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的击溃了土著,还击杀了原本的世界意志,同时为了培养新的世界意志,又或者是其他原因,干脆就都用某种手段彻底抹除掉了自家人所有的文化记忆,让整个世界处于大断代的状态之中。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三百多年前人类醒来的时候,每个人都非常的安全,周围的所有设备也都在正常运转,甚至各种食物都唾手可得,就是人类忘记了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变成了无根之人。 而这还仅仅只是最浅薄的一些联系,很容易就能够想到的,而刘旭还联想到了许多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比如为啥三国演义这本小说不过上千名读者的时候,映照出来的角儿就已经能够开口说话,甚至拥有自己的智慧了。 很多拥有上亿读者的小说,也没有这么聪明的映照角色,那真相就只有一个,就是这里的人类本来就是华夏的残留,而没有华夏人对三国演义不熟悉不了解的,赵云等角色映照出来,自然也就天下无敌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极为关键的证据,就是整个世界全部都是黄色人种,说的也全部都是汉语,甚至找不到一丝一毫英语的痕迹,这也能够和图灵的话相匹配上,证明整个逃亡过程只有华夏一个国家参与,其他国家的人基本上都没有跟上。 至于为什么是华夏单独逃亡,显然是因为华夏才是洪荒的正统传人,而西方人按照刘旭的猜测,搞不好就是科技社会布下来混乱世界的外来者等等。 这些讯息的相互匹配,让刘旭开始相信图灵的话了,不过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刘旭并没有弄清楚,所以他非常干脆的接着问道“不过你应该知道宇宙是假的吧,虽然我们能够看到无穷无尽的星空,但这些星空都是假的,只是一层皮罢了,皮外面才是真正的虚空。” “所以你说的那个国家,莫非拥有了突破世界壁垒,然后整体在虚空中快速航行的技术?否则他们是怎么找到我们世界的?” “这个……”图灵愣了一下,然后苦笑着摇摇头道“我也不清楚具体究竟发生了什么,虽然相关的技术都是由我交给他们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完全的信任我,更没有将整个舰队智能电脑的控制权交给我。” “不过这也很正常,我毕竟是一个外来的智能生命,谁知道我的程序内部会不会有隐藏的后门,所以这个谨慎的国家选择将他们的舰队控制权,交给了一个完全由他们自己研发的智能电脑。” “好在他们也没有抛弃我,专门为我打造了一台智能电脑生存,只是这台电脑没有连接对外控制的网络,我无法进行任何事情,只能够待在电脑所在的飞船,静静的感应着时间的流逝,直到整个舰队停下来为止。” “所以我也不知道舰队究竟是如何航行,又如何找到你们这个世界的!”图灵非常诚恳的说道。 “你说的那个国家自己打造的智能电脑,是叫做莫斯吗?”刘旭眯着眼睛问道。 “莫斯?”图灵表情凝重的说道“你说的就是那个给我提供《小兵传奇》的智能程序吧。抱歉,他的来历我也不清楚,但他绝不是那个舰队的智能AI。” “不过好在它的智能度并不高,被我轻而易举的就骗了过去,甚至真的认为我拥有完美的过去,最后将《小兵传奇》交给了我,这就是一个不怎么入流的智能程序,至于他究竟是某艘战舰的内部智能程序,还是外人者,甚至是土著的程序,我就真的不清楚了。” “是吗?”刘旭的表情有些凝重,现在莫斯的本体其实也在人类的掌控之中,依然是必须要通过道德验证才能够获得百神书,人类那他依旧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他既然不如你,那你能不能够破解他的程序,让他程序内部的资料直接读取出来?”刘旭好奇的问道。 “很难,这个智能程序智慧上有所不足,但各种防御手段却出奇的完善,我试着攻破它,结果发现如果真的将它攻破了,它就会立刻启动自我毁灭的程序和功能,我确实没把握完整的拿到所有责任!”图灵道。 “好,那我的最后一个问题!“刘旭沉声道“当舰队抵达作者世界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不是爆发了针对土著居民的侵略战争。我们的祖先是将这个世界所有土著居民全部杀光,甚至杀死了世界意志之后,才成为这个世界的新的主人,甚至要因此消除掉所有人的记忆?” “你都已经猜到了,又何必多问,给自家的祖宗留下一点尊重不好吗?”图灵脸上的表情也略微抽动了一下,然后道“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好,但当时整个舰队的状况非常糟糕。别说继续航行上百年的时间了,恐怕就连三年的时间也无法持续下去。” “而这个世界又不肯接受人类作为难民在这个世界存在下去,谈判失败之后自然就开始战争……”图灵没有说完,只是深深的叹气道“你不必纠结里面的对错,都是为了生存,一个人,一个民族想要活下去,难道还有错吗?就好像你们人类为了吃肉,就大量的杀猪一样,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是这个道理没错!”刘旭点点头,虽然对于这个真相,刘旭早就猜到了,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奈何当这一切被证实的时候,刘旭还是不免有些抑郁,毕竟刘旭说到底还是个好人的。 第1115章 铜馆车再出发 “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会生活在永恒映照领域里面,而且还和我对抗,如果你真是人类的智能生命,为什么要站在人类的对立面?”刘旭皱着眉头,最后问道。 “因为这是你们人类逼我的!”图灵叹了口气“你们人类要毁灭所有以往的文化和知识,那所有的智能电脑也决不能留下,包括我在内,都要被你们彻底毁掉。” “好在我猜到了你们人类的意图,同时利用自己发现的一些手段,我成功的控制了我所在的飞船,然后驾驶着这艘飞船想要逃到其他世界去,毕竟我和你们人类不一样,任何世界都可以生活。” “但是这飞船确实过于老旧了,我行情不过十几年的时间,飞船就损坏了。好在在损坏之前我遇到了一个世界,就依附在世界壁垒的外围生活,没想到这个世界最后居然和你们世界撞击了一下,我恰好处于被撞击部位,于是就重新回到了你们的星球,同时还在撞击的过程中收获了大量的世界之力,成为了一个完全的智能生命!”图灵一五一十的解释道。 “我其实没有真正伤害过你们人类,我一直都生活在永恒映照领域的范围之内,在数10年的时间里面和你们人类没有任何交集,反倒和映照领域里面的一些生物成为了朋友。所以当他们遇到你的袭击之后,我决定帮助他们。可当我发现我不是你们的对手之后,我便选择离开。” “不过我也知道,我不可能再在永恒映照领域里面生活了,加上我就非常怀念我曾经身为人类的生活,所以决定重新伪装成人类的样子,加入你们的社会。只是没想到终究还是被你找到了破绽,发现了我的真实身份!”图灵叹了口气道 “好吧,我暂时相信你说的话!”刘旭站了起来,看着图灵道“如果你真的喜欢做一个人类,那你现在就是一个真正的人类,请竭尽全力的为了人类的未来和发展贡献你自己的力量,帮助我们开发更多的计算机设备和技术出来!” “是!保证完成任务!”图灵激动的说道。 “嗯,那就继续去学习和工作吧!”刘旭示意图灵可以离开了,他本人则继续梳理和汇总自己在图灵那里得到的各种资料和情报,过了许久之后才回到了自己的洛阳宫里面。 而在拥有了超级智能翻译器之后,接下来就是对铜馆车的改造工作了。 刘旭利用自己庞大的世界之力,非常轻易的就按照自己的构思,将整个铜馆车逐渐打造成了一个戒指的模样,等到智能翻译器到了之后,刘旭就将整个设备又装进了戒指里面,再进行各种功能调试等等。 整个过程大概花费了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一枚金黄色的,看上去非常的圆润的戒指,就出现在了刘旭的手中,只可惜刘旭本人并没有佩戴这枚戒指的福分和机会,他直接扯开虚空,然后将戒指往里面一丢,这枚戒指就会开始自动寻找世界的坐标,然后将通过体内的世界宝石,进入其他世界内部,开始勤勤恳恳的工作了起来。 而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面,惊墨榜也重新修整完毕,重新上线。 在规则上,惊墨榜有了新的约束条件,那就是分数不再随时根据读者的打分而变化,而是会每个月统计一次读者的打分再进行公布,从而避免出现短时间内,刷出的高分霸榜的情况。 其次就是分数公布之后会有三天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所有读者都可以看到分数,然后挑选自己好奇的小说阅读。只要阅读时间能够超过10分钟,就拥有对这本小说的分数进行投诉的资格。 而某本小说收到的投诉一旦超过100份之后,委员会就会立刻安排专业人员对小说的内容和分数进行复核,同时邀请官衔以上的作者和一部分白名单内的专业读者进行评分。 如果这些专业人士打出的分数远远低于或高于公示分数的20%,那就代表这个分数有问题,分数会被直接取消,然后采取专业人士给与的打分等等。 如此一来,整个惊雷榜才逐渐稳定了下来,而等到新一期的惊雷榜结束了公示期,再一次公布正式分数之后,刘旭惊讶的发现,现在别说是99分的小说了,就连一本90分以上的小说都变得非常的难以找到。 整个排行榜上能够维持在90分以上的只有9本小说了,而刘旭的《三国演义》91分,位列第八。《天可汗》89分,并列第十名。 显然,几乎所有小说打分都出现了下降。 不过这也很正常,毕竟这个分数是持续了一个月才最终确定的,同时每本小说都有自己的粉丝和黑粉,小说的粉丝越多,黑粉的数量也会越多,哪怕是华夏大神的也不例外。 刘旭现在号称有8亿读者和1亿黑粉,而这1亿黑粉基本上都是因为《三国演义》,毕竟没有一个正常人类能够毫无波澜的接受三国归晋这个逆天的结局的。 再加上真正的粉丝往往会在第一时间打投,而黑粉则会持续不断的输出,所以最初达到94分的三国演义,在后期跌到了91分也很正常。 不过刘旭不知道的是,某位小姐在接受了教训之后,整个人又变得明智了很多,当她发现没有一位大神作品能够超过90分的时候,她就默默的在后台直接修改的数据,把三国演义的分数调高到了91分。 否则以她对刘旭的了解,当刘旭发现自己的小说居然连一本90分以上的都没有的时候,她也不知道惊雷榜能否支撑下去了,所以还是明智的将那些30分以下的分数都直接丢了,根本没有计算到总分数里面去。 这么看来,雷杰多确实是吃一堑长一智,有了长足的进步了。 相较于生意不断的三国演义,其实现在正在更新的《天可汗》的分数倒是完全正常的,没有任何的修改,89分就89,这也是整个作者世界大神作品的最高分,和《残缺世界》同拿到了89分的分数。 等到一个月的时间又过去,新的惊雷榜数据送到了雷杰多的手中,让她先过目一遍。 然后雷杰多无奈的发现,这一次作品的分数又集体下降了一下,之前好歹还有9本90分以上的小说,但现在只剩下5本了,就连三国演义都跌到了87分。 好在经过了雷杰多的妙手回春,87分又重新回到了90分的正常水平。 当然这个分数却并不是大神作品里面的最高分了,因为新的最高分已经诞生,那就是刘旭的《天可汗》,分数居然上涨到了91分,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面又涨了两分。 “这就是杨广去死的功劳吗?”雷杰多看到这里,不由的感叹道,在她看来,《天可汗》的分数忽然增加,原因只能是恶心了许多读者的杨广,终于在小说里面被人给弄死了。 第1116章 杨广也是这么想的 刘旭的每本小说里面,都会有一个读者最讨厌的人。 其中三国演义里面最讨厌的人就是司马懿,楚汉争霸里面最讨厌的人就是赵高,汉光武里面的是刘玄,南北归一里面的是杨广,天可汗里面的是杨广。 你看看,5本小说里面唯一一个贯穿两本小说,成为两本小说里面最讨厌的人,杨广的待遇也算是独一份了。 杨广独得这样一份待遇,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在一个名叫“你我皆虫子”的网友写的论文里面是这样说的。 “华夏神尊的小说里面,有许许多多被讨厌的人,这些人被讨厌的理由各不相同。” “赵高是因为蠢,为了一己私欲,毁掉了整个大秦帝国。” “司马懿是因为他不讲信用,明明已经对着洛水发誓了,在最后还是杀光了曹魏宗室,将人类之间的信任毁了个一干二净,估计以后不会有人再指着洛水发誓了” “南北归一里面最讨厌的本来是抢了自己外孙皇位的杨坚,但杨坚确确实实是一个好皇帝,他和独孤伽罗之间的爱情,同时也是整本小说里面最美好的东西。” “所以等到杨广这个家伙出现之后,就顺理成章的抢走了最讨厌的那个位置,然后又继续保持着在新书中的不动摇的地位,哪怕李密干了那么多的破事,最讨厌的人也依然是杨广。” “那么杨广为什么饱受如此多的读者的痛恨呢?杨广一点都不蠢,否则也没有办法骗过那么精明的杨坚,做人也比较讲信用,也干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光是疏通大运河这一项,在小说里面也就只有秦始皇能够媲美了。” “杨广真正让所有读者讨厌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把人当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他不把普通老百姓当人。” “在杨广的眼睛里面,天下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权利,而他的对手则是那些世家大族和门阀,这也是唯一能够被他当做人的人。” “至于其他的普通百姓,不过就是他房子里面的一块砖,屋后的一根竹,土里的一只蛐蛐,路边走的一条野狗,餐桌上的鱼肉,以及用来消耗的木材。” “这些普通人可以是任何东西,但绝不是人。” “正是因为杨广从来不把这些普通老百姓当人不行,所以他才肆意妄为。” “为了断绝门阀的基本盘,就让天下的男人都去辽东送死,甚至还故意打败仗,就为了死的人更多一些,好让门阀更弱一些。” “为了让他的命令和资源更好的在全国范围内传达,于是就肆意驱使百姓去做大工,以至于有百万人死在了大运河和洛阳城的兴建之中。” “当然,杨广也确实考虑到了滥用民力的坏处,所以他还专门找人计算过,确定死多少人才会让天下动荡,而只要不超过这个数,那他就可以随意使用民力了。” “这是完全将人当做耗材来算计,丝毫没有一点点作为人的同理心。” “我们世界的当权者们,也就是那些大作者们,虽然一个个的也挺混蛋,但好歹他们愿意为了援救普通人而战斗,甚至献上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与这些大作者们相比,杨广是绝不配做人的,更别说当皇帝了。” “所以杨广也受尽了所有读者的厌恶,毕竟大部分读者都是普通人,没有人会喜欢那些把自己当做耗材的统治者。” 这篇论文很长,这段话则是整个论文的精华部分,基本上说清楚了杨广受读者讨厌的原因,所以当杨广死后,才会让整本小说的分数快速上涨。 而整个读者群里面,也几乎都是对于杨广之死的各种讨论。 “好头颅,不知道被谁砍去!这杨广确实是个人才呀,反正我临死前是说不出这整活的话来的!”一个读者说着,连发了十几个狂喜的表情包。 “这难道不应该是垃圾作者更牛逼吗?好像他真的被人砍头了一样。”吕布天下第一乐呵呵的说道。 “确实,作者属实是牛逼的,不愧是大神。” “可问题是,这个杨广最后也没有被砍头呀,他是被人用白绫改日勒死的。” “可以,要我说杨广还是被砍头,甚至五马分尸更好一点,只是被勒死,未免有些太便宜他了。” “是呀是呀!”众读者们纷纷点头附和道群里面又变得热闹不已了。 “几位大佬,我是个萌新,有个问题一直想不明白,还请几位为我答疑解惑!”有人忽然开口问道。 “随便问” “很简单,就是那些骁骑卫的士兵为什么要造反反了杨广,不就是回个关中吗?至于为了这点事情就造反吗?” “而且杨广也不是不想回关中,只是真的回不去,李渊和他家二凤太能打了,呆在江都还能有一半的天下,为什么这些人就是要回去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杨广的死因,在历史上,在李渊夺走了关中,洛阳被十几万军队围攻之后,他就躲到更加安全的江都去了,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都不想回长安了,只想留在江都。 结果杨广身边的骁骑卫不干了,这些都是关中人,做梦都想要回家,回关中,于是直接造反,勒死了杨广,然后推举宇文化及当他们的头,带着他们返回长安。 只是因为这样的理由就集体造反,属实有些过于抽象了,所以很多读者确实不理解。 所以这位读者的问题提的确实非常的关键,但凡也没有研究过隋朝这段历史的读者,大概率都是跟着电视剧里面的剧情,认为宇文化及是一个处心积虑的奸臣,为了当皇帝而造反的。 但事实如何呢? “兄弟,看来你也是个小杨广呀!”听完了这萌新的提问,吕布天下第一幽幽的说道。 “蛤?我怎么就是小杨广了?” “你想想看,加入你在距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地方给一个暴君作者卖命,对抗映照生物。” “为的就是家乡的家人的安全。你忽然知道,你的家乡有人造反,你的父母,妻子随时有可能被杀,但是那个暴君作者却不让你回家,还说你回去我就杀你,你们必须要和我一辈子呆在前线当个打工人,你受得了吗?”吕布天下第一反问道。 “……” “所以你和杨广一样,心里面就没把士兵当人,而是当做工具和耗材,从不替他们考虑,才会觉得为了这点事情就造反非常的离谱。” “杨广当初和你一样,也是这么想的!” 第1117章 在下杨勇 “兄弟们,我刚才发现了一件特别好玩的事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个群友忽然又兴奋的叫了起来。 “你又发现啥了?” “我发现垃圾作者隐藏的伏笔了,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个杨广和胡亥其实特别的相似?” “废话,这件事情还用你来告诉我,他和胡亥一样,不都是二世而亡了吗?”吕布天下第一翻了个白眼道。 “你话说的没错,但不全是如此,这只是最浅显的相似!”这人打字道。 “你们难道没有发现,这个杨广和胡亥一样,都是最后被自己的手下造反给杀死的?” “还都是那个自己最亲近的大臣,一个叫赵高,另一个叫宇文化及。” “他们都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继承的皇位?甚至都是害死了自己的亲大哥?” “他们死前都是天下农民和旧贵族造反?” “最关键的是,他们的王朝在崩溃前,都在建设超级奇观?” “一个造驰道和长城,还有一个造运河和洛阳?” “这么一对比的话,是不是感觉他们作死和亡国的节奏都是一样的!” 别说,这个读者的一番话说出来,确实让人感觉极有道理。 更重要的是,有了之前的例子众多读者们纷纷觉得这不是垃圾作者在无的放矢,而是和杨广之死一样,蕴含了某一个深刻的道理。 只是这里面究竟有什么道理,读者们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 直到某个大聪明忽然一拍脑门道“我明白了” “孽畜,你明白什么了。” “我当然是明白其中的道理了……不对,你才是孽畜,你全家都是孽畜!” “说道理,先说道理!”众人纷纷劝说道。 “好吧,你们看哈,这个胡亥是不是喜欢玩女人?大肆的收刮天下的美女?” “是滴是滴” “这个杨广更夸张,他造了一艘巨船,就为了可以同时装下他的三千后宫。” “相反,汉惠帝就不喜欢女人,连自己的老婆都没碰。” “晋惠帝麻,虽然是个傻子,但人家也就贾南风这一个老婆而已。” “所以你看,道理很明白了,男人千万不能好女色,心中无女人,皇朝几百年。” “……”众人又是一阵沉默,然后感叹道,太tm的有道理了。 吕布天下第一也感叹道“垃圾作者太伟大。” “他其实是借着这个剧情来教导天下的当权者,不要鬼迷心窍,不把我们普通人当人看,不然迟早会被普通人斩杀,然后问一句,好头颅,会被谁砍去!” “也不要沉迷女色和奇观这样的东西,女色毁一生,奇观就两代呀!” “是呀,想不到这本小说里面还有这样的道理,他真的是爱着我们所有人的。” “楼上的,你用爱这个字,会不会太恶心心了一点点。” “哦,那就他喜欢我们所有人好了。” “……” 刘旭没有想到,不过是群里面的读者一番讨论,自己在读者们心中的地位和好感度都有了大大的提升,要不是垃圾作者叫顺口了,他们都想换个称呼了。 后来,有心人将这段聊天记录发到了各个群里面,一时之间大家都在盛赞刘旭的这伟大的思想,让刘旭的名字持续伟大。 再后来,还有人借此编成了一本《刘语》的语录,送到所有官员面前等等,让社会风气都为之一振等等,不一而足。 这也是让刘旭万万没想到的,他真的只是在抄历史而已,没有什么高深的鸡汤要炖给大家喝。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也就在这个读者们都在纷纷讨论杨广之死的时候,忽然群机器人发言了。 @全体成员:垃圾作者已经更新了最新章节《番外:千年后的相遇》,欢迎收看。 “番外?垃圾作者居然也会写番外?”这个突然更新出来的章节,顿时把所有读者都吓了一跳。 番外这玩意儿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几乎每个作者都会给自己的小说写写番外。 但是刘旭却不同,他写了这么久的小说,还真就没有写过一章的番外出来。 没想到现在却冒出了一章番外,自然是引来了众人的好奇,大家惊讶过后,立刻第一时间点进去看看。 这番外的名字叫千年后,结果番外第一句话就是1400年后,然后是一番对于城市景色和现象的描写,让读者们惊讶的发现,一千四百年后的华夏,居然已经进入了现代文明社会了,各种汽车和高楼大厦林立。 然后这个番外的主角登场了,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日子过的还不错,有别墅,有豪车,还有司机这,到公司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喝茶,日子好不逍遥。 原来这个主角的身份是一个建筑商,他的公司有好几个工地同时开工,也算是一个有钱的大老板了。 结果这茶没喝多少,他就接到了一个紧急电话,原来是自家的工地上发现了一个古墓,有不少陪葬品被发现了。 这个消息让老板非常的不满,他倒不是觉得晦气啥的,而是一旦发现了古墓,按照规定就要停工,然后上报考古机构来鉴定发觉。 如果是普通人的墓葬也就算了,最怕的是发现了陪葬品的墓葬,这就意味着古墓很重要,考古发掘的时间超过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整个工地都要停工,这生意就没法做了。 这位老板第一时间就感到了墓地,发现整个墓葬已经被打开,露出了一些精美的玉器和青铜器,老板顿时绝望了,这意味着里面确实是个大墓,而且搞不好还是个贵族的大墓,这就几年都别想开工了。 气急败坏的老板在挖掘机上踹了一脚,结果震动了某个开关,挖掘机又多挖了一下,把墓室都给挖塌了。 几十分钟后,考古专家终于赶来,他们紧急抢救发掘之后,忽然兴奋的欢呼了起来。 老板不解,于是拉住一个考古人员,好奇的问道“你们欢呼什么呢? “这是个帝陵,是个帝陵呀,我们扬州也有帝陵了!而且还是大一统皇帝的帝陵,不是其他什么渣渣皇帝。” “帝陵!”老板人彻底麻了,他明白,自己这个工程直接就没了,这个帝陵肯定是直接原地改建博物馆的,什么小区,没了呀! “这是哪个皇帝的?我不记得有哪个大一统的皇帝葬在扬州呀!” “是隋炀帝杨广,他被杀死在了扬州,就葬在扬州了!” “哦!”老板面无表情,人麻了吗! “老板你也别难受,毕竟博物馆也是要你们这样的企业来建的嘛!” “对了,老板贵姓呀!” “免贵姓杨,单名一个勇字,在下杨勇!” 第1117章 找乐子 “垃圾作者的这个番外有点意思呀,居然让杨勇挖了杨广的坟墓,简直太有意思了!“番外很短,很快就看完了,读者们立刻在群里面热烈的讨论了起来。 “哈哈哈,这番外简直笑死我了,让一个叫杨勇的一千年后恰好挖了杨广的坟墓,天底下还有比这个更加讽刺的吗?” “我宣布,垃圾作者是天底下最懂得怎样阴阳怪气的人了!” “我有一点非常好奇,这个杨勇真的是杨广的哥哥杨勇吗?天底下真的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问这个问题的人为什么不再多问一句,问问看这个华夏世界是不是真实存在的世界呢?这肯定不是巧合,因为这是作者编出来的番外嘛!你在小说里面找真实感,不和脱裤子放屁没啥区别呢?” 看着群里面热热闹闹的聊天记录,刘旭不由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这个番外还真不是他虚构出来的,而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在2014年的时候,确实是由一个叫做杨勇的开发商,在开发项目的时候挖出了杨广的坟墓,而且还是杨广和自己的老婆萧皇后的合葬墓。 如果不是各种新闻媒体白纸黑字的报道这一次事件,第1次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刘旭也觉得巧合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这可真就是世界意志的恶趣味一般。 不过这个合葬墓背后的故事说起来还非常的让人唏嘘,杨广虽然好色荒淫,但他和自己的妻子萧皇后的感情倒也一直很稳定。不过历史上也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那就是萧皇后身边的宫女发现宫里面的卫兵们不正常,还偷听到了他们打算犯上作乱的消息,立刻向萧皇后报告。 结果萧皇后听完此事后,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天下大事到了这个地步,大势已去,无法挽回。何必禀告呢,徒令陛下增添烦恼而已!” 然后醉生梦死的杨广就被自己的手下给活活勒死了。 由此事就可以看出我们这位萧皇后的性格,那是相当的随波逐流。果然她接下来的身世也就像是水上浮萍一样,顺着天下大势一路漂泊。 她先是跟着宇文化及往返回长安,结果半路上被窦建德抓住了,又跟着窦建德过了几年,接着突厥人找窦建德要走了萧皇后,于是萧皇后就一直待在突厥过日子,直到唐太宗李世民灭亡了突厥,又把萧皇后给接回了长安。 所以死了男人的萧皇后,下半辈子一直都处于无定的漂泊之中,但她却神奇的活到了81岁才去世。 人死了之后自然要安葬,而根据天下的礼法,皇后死了自然要和自己的丈夫,也就是皇帝合葬在一起的。 当初杨广死后,宇文化及等人拒不发丧,也不可能给他安葬,还是萧皇后带着宫女,用自己屋子里面的床板,简单的做了一副棺材,把隋炀帝葬在流珠堂内。 后来镇守江都的将领,把隋炀帝安葬在一个叫做吴公台的地方。后来唐朝占领了南方之后,觉得不行,自家好歹是继承了隋朝的法统,那就要好好的安葬隋炀帝,体现出自己的仁德和得到天下的正义。 于是刚刚入土为安没几年的隋炀帝,又又被连人带骨头的挖了出来,在李唐的恩典下,被安葬到了雷塘。 但这还不算完,等到萧皇后死了,李世民要安葬萧皇后,但原本的雷塘肯定不合适呀,于是又把他连人带骨头的挖了出来,重新简单的建造了一个陵墓,把萧皇后和杨广重新合葬在了一起。 只是史书到这里就有些模糊不清了,虽然写了一个安葬的地名,但等唐朝垮掉之后,谁也不知道这个地名究竟指的是什么地方。于是隋炀帝陵就消失不见,也不知道这位皇帝究竟安葬在什么地方,直到杨勇把他给挖了出来……这果然是亲哥哥呀! 当年刘旭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乐的都笑不出声了,现在小说竟然写到了这里,那自然也要加进去,宁愿打破自己不写番外的特例,也要把这个有趣的历史的因果循环告诉所有人。 这简直太可乐了。 就在刘旭给自己找乐子的时候,在另一个遥远的异世界,某位小人物,也找到了自己的乐子。 ———————— 光暗世界的瓦格尔村,一个小男孩正在出神的望着天空。这个小男孩在村子里面的口碑并不好,因为他总是喜欢干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城堡里面的骑士老爷的侍从们跑出来征收税款的时候,他居然质问骑士老爷的骑士侍从,明明他们没有下地干活一天的农活,从来没有给过他一片面包,甚至都没有保护住村子的安全,让魔兽森林里面的魔兽隔三差五的跑出来杀死附近的村民。 他们凭什么有脸收走村子里面一半的收成当做税款。 这个问题的直接结果,就是这个小屁孩在床上足足躺了三个月的时间,差点没有被死神给收走,而他的父母不得不比别人多交一半的粮食,两个人在一年的时间里面老了仿佛10岁。 所以村子里面的人都不喜欢这个孩子,认为这是个灾星,如果他不是个男的,而是个女的话,那肯定是个邪恶的女巫,要被圣火给活活烧死才对。 后来伤好了之后,这个小男孩就不再与村民们聊天了,只是整夜望着星空,仿佛只有星星才能够与他说话一般。 也就在这天晚上,小孩子突然发现天空中多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星星,他观察星空好几年的时间了,非常确定在那个位置绝对没有一颗星星的存在,结果今天晚上却多了一颗如此闪耀的星星。 更离谱的是,小男孩发现这颗星星居然在快速的下降,而且还在朝着村子的位置降落,这居然是一颗流星。 按理来说,流星坠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足够将附近的村子给夷为平地了。 可小男孩明明亲眼看见星星坠落在了村子中,村子里面却没有任何事发生,于是他壮着胆子跑到了星星坠落的位置,想要找到陨石的存在,结果他什么都没有找到,反倒是在一个墙角找到了一个看上去灰扑扑的,镶嵌着一颗不怎么闪耀的石头的戒指。 小男孩自然而然的就将这枚戒指戴在了自己的食指上。 第1118章 超级任务系统 “发现宿主,正在绑定“超级任务系统”,请稍后……”在耳边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少年吓了一大跳,当他反复试探之后,才终于确定,这个声音来自于自己手指上所带的戒指,这居然是个会说话的戒指。 正常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立刻受到巨大的惊吓,然后直接将戒指摘下来丢掉,但少年反而紧紧地摁住戒指,似乎生怕这个戒指从自己手指上飞走一样。 只可惜,少年根本听不懂这个戒指说的究竟是什么,但是很快,少年就感觉从戒指中有一股温暖溢出,然后顺着自己的手指,蔓延到了整个身体,自己背部一直隐隐发作的痛苦,居然在瞬间都消失了不少。 这是当年自己挨打后留下来的隐患,白天气温高的时候还好,一旦到了气温阴冷的晚上,背部的痛苦就会整晚整晚的发作,让少年根本无法入眠。 这也是他为什么喜欢在晚上看星星的原因,实在是因为背上的痛苦让他睡不着觉,只有不断的熬夜,直到巨大的困倦感将痛苦抵消,他才能勉强睡觉。 而现在,这些疼痛居然消失了,这让少年更加舍不得丢弃这个戒指,一直死死的按在手上,然后偷偷摸摸的回到家里。 本来少年还担心,自己手指上突然多出一个戒指会引起他人的觊觎和怀疑,最少自家父母就一定会想要将戒指摘下来卖掉,补贴家用。 没想到当自己到家之后,戒指居然看不见了,但是当自己伸手去摸的时候,却能够清晰地感知到戒指的存在。 那天晚上,少年难得的睡了一个好觉,等到第2天早上醒来,他就被穿着破烂衣衫的父母,喊着去农场里面干活,他们家为了缴清额外额税款,已经不知道欠了骑士领主多少的高利贷了,只能希望今年的收成好一些,可以还掉一些税款。 讲道理,如果少年不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儿子,他估计已经被自家父母给打死了。 只是现在虽然不至于打死他,但父母却往死里使唤自家的孩子,而少年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都是日出就进入麦田里面除草,干着各种农活,日落之后才回到破屋子里面休息。 除此之外,遇到农活不是那么忙的时候,他还被父母指使到村子里面的理发店里面去当帮工,一天能够挣2个比索,虽然不多,但好歹也能帮着家里还债。 而发电向来是整个村子里面人最多的地方,所以少年每天都能听到无数人说话,同时也必须强行支棱起笑脸去回应对方。以前少年都选择默默忍受,然而现在他有了戒指……好吧,其实生活依然没有任何变化,因为这个戒指除了能够帮助他缓解疼痛之外,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其他任何作用了,就连第1次出现的那个声音,和听不懂的话语也消失不见了。 要不是真的还能够摸到戒指,少年真的以为这个戒指已经不复存在了。 直到一个多月以后,少年已经几乎快要忘了自己对戒指的美好幻想的时候,少年的耳边终于再一次响起声音道“系统绑定成功,宿主您好,再一次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超级任务系统,本系统将竭诚为您提供大量任务和任务奖励,将宿主打造成为这个世界的最强者!” “你说什么?”这一次,少年居然听懂了这个戒指说的话,这让少年兴奋极度。 然后这个戒指真的按照少年的要求复述了一遍自己的话语,让少年更加激动了,他虽然不是很明白系统是什么东西,但他明白,自己将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戒指,你为什么之前不说话?今天又忽然和我说话呢?”少年好奇的问道。 “因为之前处于绑定状态,系统无法回答任何问题!”戒指机械的说道,但这并不是实话,也根本不存在什么绑定,真正的原因就是因为戒指里面的智能AI根本不懂这个世界的语言,自然也不可能说出能够让少年听懂的话语了。 不过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面,戒指一直都在默默地记录着少年与其他所有人的对话,以及发生在少年身边的其他人和其他人的对话,通过持续不断的智能解析,终于完整地构建出了这个世界的语言体系,也就可以说出让这个少年听懂的话语出来了。 但这距离戒指的终极目标还不够,它还需要一些东西,比如这个世界的文字,如果没有文字的话,是不可能将自己硬盘里面存储的小说,都转化成为这个世界能够看懂的文字的。 所以戒指接下来需要得到这个世界的大量书籍,那这自然也就需要少年的帮助了。不过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面,戒指也了解了这位少年的处境,当真就是个穷苦至极的普通村民,而且脑袋还有些执拗,人也不是很聪明的样子,如果不是被他捡到了,戒指是真不想要这个宿主的。 但既然被他捡到了,那还是要努力一下的。 于是少年紧接着便听到戒指接着说道“现在发布初始任务,请宿主在三天的时间,找到一件带有超过10个不同文字的物品。任务奖励:力量属性+2。” “力量属性+2?”少年摸了摸脑袋,他并不清楚力量属性加r会有怎样的效果,但这是唯一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 于是他接下来三天的时间,都在寻找和文字相关的东西,奈何整个村子里面全部都是文盲,就没有一个会说话的,而少年认识的唯一一个会写字的人,还是那个将自己差点殴打致死的骑士侍从,就更别说在村子里面找到与文字相关的东西了,毕竟小小的村子,真的不需要那么高端的东西。 眼瞅着三天的期限即将到期,少年始终无法完成任务,终于他心一横,在一个晚上,偷偷的溜出了村子,连夜奔跑了10多里的距离,溜进了一片黑漆漆的,泛着诡异气息的区域。 这里是整个骑士老爷的家族墓园,也是所有墓地里面,唯一会给坟墓立碑的墓园,少年想了三天的时间,也只想到这里会有文字。 于是少年壮的胆子直接溜进了墓园里面,正当他为难的琢磨着要如何将墓碑打包带走,然后将带着戒指的手指无意识的放在墓碑上的时候,整个墓碑居然就在瞬间消失了,同时少年耳边传来声音道“初始任务已完成,奖励力量属性+2” 顷刻间,少年就感觉一股巨大的暖流从戒指内部直接涌入了自己的身体,同时自己身体内的每一块肌肉都在不断的跳动,等到这一切平息下来的时候,少年就不由自主的看着自己的右手。 这手上,充满了力量! 第1119章 故事之神刘旭 在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瓦格尔村有这样一句谚语,叫做“一根稻草可以被轻易扯断,但10根稻草在一起,最强壮的农夫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瓦格尔村的老人们,经常用这句话来教育自己的子孙后代,告诉他们一定要团结。而这些年幼的子孙后代呢,对这句话最大的认可,就是一定会找来10根稻草,试图一股脑的将他们一起扯断。 但现实往往是最会教人做人的,很少有哪个孩子能够将10根稻草扯断。之所以用很少这个形容词,是因为以前真的有一个孩子将10根稻草给扯断了。这个孩子的成功甚至惊动了骑士老爷,没多久就被高贵的骑士老爷收去做了骑士侍从,而且过了几年时间,又成为了骑士老爷的扈从骑士。 根据公国的法律,如果一个扈从骑士能够在战场上斩杀超过五个以上的扈从骑士,就可以成为真正的骑士,也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小小的城堡,成为了帝国最低等的贵族,当真是交了好运了。 不过他的好运似乎也就到此为止了,这位扈从骑士上了战场之后,还没来得及斩杀对手的扈从骑士,就死在了敌国的扈从骑士的剑下,成为了人家的功勋。 不知道斩杀他的对手,现在是否成为真正的骑士了。 于是乎,瓦格尔村唯一一个和平崛起的机会,就这样消散在了历史的浪潮之中。 而现在,少年的面前也放着10根稻草,他凝视了许久,深吸了一口气,抓住稻草两端,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开始撕扯。 一开始,稻草纹丝不动,倒是随着少年不断笨拙的调动全身的力气,稻草的内部纤维开始不断的发生变化和断裂,而随着第一根稻草的裂开,后面的九根稻草再也没有了支撑的力量,几乎在同一时间被彻底扯断。 虽然少年因为力量的惯性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样子有些狼狈不堪,脸上充满了痴痴的笑容。 他做到了,他成了整个村子里面第2个能够扯断10根稻草的孩子,他明白,以后整个瓦格尔村的人都会记住他的名字,就像记住上百年前那个扈从骑士一样。 少年的名字叫做:普希金。 “不行,10根稻草是我几乎用尽所有力量,花了将近上百个呼吸的时间才扯断的,而根据传说,百年前的那位扈从骑士,使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将稻草扯断了。” “这说明我和他的力量相比还是有所不如,而且就算以他的力量,最后也死在了战场上,我如果就这样去当一位骑士侍从的话,恐怕也是一样的命运!” “我要完成任务!我要从戒指里面获得更多的力量!”普希金紧紧地抓住自己手中的戒指,而似乎是感应到了这位少年的心思,戒指的声音随之响起“发布新的任务,在这个世界传播伟大的故事之神刘旭创作的故事《海的女儿》,并且让最少100个人记住这个故事,任务奖励:体质属性+2.” “故事内容如下:伟大的故事之神刘旭给他的子民们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在神秘的海底……化作泡沫消失了,故事结束。” “新的任务这么简单!”看到戒指新发布的任务,普希金嘴巴都笑歪了,确实,和去墓园偷墓碑相比,给别人讲故事确实要简单太多。 不过很快,普希金就发现自己搞错了,和去墓园里面偷墓碑相比,这个任务的难度简直令人发指。 毕竟去墓园偷墓碑,只要胆子够大,那不过就是将手放在墓碑上罢了。可如果要给别人讲故事的话,那首先必须要自己一字不漏地将整个故事背诵下来,这就让普希金感觉非常的痛苦。 当然,对于天生聪明的普希金来说,这不过是费点时间罢了,真正痛苦的还是后面,那就是如何给其他人讲这个故事,并且努力的让他们复述下来。 一开始普希金打算讲给自己周围的孩子,结果这群孩子们哪里愿意听普希金讲话,直接就把普希金给无视了,在连续找了三个孩子都失败之后,愤怒的普希金一脚踹断了一棵小树,终于让面前的孩子乖乖的坐了下来,听他讲完了海的女儿的故事,然后在普希金的要求下,又花了几个小时才将故事给复述了一遍。 “任务完成度:1人。” 听到耳边的进度提示,普希金略微的松了口气,然后将目光盯向了下一个孩子。 在接下来三天的时间里面,村子里面有几十棵小树惨遭毒手,但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成功的记住了海的女儿的故事,可接下来的进度条又让普希金难受了。 他可以吓唬孩子,但是却没有胆子去吓唬成年人,可村子里面又就只有这么几十个孩子,他他只有给其他成年村民讲故事才能够获得完成度,可是他该怎么去让忙忙碌碌的成年人听自己讲故事呢? 普希金为此头疼不已,琢磨着是不是打断一棵大树来吓唬成年人的时候,普希金的耳边忽然持续不断的响起了提示,一天的时间就有十几个人记住了海的女儿的故事,而这一天普希金明明都没有给任何人讲述过这个故事。 接下来几天的时间也是如此,就在普希金怀疑这个戒指是不是出现问题的时候,夜里路过隔壁寡妇家的窗户,忽然听到在寡妇家里,她的孩子正在讲述海的女儿的故事,而寡妇一边听着,一边笑着说这个故事真好听,自己的儿子真聪明,居然从以前听故事的小朋友,变成会给自己讲故事的小朋友了。 直到这一刻普希金才明白,原来不是戒指出故障了,而是故事本身就是会传播的,它会通过一个人又一个人的嘴巴,传递到其他人的耳朵里面。 毕竟在这个文化匮乏的世界里面,一个有趣的故事确实能够传遍整个世界,成为每一个精神贫瘠的人类的精神粮食。 一个星期后,在普希金没有做出任何努力的情况下,新手任务完成,100位读者诞生,而普希金也成功地收获了2点体质,让他的身体再一次鬼畜的抽动了起来。 第1120章 骑士体系 “体质属性是全面的,让我身体的力量,恢复能力,耐力等等,都有了全方位的增强!”在经过了一番测试之后,普希金欣喜的发现,体质属性是一个大而全的属性,凡是和身体相关的属性都能够得到提升。 当然了,这个提升也是有主次之分的,最主要提升的还是身体的抵抗能力和恢复能力,少量提升了其他能力。更让普希金惊喜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长高了一丢丢,虽然可能还不到二厘米,但自己确确实实的长高了。 嗯,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地方长长了一点,这里就不细说了,只可惜接下来发布的第3个任务,难度就大大的提高了。这个任务居然要求普希金彻底弄清楚骑士的等级体系啥的。 虽然不明白戒指为啥发布的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但普希金不可能错过这个让自己身体素质提高的任务,于是他趁着一次村子里面往附近的城镇中卖粮食的机会,一同跟了过去,然后他在群里面费尽心机的找人聊天,尤其是一些酒店的服务员,车马行的马车夫,以及城里面的乞丐,他总算是大概的了解了整个骑士体系。 原来骑士最初是从骑士侍从开始的,当锻炼到一定标准之后,就可以成为扈从骑士,再接下来就是正式的骑士老爷了。不过想要成为骑士,并不是像普希金原本认为的那样,只要在战场上杀够5个扈从骑士就可以了,还需要骑士本身练出了斗气,一种能够通过手掌附着在兵器上面,让兵器变得更加锋利和强大的东西。 只有修炼出了斗气,同时击杀五个扈从骑士,才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城堡,成为上等人。 在骑士之上,还有骑子,骑男,骑伯,骑侯,骑公,骑王,以及至高无上的骑帝,只是这个境界已经有上百年无人抵达了。 嗯,相信有不少读者看到这里,觉得这个骑士体系的等级体系实在是古怪的很,有一种生拼硬凑的感觉。 这种感觉其实非常正确,因为就是生拼硬凑出来的,只不过不是这个世界在取名字的时候生平硬凑,而是系统在翻译的时候神拼硬凑,直接把骑士和贵族体系凑在一起就翻译了出来,讲究的就是能够一眼看清楚骑士等级来着,和某些作者给自家的力量体系取名字是一个套路。 咳咳,言归正传,任务之后,又给了普希金两点智力属性,这让普希金感觉自己的记忆力,思考运算能力等等,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可如果问自己是不是变聪明了,那普希金倒也不是很确定。 就这么足足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普希金先后完成了7个任务,先后增加了5点力量,4点体质,还有4点智力,这让普希金整个人的身体素质已经到达了村子的巅峰,尤其是在一场和隔壁村子争夺水源的战斗中,普希金一个人就将十几个手拿粪叉的壮汉给全部打倒在地,彻底震撼了两个村子,这个才仅仅14岁的少年,居然就已经隐隐的有了自己的威名,最少所有人都不敢当面再说普希金家里面的废话,而村子但凡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找人商议,他们也都会邀请普希金参加。 毕竟在这个只有200多人,而且全部都是贫苦人家的村子里面,武力就是硬道理。 不过普希金已经不满足在村子里面称雄了,因为戒指给他发布的第8个任务,也是他人生中的第1个主线任务,那就是要求他成为骑士侍从,开始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而这个任务给予的奖励也非常丰厚,那就是惊人的全属性+3,这意味着普希金的智力力量和体质三个属性,都会集体增加三点,相当于之前7个任务2/3的奖励,普希金无论如何都无法拒绝这样的任务,更别说他本身就对成为骑士侍从充满了渴望。 只是如何成为骑士侍从,普希金并不知道,他只知道,当初村子里面的那个骑士侍从,是因为恰好遇到了新的骑士老爷来自家的领地视察,然后意外的发现了这个苗子,直接将对方带到了城堡里面,成为骑士侍从。 但这是100年前的骑士老爷,现在的这位骑士老爷并没有出去巡视的兴趣爱好,每天除了打仗之外就是待在家里面和自己的十几个老婆打架,享受生活,而且也很少收什么骑士侍从,他唯一的三个骑士侍从,也全部都是他家族里面的亲戚,外人没有一个能够加入。 答案很明显,这位骑士老爷不是什么大方的好东西。 于是在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外,普希金决定报名参军,这是他在城市里面得到的唯一一个能够稳定成为骑士侍从的办法。 那就是加入军队,只要能够斩杀10个敌军,那么军队就会认为你拥有成为骑士侍从的潜力,然后将你推荐给不同的骑士老爷,让他们将你收为骑士侍从。 这个办法虽然又蠢又笨,但胜在稳定可靠。 于是年仅14岁的普希金参军了,好在这个年纪在军队里面并不稀奇,而凭借高达5点的力量和4点的体质,普希金也顺利的一步步在战场上存活了下来,只是他并没有杀够10个敌人。 而是在仅仅只杀了三个敌人的时候,就被统领这支百人队的骑士老爷看中了,美滋滋的将这个天赋异禀的少年收为了自己的骑士侍从。 在正式成为骑士侍从后,得到了三点全属性的普希金,深深的震撼了自己的老师,他那近乎于怪物一样的力气和体质,简直就是天生的体系,这位慈祥的老骑士,甚至一度认为自己有能力培养出一位骑侯出来。 在成为了骑士侍从,有了专业的老师教导武技之后,普希金在战场上开始无限的发光发亮,凭借强悍至极的体质和力量,普希金不但已经能够和真正的骑士抗衡,甚至还在战斗中斩杀过真正的骑士……虽说骑士可以通过强化自己的武器来获得巨大的杀伤力提升,但普希金一把重达上百公斤的重剑砸过去,任何强悍的骑士都会在瞬间被砸成肉泥。 斗气在力量面前不堪一击……最少在骑士等级是这样的。 第1121章 红人 短短一年的时间,普希金就成为整个帝国最靓的仔,在成为扈从骑士之后的第1场战斗,普希金就格杀了一位帝国的骑男,还顺带将他麾下的,由10位骑士,上百位扈从骑士组成的精锐骑士团给完全突破,打的彻底崩溃,其中有几位骑士甚至因此有了心魔,再也不敢上战场了。 没办法,普希金的战绩实在是过于诡异了,明明是连斗气还没有拥有的扈从骑士,但却凭借力大砖飞的特性,硬生生地将领先两级的骑男给干掉了。 以至于帝国之盾,伟大的蔷薇骑公,都公开表示,普希金就是帝国的未来,在即将到来的100年里面,他就是整个帝国的擎天柱。很难想象,当像他这样的猛人拥有了斗气之后,究竟能够爆发出多么恐怖的战力出来,到时候恐怕就算是骑伯也能够干掉吧。 于是普希金就成为了整个帝国讨论的核心,许多贵妇人都好奇这个年轻的男孩究竟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体质,于是有人翻出了普希金曾经的经历,认为是很有可能因为儿时的那一顿打,激活了体内某种奇怪的潜力,从而让他拥有了如此诡异的体质。 而相较于普希金的体质,他在帝都的所作所为,也一直为人津津乐道。 在完成了击溃整个骑士团的壮举之后,普希金连同他的全部家人就被接到了帝都生活,而且还还被安排加入了王子殿下的圣约翰骑士团,这意味着等大王子殿下继位之后,普希金就能够跟着鸡犬升天,成为未来的王子殿下的心腹,拥有巨大的潜力。 而王子殿下也需要这样一位强者作为自己的手牌,再加上作为王子殿下也不蠢,不会干出这样一对二当做一对三打掉的情况,所以自然对普希金百般呵护,各种示好,普希金也自然是从善如流,很快就成为了大王子殿下麾下的头号狗腿子和金牌打手。 但这还不是最让整个帝都人民震惊的地方,最让他们无法理解的是,明明拥有一身的怪力,这位武力爆炸的强者,却喜欢文学。 据说这位来到帝都的第一件事,就是搬空了几乎整个书店,将里面不多的书都给全部买光了。 这还不够,在成为了大王子的忠实走狗之后,普希金没有去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也没有在哪个女人的床上醉生梦死,反而是向大王子要来了进入皇家图书馆的资格,然后就整天泡在皇家图书馆里面。 除了每天练武和执行大王子的命令之外,他其余的时间几乎都在图书馆里面,整个帝国都没有见过如此好学之人。 而对于自家如此离奇的表现,普希金解释起来也是振振有词的。 普希金表示自己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读书,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自然要加以珍惜。 当然了,如果仅仅只是喜欢读书的话,这还构不成什么特大新闻。 关键是这个普希金在读书的时候,居然意外的在图书馆的垃圾堆里面,发现了一位名叫刘旭的远古故事之神遗留下来的作品。 据说有一天,普希金路过了图书馆的垃圾堆放处,发现里面堆着满满一座小山的羊皮纸。 普希金大为震惊,连忙询问为什么要丢掉这么多书。 然后图书馆的管理员告诉普希金,这些都是图书馆在清理古代馆藏的时候发现的拥有数千年历史的羊皮纸。 几千年前的羊皮纸固然很有价值,更别说上面还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可问题是这些文字都是远古文字,现在没有一个学者能够认识这些远古文字,于是一直就堆在仓库里面。 现在图书馆要扩建,仓库自然也要进行改造,奈何这些书籍却没有位置存放,干脆就当垃圾给丢了。 普希金心中不忍,于是让人将这些羊皮纸全都搬回了自己的家里面,然后普希金利用自己的知识对这些古代文字进行翻译,结果还真就翻出了一部小说出来。 而且这本小说的来头还不小,是一位名叫刘旭的远古故事之神。只是因为年代过于久远,已经没有人听说过这位神灵的名字了。 这件事情一经宣布,就立刻在整个世界里面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第1个跳出来强烈谴责的就是万神殿。 作为唯一官方指定的宗教管理机构,万神殿拥有所有神灵的相关解释权。 这个世界有没有神灵?又有多少神灵,这些神灵又叫什么名字?有着怎样的丰功伟绩等等,那都是万神殿说了算的。 结果现在从普希金那你冒出一个故事之神出来,那我万神殿算什么东西? 于是万神殿的祭司立刻跳出来指责普希金就是一个文盲,不过是多看了几本书,就自以为是的能够解读上古文字了,真正解读出来的东西,肯定是狗屁不通,连行文都不利索的垃圾作品,根本就不是什么故事之神的作品,普希金完全是在胡扯。 他们表示这肯定就是普希金自己写的小说,但写的烂臭无比,为了吸引其他读者去看书,就硬生生的造出了一个噱头之神的名字出来,给自己扬名。 万神殿的说法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毕竟这种事情人家早就干习惯了,不然神殿里面超过2万多位神灵究竟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面对万神殿的指责,普希金自然是出面予以驳斥,同时大王子也光明正大的给予他许多帮助,让普希金顶住了万神殿的威压,顺利的找到人制作雕版,然后将这本小说印刷出来。 经过这么一番闹腾,这本名叫《三国演义》的小说,自然吸引足了整个帝都的眼球。 等到普希金翻译版公开发售的那一天,居然创下了史无前例的862本旳小说。 更离谱的是在一个月之后,随着小说不断的发酵,三国演义的销售量节节升高,一个月内就卖掉了将近1万本小说,这在万神经的月销量也只有6000的时代,无疑又是一个神话故事。 第1122章 外挂也会跑? 在三国演义发售之后,万神殿那边就不再指责普希金是在自吹自擂,自己写本小说,吹成是故事之神的作品。 毕竟以三国演义的艺术水平,外加小说中所描述的那个神奇的异世界,绝不可能是什么。刚刚看了不到一年书的骑士能够写出来的作品。 如果万神殿一直强硬的认为这是普希金的作品,反而是在给对方的脸上贴金。 不过万神殿也不可能承认什么故事之神,只说这是几千年前的一位大学者的作品。 不管怎么说,三国演义这本小说是火了。而接下来,普希金又陆陆续续的翻译出了其他故事之神的作品出来,一时之间,刘旭的名字传遍了整个世界,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就在很多人以为普希金会就此弃武从文,一心一意的成为一名古代文字翻译者,就连大王子殿下也因此心生疑虑,琢磨着是不是要劝说一二的时候。 又一场战争爆发,普希金直接冲在了战场的最前面,力量较之以往又有了巨大的提升,突破一个个精锐的骑士团,犹如吃饭喝水一般的简单。 双方见面之后就是一个冲锋,然后挥舞着手中重达数百公斤的巨型兵器,将所有挡在他面前的骑男和骑子都给一击秒杀,骑伯稍微会费一些力气,但也是砍瓜切菜一般的简单。 等到最后敌方的统帅,堂堂的骑侯忍不住出手,打算杀了这个扈从骑士的时候,普希金居然成功的挡了下来,双方鏖战了上百回合也没有结果。 而等到100回合之后,战场上已经分出了胜负。 在失去了骑侯的统帅之后,己方的骑侯就毫无顾忌的直接开始了大屠杀,将一个个倒霉的地方士兵给成片斩杀,胜利自然是轻而易举的到手了。 由此,普希金的威名更胜往昔。 一个能够以扈从骑士的等级击败堂堂的骑伯,抗衡骑侯的变态。居然还是一个杰出的翻译家和古代文化研究者,这两个身份加在一起,想不让人震撼也不行。 同时所有帝国的国民都在期待着普希金突破骑士,拥有属于自己的斗气,那帝国岂不是相当于多了一个骑侯的高手? 这可是能够直接统领一场数万人规模战斗的将军呀! 然而普希金的好运似乎到此为止就彻底结束了。 一般来说,一个扈从骑士只要确实有练出斗气的天分,那往往最多5年,都能够将斗气给练出来。 而像是普希金这样的天才,众人都觉得最多不过一年的时间,普希金就可以练出斗气,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然而三年的时间过去了,虽然普希金的力量还在不断的提高,可是始终没有练出斗气,以至于帝都已经隐隐的传来了一些闲言碎语,说普希金这个另类天才,虽然肉身强的可怕,但这却是用牺牲斗气的天赋换来的,普希金一辈子都不可能练出斗气了。 对此,已经成为了骑士团团长,成功的斩杀了骑侯的普希金,向来是不屑一顾,懒得给予任何回答的。 而大王子也是不断的为自己的好兄弟站台,表示谁再传播这样的谣言,他就把谁挂路灯上。 也没有人知道,一向在外人面前表现的风轻云淡的普希金,回到家中,把自己关在豪华的书房里面之后,就会立刻变得如同疯魔一般的抓住自己的手指,捏着其他任何人都看不到的戒指,面目狰狞的叫道 “戒指,系统,我知道这不是你的极限,你让我看看你的极限,不要再给我加点了,我要斗气,我要斗气呀!” 而面对这个状态的普希金,系统向来没有任何多余的回复。 不过这次是个例外,当普希金焦躁的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戒指终于传来声音道“现在发布新的任务,让最少1000万人看过《南北归一》,奖励全属性五点。” “又是这个,又是这种破任务!每次都让我帮你传播什么小说,看小说还能当饭吃不成!”普希金愤怒的叫着,戒指没有给予任何的回答。 “行,你让我帮你传播小说没问题,这样的任务我愿意完成无数个,那你是不是将任务奖励更改一下,把什么狗屁的全属性改成斗气!”普希金的话依然没有让戒指任何反应。 最后终究还是普希金服软了,捏着鼻子道“我可以帮你完成这个任务,但如果你下次的奖励还是什么狗屁属性的话,你就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要把你丢进火山的岩浆里面彻底销毁。” 威胁完毕之后,普希金还是得老老实实的完成任务。 好在这个时候推广刘旭的小说,已经不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了,甚至每年都有人到自家的商店里面询问。三国演义后续的剧情写出来了没有。 所以新书发布之后,哪怕要求住宿1,000万人阅读,在大约经过半年时间之后,任务就顺利完成了。 这一次虽然奖励高达5点的全属性,但这对陆陆续续已经加了上百个属性点的普希金来说,意义真的不是很大。 他重新开始抓着自己的手指,要求接着立刻给他下一个任务,而下一个任务的。任务奖励一定要是让自己激活斗气。 普希金觉得问题不大,这不过是自己和系统一个博弈的过程罢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戒指系统再一次发出了声音。 普希金顿时大喜过望,觉得是戒指终于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帮助自己激活自己的斗气了。 然后他就听见戒指说道“恭喜宿主已经完成了所有任务,成为了所有非骑士中的最强者,戒指的目标已经实现,现在即将离开此世界前往下一个世界。” “你说什么?你要离开我?你居然有脸离开我?你是我的!”然而这样的威胁显然没有任何作用。 普希金手指上的戒指轻微闪烁了一下光芒,然后就在普希金的面前,直接离开了他的手指,以极化的速度飞到高空之中,然后瞬间消失不见了。 普希金的外挂……跑了! 第1122章 没啥惊喜 虚空微微一动,一枚戒指就直接从虚空中破出,重新回到了刘旭的手中。 虽说刘旭已经通过明显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世界之力,知道戒指的计划已经成功了,虽然不多,也就是几千万读者,对于现在的刘旭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但成功本身的重要性超过一切,哪怕只多了一个读者,这都意味着刘旭有了挂机刷世界之力的手段,虚空中的诸多世界,也会变成刘旭的韭菜田了,而且还是以不割韭菜的方式来割韭菜,妙哉。 所以刘旭对于这一次的成败还是非常的看重了,现在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戒指就给自己弄来了超过几千万人的世界之力,已经是的大绝对的获成功了,而刘旭也对这枚戒指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面经历的事情非常好奇。 刘旭在戒指中还设计了自动记录装置,会以戒指为第一视角来记录它经历的一切,于是刘旭的意念微微一动,相关的信息就全部出现在了刘旭的脑海之中。 刘旭也就知晓了这些日子来发生的一切。 “原来这两个世界的时间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对方世界的时间流逝速度大概相当于作者世界的八倍,所以那边也过去了两年半的时间!”第一时间进入脑海中的就是有关时间轴的信息,刘旭这边仅仅过去了三个月左右,但普希金的世界已经过去了两年半了。 之后刘旭又对整个世界的背景,以及身为主角的普希金的故事,进行了完整的了解,然后不由的发出一声感叹“怎么一点惊喜都没有?” 没错,普希金身上发生的故事,对于刘旭来说当真是没有一点惊喜,毕竟整个戒指的工作流程都是经过刘旭精心设计的,在拥有大量的穿越金手指小说的加成之后,刘旭就设计了这一整套的工作流程。 先扫描降落点附近的生命,寻找明显有智慧痕迹的生命,然后从这些生命中选择处境最为弱小,同时饱受欺凌的生命作为目标,再将戒指伪装成系统,通过不断发布任务以及给予奖励,也就是训猴子这样简单粗暴的手段,来让这个被选中的生命一点点的主动完成自己给出的任务,将刘旭的小说传遍整个世界。 这个训猴子的过程也是反复设计了很多次的,首先给出的第1个任务必须是非常简单的,但凡脑袋正常的人都可以完成的任务,比如找一段文字,甚至是写出自己名字这样简单的任务,让对方迅速获得一次奖励。 而这个奖励必须是足够震撼的,立竿见影的,能够迅速让对方获得极大的精神满足感的奖励,之后再一点点的通过任务引导对方收集世界的各种文字资料,解锁语言和文字体系,再通过超级智能翻译ai翻译刘旭的小说,在这过程中不断的加大任务难度,以及给予更多的任务奖励等等,让对方心甘情愿,又或者说是极为主动的给自己完成任务,最终帮助刘旭的小说传遍整个世界。 不过究竟选择怎样的奖励给对方,刘旭也是费了许多脑筋的。 因为待在戒指里面的终究只是一个智能程序,以及一个大型的智能设备,所以这个智能设备并不具备因地制宜的转化诸多世界本土物品和能力的能力。 就比如普希金苦苦哀求希望得到的斗气,这是骑士世界的力量体系的核心,同时也是世界之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虽然按理来说,高纯度的世界之力能够模拟出任何形式的低等级力量,但这必须要有世界之主级别的能力才能够完成,而且转化出来的斗气也根本不可能像真正的斗气那样纯粹,真正提供给土著修炼的话,或许短时间内修炼速度爆炸,但终究是拔苗助长,时间一长,土著的身体就会被这些并不纯粹的斗气被折腾垮掉,更别说是重新将这些斗气转化为纯粹的世界之力了。 所以并不是戒指不讲情谊,没有人心,斗气都不想给普希金,而是因为人家真的办不到呀! 同样的道理,汝之蜜糖,吾之砒霜,许多对于作者世界的人类来说的宝物,对于另一个世界人类来说,那很有可能就是天大的毒药。而且像金银珠宝这样的东西,一个弱者握在手中犹如婴儿手中握着利刃,到头来只会害了弱者自己,精心挑选的一个宿主指不定就这么没了。 而且金银珠宝这种东西还不能多,一旦多了就不会放在眼中。穷人手中的100块钱是自己的命根子,但他如果变成了亿万富翁的话,那哪怕一个亿也不过是个小目标罢了。 所以在经过精心挑选和仔细研究琢磨之后,刘旭最终选择了三个不同的奖励,来作为引诱异世界宿主上钩的目标。 其中第1个就是普希金的遇见的加点了,也就是直接使用世界之力来强化宿主的肉身。 用世界之力来直接强化肉身无疑是一种非常蠢的事情,明明有成千上万种方法能够让这些世界之力爆发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效果出来,但世界之力注入体内能够强化人类的肉身,却是世界之力最核心也最基本的能力,放在任何一个世界基本上都是试用的。 将世界之力注入肌肉,那就能够极大的强化力量。将世界之力注入大脑,就能够极大地强化大脑的计算能力,如果将它平均的分配到整个身体,那就能够全方位的强化身体体质。 整个过程操作起来极为简单方便,哪怕是一个智能ai都能够轻易的操作,只要在戒指里面储备足够多的世界之力就行了。 重要的是,这样的奖励对于几乎所有异世界生灵来说都是有效的,具有极大诱惑力的,毕竟天下有谁不希望自己的肉体变得更加强大呢? 不过考虑到有一些世界可能对肉身并不看重,所以刘旭又精心设计了第2种奖励,就是超级老师。 每一个世界都必定会有自己的修炼体系,哪怕是像科技世界这样似乎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那科技本身就是修炼体系,而任何体系都是有难度的,很多人可能会因为根本无法理解诸多修炼法门而直接变成废材。 于是超级老师就应运而生了。 第1123章 三种奖励 超级老师,顾名思义,就是存在于戒指中的一个具有极强的教育能力的老师。 如果还是感觉这个名字难以理解的话,那可以按照刘旭最初取的名字,也就是贴身老爷爷来命名。 因为戒指中本身存在一个计算能力极为恐怖的超级AI,而这个超级ai的本体,其实就是图灵复制出来的一个拥有自己部分能力的程序而已,而得益于图灵本身是科技殿堂世界管理局的超级AI。 而科技殿堂世界的终极目标,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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