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壁炉上的照片墙,傅斯霆认真地、一张一张默默看完后,已经冲击到说不出话。 完全没想过去往卧室的扶手梯旁边,还有另外一大片 怎么还有啊。 脑子嗡嗡作响。 这一面墙上的照片,比之前那一面的亲朋好友合家欢,更倾向于只有他和厉非两个人的拍立得。 其中一张拍立得上,厉非还带他上了天物理意义上的上天。 驾驶舱里,厉非拉着他的手,他手腕小狐狸手绳闪着光。 十五岁时,厉非为拍一部好莱坞的动作电影,特意学了开直升机。当时还出了个事故,他的教练驾驶员在高空上突然心脏病发,还是他这个学徒一己之力拉着直升机平安迫降。 最后他和驾驶员都安然无恙,国内外轰动一时。 不过现在对着眼前这张照片,傅斯霆关注的点甚至都不是直升机了他理解不了的,其实是在那张拍立得照片的黑色边框上,粉色荧光笔写的一行大字“我老婆什么都会”,旁边还画着大大的爱心。 他狗啃一样的字,他自己当然认得。 太显眼了。 很多人都有一个错觉,那就是有画画天赋的人字也肯定写得好,但在傅斯霆这里完全不是这样。 他从小没有学过画画,但天生就画的还可以。尤其擅长寥寥几笔就抓住所画之物的精髓。 同一张照片上,与难看的字格格不入的,是丑字后面那颗非常流畅圆润的漂亮爱心。 以及右下角简笔画的飞行员小厉非,头上一如既往戴着小王冠。 “” 小王子的画,让傅斯霆对十二年后的世界终于有了一丝真实的感觉。 那画风绝对是他亲手画的无疑。 随即,他又寻宝一样发现了更多小爱心、小王冠,各种蛋糕、甜甜圈等食物的简笔画。二十八岁的他好像也很喜欢在一切东西上乱涂乱画。 他伸出手,拿起一张照片翻过来。 “” 果然背面也被画满了! 二十八岁的他,好像真的很快乐。从简笔画上人的表情就能轻易看出那种快乐。 很多很多画上,简笔傅斯霆的小人和厉非在一起,整个眼睛都是形状的。 那种快乐,甚至让十六岁的他都被感染到。 他平复了下呼吸,放下那些照片,跟着厉非去到了最后一间走廊尽头的卧室。 房间是海洋主题。深蓝色,是非常适合休息的静谧、放松的氛围,亮晶晶的玻璃水母在台灯柔和的光线下,折射出如梦如幻的色彩。 深墨蓝色的大床上,床罩如丝般光滑,整个床垫也蓬松得像一汪舒服的海。 床头高高耸起,上面摆放的几个靠枕都是海星、扇贝,海兔、小章鱼的形状。 厚实的地毯则是一副藏宝海图,毛绒绒的质感让人忍不住想要光脚踩上去。 傅斯霆兀自恍惚了一会儿,抬起眼,却发现到身边的厉非欲言又止。 视线交汇。 厉非的表情难得竟也有些不自然:“我本来是想说,这里是我们的卧室,那个是我们的床。” “但你现在,毕竟自我认知还是个高中生。” “” “才十六岁,还很纯洁。是不是听不得这种成年人的刺激话?” “” “” 傅斯霆感觉自己好像动画上碎掉的纸片人,掉成了一片一片。 要不是亲耳听到,他都不能相信这能是厉非亲口说出来的话。一如之前在玄关门口被掐了腰一样,完全让人发疯。 然而,事实上厉非不仅说了,似乎还在等他的答复可怕得很。 傅斯霆甚觉荒谬。直到被盯了半晌,才艰难地抬眼:“刚才” “嗯?” “刚才,不是说还要去阳台看看绿植。” 他声音都哑了。 阳台对着太阳,一派生机勃勃的绿意。 一盆盆傅斯霆根本就不认识的植物有的吊在盆里藤蔓垂落,翠绿的心形叶片顺着花盆边缘倾泻。有的细长叶子舒展,白色小花散发着清凉香气。 有的看着像厚厚的仙人掌,但是又没有刺。有的叶子肥厚、像莲花般层层叠叠。还有多肉泛着粉嫩或淡青的色泽,仿佛是精心雕琢的玉石。以及长成一串串饱满圆润的葡萄 “都是你种的。”厉非说。 “” 手又被握住了。厉非拿着他的手去触摸其中一盆小植物。淡淡的小绒毛,触感很神奇。 “这叫多肉熊爪,你最喜欢的一盆。” “” 傅斯霆胡乱点点头。 十二年后的他,不仅会开公司,还会种花? “好了,现在整个房子都看完了,有什么想问的。” 傅斯霆应该有很多要问,但又想不出要问什么。 他站起来,阳台外面夕阳正在西下。大片大片的云彩被染成了绚丽的深紫,在天空中肆意舒展、变幻。 别墅外的花草树木,也都被勾勒出清晰的金边,倦鸟成群结队地归巢,一道道黑色剪影划过天空。 “” 厉非微微眯起眼睛。 这一刻夕阳余晖轻柔撒在傅斯霆脸上,几缕发丝在微风中轻动。那双清澈而纯净的眼眸,在夕阳的映照下宛如一泓被染透的清泉。 看来人失忆后,眼神确实是会有变化。 其实在厉非眼里,傅斯霆的眼睛一直都特别干净。只是后来的干净里,没有那么多的青涩和懵懂罢了。 他想,大概任何人都会觉得自己爱人的幼崽形态非常可爱吧。比如这一刻,他看高中傅小霆。 他想着,下意识又一次伸出手,然后一如既往成功地又把傅小霆给弄僵硬了。 “” 厉非很无奈:“怎么,到现在还怕我啊?” “” “还是说,”夕阳下,他黑瞳带着笑,望着紧张到嘴唇抿成一条线的男人,“还是说,高中时候的傅斯霆还太纯洁,恋爱都没谈过,一下子接受不了自己突然有了男朋友?” “是这样吗,接受不了男生?”他靠近他。 “还是接受不了自己的男朋友已经是个二十八岁的大哥哥?” “” “其实我们同岁,我只比你大半年。” “但你现在毕竟认为自己只有十六岁。所以二十八岁的男人对你来说都已经不是哥哥,而应该已经可以叫‘叔叔’了吧?” 他只是稍微逗他,也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傅斯霆的神经。 眼前青年苍白的脸刷地一下就熟了。 映着夕阳,就显得更红。 厉非:“” 傅斯霆的皮肤本来就比正常人白,一向稍微红起来就特别明显。厉非以前逗他也经常会逗得红温,但从没红温成这样过。 要不要对失忆的男朋友那么坏啊他一时犹豫。 可身体还是逼了过去,都快贴到鼻尖:“傅小霆,其实” “不是!” 傅斯霆艰难打断,嘴唇都在苍白颤抖。 “我没有不能” “我没有,不能接受男朋友。” “” “” “二十八岁也不是。” “也不是叔” 叔叔两个字好像烫嘴。傅斯霆脸憋得通红,闭紧薄唇,不做声了。 厉非:“” 总而言之就是十六岁的傅小霆也没觉得男朋友那么难接受,是吧? 毕竟高中生版的男朋友确实和后来的语言风格不太相同,厉非现在只能努力猜。也怪他,小刺猬现在直接被他逗自闭了,成了一只紧闭的小蚌壳。 明明二十八岁的傅斯霆性格稳定、骄阳似火。 是什么让高中时还这么孤僻别扭的少年,沉淀成后来那样。小蚌壳要经历多少残酷打磨,才能拥有圆滑的明珠。 厉非眸光沉了沉。 作者有话说: 傅斯霆:不是,谁对着那张脸能说出“叔叔”两个字啊?不是厉非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啊。啊十二年后可怕得很!12年后的厉非可怕的很!为什么要欺负高中小霆QAQ 厉非:? (没有脑补出一堆叔叔背德文学的人发不出这种尖叫。) 第9章 从阳台回到客厅,厉非问傅斯霆:“晚饭想吃什么?” 他一边问,一边翻开外卖程序。 披萨,意面,炸鸡,毕竟是国外,能点的也就这些。厉非斜眸看着傅斯霆那努力抉择的空白表情,努力忍住浅浅笑意。 “看来,傅小霆不爱吃白人饭这一点,倒是一直没变。” 他修长手指一划,终于眯着眼睛点开了无数西餐之中藏着的一家四川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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