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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白奶的部位洗净切块,这是罗宋汤的首选部位,主要是肉带着白筋,天生的久煮不散,有些饭店为了节省,会用牛脖子上的肉,黎秋月不考虑成本问题,选材都按最好的来。 牛肉焯水后再次热水下锅,放料酒加柠檬汁炖煮;洋葱番茄土豆胡萝卜卷心菜去皮切块用油煸炒,除了西红柿卷心菜,其他的蔬菜放入牛肉锅里一起煮,再加几根茎叶完整的干净芹菜增香提味。 很多人都觉得罗宋汤离不开番茄,这是对也是错,因为罗宋汤的颜色和酸味都来自番茄酱,而不是新鲜番茄。 两斤牛肉二两番茄酱,番茄酱不能直接加到牛肉汤里,要先放锅里用油炒成暗红色,然后绕圈放入搅匀,不然酸味被破坏,汤就没了浑然天成的感觉。 汤要小火慢炖很长时间,黎秋月端着个小板凳坐在厨房里,听着咕噜噜的水声,只觉得心也跟着平静了下来。 规律的生活的确有点效果,她已经很久没有做过噩梦了。 或许已经达到了能看心理医生的标准? 黎秋月有些不确定的猜测着,准备找个机会问问贺兰姐这边有没有好的心理医生,开价再高都无所谓,反正这个职业有相对普遍的收入天花板,效果好才是最重要的。 她在这边赚的钱也带不回去,要是能把自己的精神给治好了,也不枉她替黎秋月扛过几道鬼门关。 小板凳上的黎秋月思绪纷飞,不知不觉就是两个小时过去,以防万一定好的闹钟声响起,黎秋月站起来就听到自己的脊椎传来了令人牙酸的咯吱声,眼前也是一阵发黑。 好容易缓过来,黎秋月赶紧揭开锅盖,用漏勺舀了两块牛肉,确定已经软而入味,便捞出煮烂的芹菜,把早就透心凉的番茄和卷心菜放进去,然后另起口锅子炒面酱。 中式汤水的醇厚基本全靠熬煮,西式的口感多数时候就要借住一点点外力,猪油和面粉炒匀做出来的面酱,一锅汤只要放三勺,汤水入口的时候就会变得浓稠起来。 炒面酱放早了容易粘底,黎秋月耐心的等到罗宋汤终于煮好倒出来的时候,才把面酱倒进汤里搅匀,然后加盐糖调味,撒一点刚切出来的芹菜梗粒,浇一点酸奶油,上桌! 罗宋汤的分量不少,黎秋月把汤分好,还贴心的配上了面包,这是她好不容易找到的,算不上特别符合她的口味,却很适合擦罗宋汤的碗底,面包加残汁,美味翻倍! “我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贺兰文星喝了一口罗宋汤,第不知道多少次感慨,每次她以为黎秋月的手艺到了尽头的时候,黎秋月总会给她一个惊喜。 她以为黎秋月只会小吃,但人家家常菜做的也超棒。 她以为黎秋月只会家常菜,其实人家还会做点心。 她以为黎秋月只会做零嘴,结果人家反手端出了罗宋汤,汤酸甜可口,肉肥而不腻,偏还带着点个人特色,就是多尝几口才能觉察。 可即使是这样,也足够让贺兰文星震惊。 因为黎秋月太年轻了。 作家的特色被称为文风,厨师的特色被称为厨风,而就贺兰文星所知,能练出厨风的餐饮工作者,最年轻的也超过了三十。 这么说可能没什么概念,换个更能理解的例子——上一位三十五之前练出厨风的,现在已经是国宴厨师了! 黎秋月并不知道一碗罗宋汤让贺兰文星想了多少事情,她满足了自己的味蕾,爬到床上睡了两个小时,才筋酥骨软的坐起来思索晚饭。 不同的菜名像星星一样在黎秋月脑袋上转圈,黎秋月纠结又心烦,随手扯了一个下来,字体是标准的正楷:鱼头粉皮砂锅煲。 还行。 黎秋月先是在心里点点头,然后才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她眨眨眼睛,手上的菜名顿时跟烟雾一样散了,再抬头看看脑袋上面,空空荡荡。 “得抓紧时间去看心理医生了。” 黎秋月面无表情的想道。 以前的幻想都在脑子里,现在都能跟她互动了。 商场送货的速度很快,让黎秋月有了悠悠闲闲的本钱,花鲢的脑袋已经被劈开,黎秋月从鱼鳃价检查到鱼鳞,确定都收拾的干净,也没有胆汁的味道,才把连着鱼头的寸许长鱼肉切下来。 花鲢俗名胖头鱼,是少见的头比身子贵的鱼,再同等条件下,鱼头上连着的肉越少,能卖的价钱就越高,做砂锅的滋味也更足。 就是现在不少人只看分量不讲究味道,见了光秃秃一个鱼头还觉得是店家敷衍,非得连着一大块肉上来才喜笑颜开,这种只有头的砂锅也就渐渐少了。 但这又不是拿出去卖的,自然是怎么好吃怎么来。 黎秋月舍了菜刀换小刀,尽可能多的把鱼肉削下来,然后把锅烧热,在倒油之前先用姜片把锅擦了一遍,这是老师传授的小技巧,走过这道流程的锅炸鱼的时候肉不会粘。 早上吃甜有点多,鱼肉一向被称作高蛋白,却也跟荤腥脱不开干系,黎秋月索性做成辣口的,用痛觉破一破被腻住的舌头。 一小把小米辣在油里煸炒,扑面的烟味让黎秋月想咳嗽,辣香辣香的味道在空气中爆发,然后被抽油烟机飞快的吸走。 黎秋月特意没放太多辣椒,寻常的砂锅还好,这种鱼头砂锅最后肯定是要喝汤的,到时候喝得上下都肿也难受,借个辣味提一提舌头上的味蕾就行。 炸完的辣椒舀出去,转大火下鱼头,一只鱼头二两油,前面几只还好,最后的一两只因为油被耗的差不多了,只能不停歇的用勺子把热油舀起来浇淋。 炸鱼头的时候可以放点酱油调色,鱼头要炸透,不然进砂锅的时候容易散。 大部分时候黎秋月的结果都是完美的,只是偶尔也会碰上成功之母——黎秋月看着不小心被锅铲铲成两半的鱼头,只能默默的捞出来给自己加餐。 味道淡了点,其他的还行。 但不能再来一次了,不然她就吃不下午饭了。 砂锅买的是大尺寸,但这么多鱼头一次也塞不下,黎秋月紧急加购了两个,跟着鲢鱼一起送过来,洗洗刷刷就上了灶口。 鱼头带着油进砂锅,加料酒和刚刚放的小米辣,然后加水没过鱼头大火煮沸,再将火控制在鱼汤刚沸不沸,汤不翻滚的程度。 慢慢的炖上两个小时,改用大火再烧半盏茶的功夫,顺便趁着这个时候把粉皮放进去,回头加点盐就能上桌。 黎秋月用的是绿豆粉皮,一分钱一分货,平板那边送来的粉皮不但厚薄均匀,透明中还带着好看的淡绿色,放到鼻子下还能闻到豆类的香气。 砂锅鱼头要趁热吃,黎秋月从自己的那份里面捞出一块,用嘴唇试了试温度,便先把砂锅整个端进了电梯——趁热不是忍烫,前者是享受美食,后者纯属受罪。 动辄一个时辰的鱼头滋味一点不差,先吃滋味最足的鱼唇,再吃脸颊肉,吮吸掉嫩滑的鱼脑,最后连炖酥软的鱼骨也嚼了些下肚,骨头堆起高高一叠,粉皮是解决鱼头和鱼汤的插曲。 第136章 面包店 吃晚饭并不是一天工作的结束, 而是开始,黎秋月把吃好的碗筷往洗衣机一丢,就抄起菜刀对着猪肉切切切, 准备把明天的红烧肉做出来。 这菜听着寻常做着也寻常, 但要做出邵先生口中“肥而不腻,酥而不甜,甜而不粘,浓而不咸”的口感, 还是有点难度的。[1] 当然,黎秋月选红烧肉做主菜还有个重要原因——它越热越好吃。 一碗好吃的红烧肉,从选材就得慎重, 夹精夹肥数十层的极品肋条平板上虽然有,但只能提前预定,黎秋月前天晚上就开始问,今天熬鱼汤的时候才到货。 肉切成麻将块放冷水里, 加一杯花雕浸泡一刻钟, 捞出清洗下锅倒冷水,水要一次加足,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才好。 水高肉两寸往上,灶上开最大火, 锅里倒花雕加白醋, 黎秋月还往里放了点山楂干, 让肉更容易烧酥。 火烧水开, 再煮几分钟, 水面上会出现一层黑红的东西, 黎秋月的老师说是烧熟的血水,黎秋月不知真假也懒得化验, 只是拿筛子全都舀出来。 空间中的食材无限重复,黎秋月也好奇的试过不撇掉这些东西做出来的红烧肉……不能说很难吃,只能说这只猪死的实在有点冤。 这些血水不是一下全冒出来,而是一点一点的往上飘,然后慢慢聚集,所以黎秋月隔一段时间就得捞,锅边都要被擦薄一层。 等到杂质不再出现,大火滚了半小时,就可以将火转小,把火力保持在水在烧而不沸的程度,慢炖一个小时起步。 老师教导的时候说炖的时间越长越好吃,黎秋月就搞了口泡澡的大锅挑战极限,事实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久炖的肉好吃,炖久的肉只会化掉。 科技的发展的确降低了做菜的难度,放到古代,为了保持稳定的火力,还需要专人看着灶膛抽出或者加柴火,但是在现代只要别碰了旋钮,就可以一直保持这个状态。 小火慢炖离不开人,黎秋月也没浪费这段时间,把之前做的一罐子咸菜拿出来,搞了个咸菜烧肉,又快手快脚的做了蒜薹炒肉,用小米辣配了莴笋丝,还坏心眼的来了个酿苦瓜。 都是复热也好吃的菜,就是不知道贺兰姐能不能吃苦了。 黎秋月偷笑着把土豆排骨放到砂锅里炖着,凑足了三荤三素,然后用筷子戳戳炖肉,没费什么劲儿,筷子头就捅了进去。 很好,可以换铁锅了。 黎秋月用勺子连肉带汤舀到锅里,把火开的比慢炖的时候大了一点,在小碗里倒了些酱油,用筷子头点了些到舌头上,皱着眉抿了好一会儿,才把酱油往锅里倒。 酱油和酱油也是有区别的。 保持着稍大但偏小的火力把锅里的水炖干,捣碎的冰糖就可以加了,一斤肉至少一两糖,宁可多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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