解决。 “不要再抓流民,”他的手指触摸刀柄,“吃几袋马料算什么?要让他们吃,让他们知道,来杨泉山,能活命。” 李策…… 阎季德看着大唐十万禁军,在心中念叨这个名字。 田迎雨,是你杀的吧?七年了,你怎么这会儿,才想起要报仇呢? 出城的马车被武侯拦住。 李策坐在马车内,并不惊慌。 他掀开车帘,见随从青峰已经把出城文书递给前面身穿红衣的武侯长。 “城门已经关了,”叶娇对青峰笑笑,“贵主人虽然有户部的批文,但是想要出去,还是等明日吧。” “武侯长,武侯长,”青峰跟在叶娇身后求情,“您就让我们出去吧。” 不要公报私仇好吗? “主要是,”叶娇犹豫道,“城内近日有大盗出没,本武侯长担心,他会把赃物藏在你们主人马车里。” 青峰苦着脸看向李策。 要命了啊主人,都是你惹的祸。 “担心有赃物,”李策扬声道,“武侯长可以搜。” 他放下手中的书,坐在马车内,没有要出来的意思。 叶娇点头,几个武侯立刻上前,把马车上上下下搜了一遍,无功而返。 “你们搜楚王殿下了吗?”叶娇斥问道,“人的衣袖里,衣服夹层里,是能藏很多东西的。” 没有,不敢。 武侯们面面相觑,无声退后一步。 “你们不敢,我敢。”叶娇迈进马车,车帘在她身后落下。 逼仄的车厢中,她看着李策,声音清亮没有感情。 “你是自己脱,还是我帮你脱?” …… 第70章 不知道是不是被这句话吓到,李策的手离开车窗,窗帘落下,马车内的光线陡然变暗,让他们之间的氛围,莫名有些暧昧。 叶娇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那一双咄咄逼人的桃花眼盯着李策,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用眼神催促他配合检查。 “叶武侯长,”李策抬头看着叶娇,有些无奈道,“本王并未听说京中有大盗出没。不知道这贼人叫什么名字,偷了什么东西。” 他席地而坐含笑说话,虽然散漫自在,却因为脊背挺直、面容俊雅,自有一种超然绝世的风范。 仿佛李策不是坐在马车里,而是在某个夕阳西照的林中溪边。远处瀑布倾泻,近处流水潺潺,俊美的青年人手握书卷,在薄雾中微微蹙眉。就算是路过的麋鹿,都不忍打破这美妙的画卷。 但叶娇才不会吃美男子这一套。 她想都没想,回答道:“贼人名叫张三李四,偷的五花马千金裘,你到底脱不脱?” 她一面说,一面把玩着手中的匕首,气势凌人。马车内空间小,大刀施展不开,匕首的确更合适。 显然,来的不是麋鹿,是野狐狸。 李策看着叶娇,忍不住想笑。 张三李四…… 五花马…… 连编瞎话都这么有趣的吗?还是这么有趣。 李策决定不再反抗,就任叶娇搜过,好早早赶路。 他先解开黑色大氅的系带,把大氅提在手中晃了晃,示意里面没有藏东西,丢到一边。 再解开腰间革带,革带上系着的鹿形玉坠和桃形金块撞在一起,叮咣作响。轻轻放下革带,墨色的斜领衣襟松开,露出里面的红色中衣。 黑色和红色的搭配,含蓄中裹着热烈,像一团拼命燃烧的火焰。因为领口敞开,他的锁骨和胸口露出来,虽然消瘦,骨骼的走向却很有力量。 像嶙峋的山石,迎风的松。 “还要搜吗?”李策张开手臂,摆动衣袖。 衣袖晃荡的幅度很大,里面显然没有东西。 “脱下来,”叶娇道,“我自己搜。” 她盯着他的动作,咬紧嘴唇,强撑着某种气场,不放过眼前的男人。 李策脱下外衣,递给叶娇。 叶娇伸手去接,手指刚捏到外套,李策已经松开。叶娇下意识向前弯腰探手,衣服坠落,她也失去平衡站立不稳,摔下去。 叶娇手里还拿着匕首。 惊慌中,她只来得及把匕首丢掉,以免在李策身上扎出一个血窟窿。 匕首的寒光在车厢中分外刺目,李策却没有躲开,他的双手向上伸出,接住了扑向自己的女人。 叶娇仍然是火热的,又热又柔软。 剧烈的撞击让他们的身子贴在一起,她的唇瓣擦过李策的脖颈,螓首埋进他怀里。她的双膝抵住他瘦长的腿,整个人像是僵住了,一动不动。 李策躺在地上,拘谨又担忧地开口。 “叶娇……你怎么了?” 她的声音像是从温泉池子里冒出来的,咕嘟咕嘟,模糊不清。 “我疼……还有……”叶娇闷声道,“我的右手在你的衣服里。” 摔倒时她的手顺着李策敞开的衣领插进去,此时正紧贴他胸部的肌肤。那里很结实,微凉的皮肤被她紧紧按着,能感觉到肌肉下的肋骨。而手心正中有些鼓鼓的东西,是什么? “叶武侯长,”李策的声音幽幽地从头顶传来,“你们武侯铺搜人,每个都是这么搜的吗?” 都压在身上,手指摸着肉,占一遍便宜。 “才不是!” 叶娇猛然抬头,头顶磕碰到李策的下巴。她短促地吸一口气,手指像被烫伤般从李策衣服内抽出,人也爬起来。 不管了!刚才摸到的,只是一团肉罢了。 叶娇虚张声势恨恨道:“我搜得认真怎么了?好了,现在你可以走了!等你回城,还要再搜一遍!” 她说着整理好衣服,掀开车帘时,又扭头瞪了李策一眼。 李策仍然保留着躺平的姿势,他的衣服乱了,叶娇起得太快,掀起的衣衫盖住了李策的脸。 他就那么任由衣服蒙脸,只有胳膊虚弱地抬起,对叶娇挥了挥:“不送。” 马车出了城门,李策才发现叶娇把匕首落在他车上了。 安国公府有自己打造兵刃的习惯,这把匕首开双刃,尖而薄,乌木鞘上缠着麻绳,虽然没有宝石点缀,却锋芒逼人。 这是一把好刀。 李策把这把匕首收入衣袖。 现在,他的衣袖不再空空荡荡了。 叶娇发现匕首丢了的时候,李策已经出城半个时辰。 她爬上城墙,看向夜色中的官道。李策似乎只带了两名护卫,行不行啊? 自己应该也跟过去,起码把匕首抢回来啊。 外面黑漆漆的,偶尔有几处篝火,那是甘州的流民在野外过夜。 京兆府在城外设了施粥的救济点,但是按照惯例,不准流民入京。 “武侯长看什么呢?” 在外面玩了一整日,到城门落锁时才回来刷存在感的白羡鱼出现了。 “为什么流民不多呢?”叶娇蹙眉问,“不是说甘州那边情况很严重吗?” “这个啊?”白羡鱼揣手看看外面,露出贵公子的优越感,“能活着到达京城的人,原先就有粮食吃。真正穷困的,要么在路上当盗匪,要么早饿死了。” 所以圣上才把李策派出去赈灾吗? 叶娇有些担忧地叹了口气道:“真可怜。” 她以前曾觉得安国公府被排挤的日子苦,可是这些老百姓,才真的苦。 “有什么好可怜的?”白羡鱼接过叶娇手里的刀,帮她抱住披风,笑嘻嘻道,“人的命,天注定,全靠投胎有能耐。您看看我,投得就很好,白家独苗,我爹娘怕我死了,甚至都不让我到禁军里去。” 禁军是大唐最勇武的兵力,需要出城作战。因为怕死,所以白家宁肯让他待在武侯铺这种地方,也不去禁军或者府兵中历练。 叶娇站定,对白羡鱼笑笑。 夜色中,她的笑莫名有些冷意。 白羡鱼连忙噤声,嬉皮笑脸道:“武侯长投胎也很好,比我好!而且您投的还是女胎,长得美,能靠嫁人一步登天完成二次投胎。” 叶娇摇了摇头,打断他的胡言乱语,正色道:“大唐不只有你这些富家公子,还有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他们日夜劳作,交起赋税,才让大唐养得起官员、兵马,和你我这样的武侯。不是你投胎好,是百姓好。” 历朝历代,反叛的百姓还少吗?但叶娇不能说得太多,她夺回自己的长刀和披风,大步走下台阶。 白羡鱼怔怔地站在她身后,挠着头,自言自语道:“什么意思啊?” “什么意思?” 在京都北边靠近陇州的驿站门口,燕云也这么询问驿丞。 他们赶了一夜的路,清晨时想要歇歇脚,吃口热饭,驿丞却说这里没有吃的。 “灾民们抢了两车原本配发给驿站的果蔬粮食,闹得这里只有糙米粥了。这粥粗糙,怕殿下吃不习惯。” “无妨,”李策迈入驿站,温声道,“能果腹就好。” 驿丞连忙吩咐人去盛粥,李策找了处安静的位置坐下,询问他道:“我记得驿站的马车都是有地方府兵护送的,灾民抢走粮食,府兵没有管吗?” “管不了!”驿丞道,“有个府兵被打成重伤,陇州府动怒,把他们围在北边了。” 听到这里,青峰忍不住问:“户部发的赈灾粮食呢?” “都给了啊,”驿丞苦着脸道,“哪想到他们那么贪心呢。” 李策没有再说话,他把一碗糙米粥吃得干干净净,起身道:“走吧,去看看。” 马车刚出驿站两里,便见官道正中堵着一棵树,密林里窜出来三个年轻男人。他们衣衫褴褛,手上拿着破旧的棍棒,拦住李策的马车。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 话未说完,一根飞去的箭就钉在为首盗匪的脚趾前。 “滚开!”一直在车架前打瞌睡的燕云大吼一声,收箭道。 驾车的青峰挥动马鞭,淡淡道:“顺便把那棵碍事的树挪走。” “你是谁呀?敢这么嚣张!”盗匪们挥舞棍棒上前一步,“会射箭了不起吗……” 又是一箭,这次射中了盗匪的手。 盗匪丢掉棍棒仓皇逃窜,李策在马车中道:“抓住他。” 燕云很快把盗匪抓回来。 据盗匪交代,他是甘州的流民,太饿了,才打劫东西,求李策饶命。 “不对,”李策道,“你的口音,不是甘州人。” 盗匪惊讶地抬头:“你还知道甘州话?” “这还用知道甘州话吗?”燕云踢了他一脚,“你说的明明就是俺京都话。” 盗匪立刻高兴起来。 “原来是老乡,您家是哪儿的?老乡,能不能放我走啊,我再也不抢劫了,回去肯定好好过日子。” “你也不是盗匪,”李策又摇头道,“你是禁军。” 禁军? 燕云立刻紧张起来。 什么禁军会伪装成流民,在官道上打家劫舍。 盗匪垂着头,忽然咯咯地笑起来。声音阴森古怪,翻起眼皮盯紧李策。 “楚王殿下,”他凉声道,“您知道得太晚了。” …… 第71章 如果说闪电的速度够快的话,那么这个盗匪的速度,就如闪电一般。他在刹那间暴起,不知何时握在手中的刀,朝着李策斩来。 像野兽张开利齿,势必咬住猎物的咽喉。 他假装被擒,跪在李策脚边讨饶,就是为了这一刻。 李策并未后退。 不知是被这猝不及防的攻击吓坏,还是根本就没有反抗的力气。他稳稳地坐在车架车驾上,眉目森冷。 燕云和青峰慌了。 因为马车停下,青峰在检查马的褡裢和铁蹄。距离太远,来不及拦截。 燕云虽然按着盗匪,却被盗匪突然挣脱。紧张中,他上前拽住盗匪的胳膊,而盗匪的刀也因为他的阻拦,贴着李策的下颌骨掠过。 只差毫厘,就要划破李策那张清俊的脸,就要捅进他的喉咙。 “殿下!” 燕云大声示警,希望李策能反应过来,向后躺倒躲闪。 然而李策仍然没有退,他冷静地坐着,在盗匪变换动作再一次刺来时,突然伸出了手。 那只手很白,白得像是冰雕玉琢一般,手中握着的匕首也很白,却像团着一层刺目的光。 这是叶娇留给他的匕首,削铁如泥。 “噗嗤”一声,是匕首刺入身体的声音。 李策一击而入,又迅速抽回匕首。因为足够快,刀刃上只留下细长的血线。 他刺得并不深,没有当场要了盗匪性命,却让他失去反击的力气。 那盗匪丢掉刀捂住伤口,万分震惊地看着李策。 “你……” 你应该是活死人,是身体羸弱的病秧子,怎么懂得杀人,怎么知道反击?怎么如此狠毒? “本王留一条命给你,”李策的声音居高临下,温文尔雅中带着刺骨的锋芒,“你回去告诉阎季德,赈灾事大,我同他的私人恩怨,以后再说。” 阎季德正带着十万禁军在杨泉山操练,其余的五万,均由严从铮管束。 如此蠢笨的刺杀方法,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谁做的。亏得七年前,他能想到用那种办法,把李策的生母吓疯。 或许那根本就是田迎雨的主意。如今田迎雨死了,阎季德便黔驴技穷。 盗匪捂着伤口后退一步,惊讶对方肯放自己一条生路。 “还不快滚!”燕云恼怒道。 盗匪跌跌撞撞转身,向密林深处跑去。先前跑走的禁军只捉回一个,这个也跑了,李策就没有证据到皇帝那里弹劾阎季德。 但燕云并不质疑主人的决定,他只是万分懊悔。 “都怪卑职蠢笨粗心,请殿下责罚。” 燕云跪在地上,双手把大刀举起。 李策看了看他,没有接刀,只是用匕首轻轻磕碰,温声道:“你射箭精准,武艺高强,所以并不蠢笨。但是你的确粗心。” 燕云低垂着头,脸膛通红,汗如雨下。 “不过……”李策语气坚定道,“人无完人,以后改掉粗心的毛病,就好。” 他起身钻回马车,把匕首擦拭干净。 燕云和青峰连忙赶马,等过了一会儿,青峰撞了撞燕云的肩膀,低声道:“你知道殿下为什么说你粗心吗?” 燕云苦着脸,垂头丧气道:“因为今天没有按住那个禁军。” “不是,”青峰笃定道,“因为你曾经一箭射中他的心肝。” “我没有!我怎么敢射殿下的心?”燕云脸色苍白辩驳道。 青峰撇了撇嘴,轻声道:“有的心肝长在肉里,有的心肝,跳到武侯铺当长官了。” 上回叶娇夜里在赵王府溜达,被燕云射中了肩膀。 燕云若有所悟连连点头,目光有些呆滞。 “不过就算跳走了,”青峰叹息道,“她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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