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意儿。” 花蛛娘快如闪电地落下来,落到李希的头冠上,这一下,李希面如死灰,一动不敢动,其他人也吓的脸色微变,全都不敢上前。 李希破口大骂:“李家养你们养了这么多年,你们竟然敢临阵脱逃。废物,全是废物。” “郎君,花蛛娘胆子小,你还是别说话的好,不然它一口咬在你的头上,你就跟那刺客女一样了。”明歌笑吟吟地开口,笑不入眼,然后看了一圈士兵和府衙衙役,“听说花蛛娘最喜欢吃一种叫做月见的花,你们去寻了来,没准这花蛛娘吃了鲜花,就不咬你们家郎君了。” 衙役和兵士们对视一眼,全都一窝蜂去找那没听过的花,留下李希一人面无死灰地坐在地上,想哭嚎,又不敢哭嚎,如同一尊傀儡。 “快,快回李府,找我爹来,再晚,他就见不到他儿子了。” 李希憋着声音哭道。 局势急转直下,刚才还嚣张不可一世的郎君,一下子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李希带来的人也成了一盘散沙,自顾不暇。 客栈内众人面面相觑,全都远远躲开,生怕那花蛛娘飞到他们的身上,命丧黄泉。 风眠洲看向客栈内袖手旁观的世家子,冷淡说道:“今日之祸都是因为我而起,我与大家就此分开,天高水长,盛京见。” 风眠洲朝着管家赵叔使了个眼色。管家和风三火速上楼去拿行囊,原本就打算天亮就出发,行李都是收拾好的,拿了就能走,马匹和粮食一应都准备好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马上天就亮了,城门一开,就能彻底离开李氏的地盘。 “县主,我们马上动身回盛京,你拿些紧要的东西,马上就走。至于春夏,我会安排人留下来好好安葬她。” 玉秀是来寻他的,他必须安全地将她送回盛京。至于其他世家子弟,都是各怀心思的,一个不带。 玉秀县主见他神情严峻,想起今夜的事情来,想到再不走,估计就真的要留下来当李希的压寨夫人,顿时双腿发软,颤着声音说道:“好的,眠洲哥哥。” 收拾了一些金银细软,玉秀县主只带了贴身丫鬟秋冬,在风三等人的护卫下直接出了客栈,坐上马车。 明歌上楼,拿了自己的行囊,出门时见风眠洲等在门口,捡起跌落在地上的那盏花灯,顿时眼神微闪。 “走吧,迟则生变。”风眠洲提着那盏花灯,目光深深地看着她。 第418章 你我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天色刚亮,一队护卫队护着一辆马车出了南阳郡,守城兵见对方出示的是世家的路引,半点不敢拦,直接放人出了城门。 结果马车刚走没多久,就见一队人追了上来,领头的赫然是李家的大长公子,大长公子挥着马鞭,抽了守城兵一鞭子,脸色铁青地带人出城追击。 然而天地之大,哪里还追击得到。 官道上,玉秀县主看着坐在她对面的明歌,见对方笑吟吟地盯着自己头上的发簪,有些手抖地取下来,递给她:“你喜欢吗?送,送给你。” 玉秀县主心在滴血,险些哭出来,这发簪是她妆奁中最喜欢的一支,重工打造的蝴蝶钗,叫做百蝶戏珠,中间镶着一颗南珠,精巧绝伦,她此次出来是特意戴这一支的。 结果谁曾想,南疆一行,不仅折损了贴身侍女春夏,而且丢了好些精美的衣裳,风眠洲说大部队目标太大,兵分两路,她带着金银细软和丫鬟秋冬跟着风眠洲的队伍,其他人则走陆路回盛京。 这一路,她再也吃不到自家厨子做的美食了。 而且还要被这农家女打劫!嘤。 明歌见状,接过百蝶戏珠的发钗,好奇地把玩了一会儿,插在了自己的发辫上,然后打开车窗,问着车外的风眠洲:“好看吗?” 风眠洲见她眉眼弯弯,容颜如雪,那百蝶戏珠的发钗戴在乌黑的发上,灵动欲飞,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但是想起客栈里的事情,又冷冷地抿唇,别开了视线。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明歌笑吟吟地说道,见风眠洲不搭理她,回头又见玉秀县主一副要哭的表情,身边的丫鬟也不敢吱声,顿时从锦袋里摸出一颗偌大的南珠,丢给她:“这个发钗就当是我买的,你回盛京之后再打造一支吧。” 秋冬见到那南珠光华内敛,比发钗上的大两倍,顿时惊呼了一声,好美的南珠,这一颗就算是拿去做凤冠都够了。 这珠子可比县主的发钗值钱多了。 玉秀县主看着怀里的南珠,愣住了。她虽然是晋国公之女,又被封为县主,但是这一切都是仰仗父兄的光环,因秋家子嗣艰难,只有兄长一人,她一个庶女才会被记在大夫人的名下,并且对外宣称是嫡女。 一字之差,其实天差地别。 她在晋国公府谨小慎微,从小虽然锦衣玉食,但是不敢踏错一步,以免为母亲惹来祸事,此次来南疆大约是她一生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情。 因为风家三郎君是她未来的希望,风眠洲人品贵重,脾气温和,而且为人仗义,日后是要接手风家的,若是她为了家族嫁给了风眠洲,这才算是真正地改了命。 可以说,风眠洲就是她未来的保障。 秋玉秀看着怀里的南珠,一时之间怔然,这,是眠洲哥哥给她的吗? 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漂亮的南珠,就连宫里贵妃娘娘头上的南珠也没有眼前的这颗大。 风家果然富可敌国,她一定要嫁给眠洲哥哥。 秋玉秀看向明歌的眼神瞬间复杂起来。 明歌见她不断地瞟着自己,笑吟吟地说道:“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县主忒内秀了点,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心里,拧巴的很,活着真累。 秋玉秀鼓足勇气,问道:“娘子,您真的一点都不怕眠洲哥哥吗?” 她很羡慕明歌,竟然可以跟风眠洲相处的那样好,她其实内心还是有些怕风眠洲的,风家三郎君,看似和风细雨的,但是冷着脸的时候,很是威严。 怕风眠洲?明歌唇角微微上扬,没有告诉这位县主,风眠洲流落山中的时候,是何等的落魄。 “怕的呀。”明歌娇娇软软地说道,“可能是我生在乡野之地,没有见识过盛京的繁华和世家的威严,所以不知道怕吧。” 玉秀县主和丫鬟秋冬对视一眼,羡慕极了。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后等明歌到了盛京,见识到世家的威严和泼天的富贵之后,就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心境了。 “放心,以后到了盛京,我会照拂你的,你别怕。”玉秀县主说道,此前还将明歌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但是现在转念一想,她送自己这么大的南珠耶,而且明歌性格这样天真,没有心眼,好像与她共事一夫也没那么难受。 以后她是正妻,明歌为妾室,总比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好。 “嗯,好呀好呀。”明歌笑眯眯地点头,“那以后你要多多照拂我哟。” 马车内,两位出身背景完全不同的女娘化敌为友。 马车外,听的一清二楚的风眠洲菲薄的唇角抿起,表情很是古怪,身后的风三则觉得不愧是月娘子,竟然这么快就结识了晋国公府的县主,和县主和平共处,只是县主若是真的嫁入了风家,以女娘的本事和手段,真的会愿意屈居妾室吗? 那必是不能。 这事麻烦了。 风三瞬间愁眉苦脸起来。 马车绕路前去泉州,一直马不停蹄地赶路,风眠洲一行人为了避开李氏的耳目,没有进附近的郡县,也没有进沿途歇脚的驿站,而是露宿在山林的空地里。 秋玉秀还是第一次露宿荒野,出马车时腿都有些软,看见不远处有灯火,兴奋道:“前面好像有村子,我们不如去村子里借宿吧。” 至少有瓦片可以遮风挡雨,而且可以烧热水洗洗,不然山里这么冷,就算没冻死,遇到了毒蛇猛兽怎么办? 明歌从马车内跳出来,说道:“不行,我们还没有出李氏的势力范围,要是被他们追查到我们借住农家,会连累好心收留我们的农户。” 李氏那等无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必不会在乎这些农户的性命。 秋玉秀撇着嘴说道:“真的不行吗?我怕山里有猛兽,而且天越来越冷了。” “我把我的狐裘披风借你盖着,特别暖和,等会我再去猎几只山鸡,做烤山鸡给你吃,如何?” “好呀。”秋玉秀一秒被哄好,扭扭捏捏地说道,“那你晚上与我一起在马车里挤一挤吧。” 赵叔和风三等人对视一眼,十分欣慰。女娘考虑的十分周全,他们不借宿农家确实是有这一层深意。 等熬过这两天,抵达泉城,到时候衣食住行一定比照着盛京世家规格来。 风三:“郎君,我去猎山鸡吧。” 风眠洲:“不用,我去就行。你们在这里生火,照顾好县主,注意警戒。” 风眠洲说完,看着挂在马匹上的花灯,提着那盏花灯追着明歌而去。 明歌进山林如同进了自己家后花园一样,没一会儿功夫就摘到了一袋子野果,初冬的山里,野苹果、野柿子光秃秃地挂在枝头,她还看到了野栗子。 将那些野栗子打下来,踩掉外面的毛刺,捡起里面饱满的果实,明歌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看到风眠洲面无表情地跟了上来,手中提的是她落在客栈的那盏花灯。 “你来的正好,帮我多打些栗子,晚上烤了栗子,给县主当零嘴吃。” 风眠洲见她踩着毛刺,被毛刺刺的直摸耳朵,天真无邪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在客栈内侃侃而谈的样子,顿时上前拔剑,剑尖轻松就削掉了一堆毛刺,丝毫没有影响到里面的果实。 明歌看的眼睛发亮。 这简直是行走的削毛刺工具人! 风眠洲将一地的栗子捡起来,装进袋子里,递给明歌,然后伸手攫住她的胳膊,冷冷说道:“那只花蛛娘是你养的?” 明歌手上动作一顿,然后笑眯眯地接过一袋子栗子,说道:“我在路上捡的。” “所以,那个女刺客是你杀的?”风眠洲声音冷下去,五指握紧,虽然他猜想 过是明歌动的手,但是话问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涌上了一股怒气。 她,怎么能动手杀人?即使杀的是刺客。她分明可以出声喊他,他就在隔壁,就算要动手,也该是他来动手。 明歌唇角的笑容消失,冷冷说道:“风眠洲,你是不是当我是神,无所不能?没错,我不信任外人,晚上睡觉的时候留了一盏花灯在门口,花蛛娘喜欢温暖,又喜欢月见花的香气,会爬进花灯里,只要半夜有人试图进我的房间图谋不轨,都会被咬到。 不仅如此,我还用丝线定住了窗前的铃铛,丝线上都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我本就是这样的人,你第一日才知道吗?” 风眠洲被她说的哑口无言,许久,哑声说道:“若是进你屋子的人是我,或者是风三呢?” “你身上有我的蛊,花蛛娘不会咬你,风三和赵叔断然不会半夜进一位女娘的房间,唯有居心叵测之人会进我的房间。” 被花蛛娘咬到,不会立刻就死,只要驱使花蛛娘将毒液吸回自己体内,被咬到的人依旧能活下来。 那女刺客半夜摸进她的房间,被她弄出动静劝退,然后下楼直接杀了玉秀县主的侍女,她自然不会驱使花蛛娘为她解毒,所以才造成了两尸的局面。 明歌冷笑:“我本就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就算你不耻也要多忍耐。 只于花蛛娘,她是南疆之虫,不会出南疆,我在客栈的屋后留了一袋月见花,天亮之后,等花蛛娘吃光月见花就会离开,回到深山丛林里,你也无需担心我会用毒虫毒死你风家的人。 一年以后,契约完成,你我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风眠洲被她一番话怼的俊脸微白,内心隐隐懊恼,却碍于嘴笨,不知道如何解释。他知晓她是为了自保,也知道她从来不信任他,他只是有些震惊,又有些难过,万般情绪纠缠在心头,让他自己都有些迷糊。 没错,她本就是这样笑语杀人的人,也用蛊控制驱使他,他只是不懂,到底是怎样的经历才能养成她这样的性格。 她生在避世的大月国,又是小国国主的女儿,她分明可以如秋玉秀一样,长成一个天真娇憨的女娘,不需见识到这世间的风雨。 他,只是有些,心疼。 风眠洲沉默良久,问道:“你知晓县主丫鬟的死因吗?” 明歌捡起地上最后一颗栗子,冷冷说道:“不知道。”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世上骗女人的无非是情和钱财,秋玉秀的侍女腰间有一个精致的情人锁木雕,那雕刻手法是南疆一带的风格,而且多是情人赠送。 这丫鬟定然是被选中用来献祭的,注定要死。 至于情夫是谁,她怎么会知道,而且人死如灯灭,这笔账总归是可以算在李氏的头上。秋玉秀此次回到盛京,定然会告李氏的状,杀她的女刺客被花蛛娘咬死,在明歌这里,这丫鬟的仇也算是报了。 明歌摘了一袋子野果,捡了一袋子野栗子,径自回营帐那边。 风眠洲见她小脸冰冷,一言不发地跟在她身后,沿路猎了两只藏在草窝里的山鸡,拎着回了营地。 第419章 世家第一美人的寻宝宴 从山林回来时,风三等人已经生起了篝火,取出锅碗瓢盆做饭。 风眠洲将猎来的两只山鸡架在火堆上烤着,等烤的肉香四溢,吩咐风三给明歌送去。 风三愁眉苦脸地回来:“郎君,女娘将烤山鸡都给县主和秋冬了。一口没吃。” 自打郎君回来,他就发现郎君和女娘脸色都不大好,两人,好像吵架了! 风眠洲闻言,沉默了数息,没说话,让人架了一张铁丝网,继续给明歌烤栗子。从山林里回来的路上,他就已经后悔了。 客栈一事,他应该庆幸明歌警觉,不然要是被那女刺客摸进屋内,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那女刺客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秋玉秀的侍女,而是明歌的话,这个念头让风眠洲后背发冷。 而且事发之后,李氏和府衙的人同时发难,明歌破了两起凶杀案,并且驱使花蛛娘控制住了李希,他们才能毫发无损地脱身,否则一旦打起来,风家人定然会有伤亡。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他欠明歌,他不该质问她,更不该生气。 他只是突然意识到,从来都不是明歌需要他,而是他需要明歌,内心感到震惊和挫败罢了。 “郎君,您是不是跟女娘吵架了?”风三弱弱地说道,“女子最是不能生气,听说对身体不好。” 风眠洲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 风三摸着鼻子,声音越发小:“我烤了几只红薯,我去送给女娘。” 风眠洲:“等会,烤好了栗子,一起送过去。” 风三咧开嘴巴,笑道:“好的,郎君。” 一连三天日夜兼程地赶路,加上露宿荒野,众人终于出了李氏的地盘,入住了泉城外三百里的驿馆。 入住驿馆,最高兴的就要数秋玉秀和丫鬟秋冬。 主仆俩这段时间跟明歌同吃同住,已经培养出了姐妹感情,等到了驿馆,沐浴更衣,化了美美的妆容,秋玉秀就过来敲明歌的房门。 “明歌,眠洲哥哥说,这里已经是谢氏的势力范围,谢氏与风氏交好,我们可以去镇上逛一逛。” 秋玉秀兴奋地说道,进门就见明歌刚沐浴完,随意裹了一件披风,散落着满头青丝,坐在窗前吃肉干。 那肉干,秋玉秀吃过一次,干香干香的,回味无穷,而且她见风眠洲身边也有一个羊皮袋,装的就是这种肉干,但是风眠洲都不给她吃。 秋玉秀也不好意思舔着脸找他要。 秋玉秀咽了咽口水,然后就见明歌递了一块肉干给她:“吃吗?我从家里出来时,带的不多,所以要省着点吃,你莫要嫌弃给的少。” 秋玉秀兴奋地接过来,咬了一口,嚼着干香的肉干说道:“没关系,等到了盛京,我请你吃千里香的席面,这是什么肉呀,好吃。” “牛肉呀。不过是我家乡的做法,我们山里养了好多牛。”明歌说着弯了弯眼睛,一块都不肯多给。这可是她一年的零嘴儿,而且这种饱腹感强的牛肉干在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原来如此,明歌,我们出去逛街吧,我请你吃晚饭。” “好呀。”明歌拍了拍手,见她妆容十分的精致,胡乱地将微干的长发编成了两条发辫。 “噗,我让秋冬来帮你挽发。你阿娘没有教你挽发吗?” 明歌摇头:“我阿娘可会挽发了,挽出来的发髻像仙女一样,不过她身体不好,我都是自己编发辫,简单。” 碧草倒是会挽发,但是她嫌弃麻烦,并不让碧草帮她挽发,而且碧草日后是要做大月国女官的人,不好做这些琐事。 “女娘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如果挽的发髻好看,夫君喜欢,这日子也会过的舒坦一些。”秋玉秀摸着她犹如丝绸一般顺滑的发丝,有些羡慕,一边让秋冬帮她挽发,一边说道,“尤其是世家大族,规矩极多,女子出嫁前,出嫁后挽的发髻都是不同的,而且出嫁后也有很多礼仪规矩,等日后到了盛京,我让晋国公府的嬷嬷教你礼仪。” 明歌眼睛微闪,问道:“女子为何一定要嫁人?我阿娘说,一辈子不嫁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有子嗣能继承家产就好。 无论是挽发也好,嫁人也好,应该都是因着自己喜欢,而不能因着别人喜欢。” 秋玉秀和丫鬟闻言呆滞,连忙说道:“阿弥陀佛,这话你到了盛京,千万别说,你不知晓,盛京那些士大夫最是迂腐守旧,若是听到你这样大逆不道的言论,怕是会写千字文来驳斥你。” 秋冬拼命地点头:“我们女子生来就该是依附郎君的,不然会被娘家嫌弃,也无法在夫家立足。” 明歌挑眉,笑吟吟道:“我才不要当这样的女娘,我要一日看遍盛京花,要喝盛京最烈的酒,要看最美的夜景,娶世上最好的郎君。” 秋玉秀和秋冬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昳丽多姿的画卷,忍不住想,若是活成那样,该是何等的精彩,但是别说女娘,就算是郎君,也大多做不到的。 “说错了,应该是嫁世上最好的郎君。”玉秀县主掩口笑道。 明歌弯眼,没有反驳,看着秋冬巧手帮她挽了一个坠马髻,她捡起窗台前的一朵蔷薇花,别在发髻上,说道:“走吧,我们去逛一逛附近的城镇。” 三位女娘叽叽喳喳地结伴出了房门,正好遇到站在院子里交代事情的风眠洲。 到了驿馆,风眠洲便派人去跟泉城的部下联系,虽说谢氏与风氏交好,但是他离开盛京已久,朝堂变化万千,诸事还是小心为好。 “眠洲哥哥。”玉秀县主看见他穿着黑色锦袍,气宇轩昂,清俊的面容多了一丝沉稳和冷峻,忍不住芳心乱跳,娇滴滴地喊了一声。 以前眠洲哥哥最喜欢白衣,他长得俊俏,不仅穿的仙气,而且平添一股世家公子的风流仪态,惹得盛京女娘追捧,没有想到眠洲哥哥穿黑色锦袍竟然更帅更冷峻。 风眠洲冷淡点头,视线越过她,看向她身边的明歌,她挽了发髻,戴了一朵蔷薇花,人比花娇,他知道她好看,但是不知道她这么好看,只是简单妆扮,比盛京的女娘都要美上十分。 自从上次在山林里争吵过之后,明歌已经三天没有跟他说过话了,见面只是冷淡地点个头,这比争吵还让他难受。 “你们出去逛集市吗?” 秋玉秀羞答答地点头道:“眠洲哥哥要与我们一起吗?” 风眠洲摇头,淡淡说道:“出门在外,县主还是喊我风郎君吧。” 秋玉秀愣了一下,那边明歌已经不耐烦地催促着要出门了。 三人戴上帷帽,出了驿馆。 “明歌,你是不是跟眠洲哥哥吵架了?”秋玉秀的声音从驿馆外飘来,“我看你好几天没跟他说话了。” “你是说风眠洲吗?也不算吵架,只是他不是很喜欢我,所以我尽量不与他说话,免得得罪了他,我在盛京就无依无靠了。” 秋玉秀吃惊道:“眠洲哥哥竟然不喜欢你吗?我还以为,还以为眠洲哥哥要纳你为妾室呢。” “妾室?风眠洲是这样与你说的?”明歌带着笑意的声音被吹吹散。 风眠洲垂眼,站在初冬的驿馆内,觉得今年的冬天有些寒冷。 他抬眼吩咐着风三:“你带人远远跟着女娘和县主,保护她们的安全。” 风三领命,欲言又止,郎君既然这样关心女娘,不如去道个歉好了,免得他们夹在中间,整日活的兢兢战战的。 “郎君,您要不要去服个软?” 风眠洲脸色微微黯淡。 风三见戳到了郎君心窝子,连忙噤声,默默地带人去保护明歌和玉秀县主的安危。 明歌等人逛集市的时间不凑巧,下午大多摊子都收摊了,这种小地方又不是泉城那样热闹的地方,只有一些本地的食铺还开着门。 女娘最爱逛的就是胭脂水粉和成衣铺子,玉秀县主带着丫鬟去买当地的成衣,明歌则找了一间药铺,进去买了一些常用的药材,借机与药铺的老板交谈。 “娘子问的是最近发生的大事吗?您别说,还真有一桩有趣的事情,听说中原世家第一美人的谢氏贵女在泉城摆下了一个寻宝宴,现在九洲各地的世家子弟都往那里赶呢。” 药铺的老板说的眉飞色舞,看着面前轻纱遮面的女娘,觉得这女娘身段婀娜,肌肤如雪,露在面纱外面的眼睛美的如天上的星星,想必是长得极美,这姿色想必是不逊色于那位谢家贵女的。 “寻宝宴?何为寻宝宴?”明歌来了兴致,中洲竟然这么热闹吗? “那小老儿不知,不过这几日消息传开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赶去泉城了,这么多人聚集在泉城,必有商机,可惜小老儿是卖药材的,但凡卖酒水吃食,那也一定去凑凑热闹。 我们这里距离泉城不远,快马加鞭,两日就到,女娘若是感兴趣,可以去泉城游玩,哪里热闹非凡,不亚于盛京呢。” “掌柜的,你这话就纯属胡说八道了,盛京之繁华,岂是小小泉城可以比的,最不济还有金陵,泉城最多算是东南沿海一带的繁华之地。”一道风流倜傥的笑声传来,明歌回头一看,赫,还是熟人,正是之前在南阳郡遇到的萧家五郎,萧缭。 药铺老板一看这位郎君,就知道是有钱的主,口气也大,笑道:“小老儿没有去过盛京,娘子和郎君莫要当真,不过泉城很是值得一去,何况还有谢氏的寻宝宴呢。” “此话倒是不假。”萧缭挥着白玉扇子,摆出自认最迷人的角度,朝着明歌作揖笑道,“好巧呀,月娘子。谢氏的寻宝宴,绝对不能错过。” 北有风氏,南有谢氏。谢氏可是可以跟风氏比肩的世家。世家第一美人谢书的寻宝宴,那估计是要引起万人空巷的。 明歌微微一笑:“好巧呀,萧五郎。” 明歌看向他的目光微深,没有想到一个盛京的纨绔子竟然猜到了风眠洲的路线,专程在此地等着他们,萧家五郎也不如传闻中的那样一无是处吧。 第420章 她怎么能对自己这样亲密? 萧缭看见明歌,兴奋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他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天生爱美,爱美人,爱美酒,爱一切美的事物,是个实打实的颜控。 明歌这样的美人,在萧缭心目中甚至比世家第一美人谢书还要美上三分。谢书也是美的,但是美的太过高冷倨傲,总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谢书平日都不太正眼瞧他们这样的纨绔子,那位世家女的目标从来就是顶尖继承人或者皇室,譬如风眠洲、晋国公世子或者未来的太子妃。 皇室式微,在世家中夹缝求生,在谢家的心目中,风家继承人和手握兵权的晋国公世子甚至比太子地位还要高一些。 对于萧缭来说,谢书这样的美人是不可高攀的,但是明歌小娘子就不一样了。小娘子不仅美,而且对人三分笑,看着就心里喜欢。 “没有想到竟然会在此处遇到娘子,真是萧缭三生有幸,娘子也是要去泉城的吗?”萧缭收起手中的玉扇,见她买的竟然是药材,颇是惊讶,“娘子是哪里不舒服吗?” 明歌笑道:“我身体不大好,需要常年配香丸吃。郎君原来是去参加谢家的寻宝宴,这是个什么宴?” 萧缭滔滔不绝地说道:“虽然说是寻宝宴,但是我听说其实是招婿。” 萧缭意味深长地一笑:“现在盛京的很多世家子弟和皇亲国戚都前去泉城了,此次谢家的寻宝宴不仅会展出一些奇珍异宝,而且还有全蟹宴,你知晓泉城临海,很多生鲜是内陆子弟没吃过的。 无论是招婿,寻宝还是吃全蟹宴,哪一样都不亏。 而且泉城现在还不冷,气候湿润又温暖。 依我看,不出几日,泉城就要成为冬日里最热闹的地方了。” 明歌闻言弯眼,看来会非常热闹。 “寻宝,寻什么宝?” “娘子拎了药包,我与你边走边说。” 明歌拎了药材包,与他一起出了药铺,前去接秋玉秀。 “目前消息捂的很严实,听说有三样稀世珍宝没有公布,但是已经知晓的有长成人形的野山参、南海黑珍珠、碧玉髓、还有红珊瑚之类的。每一样都价值不菲。娘子若是感兴趣,萧缭可以与娘子结伴同行,带娘子去看看泉城的热闹。 我在家族中虽然不是很得脸,但是凭着萧这个姓氏,还是能进谢家的寻宝宴的。” 萧缭侃侃而谈,从始至终没有问一句玉秀县主和风眠洲,毕竟在纨绔子的眼中,美人才最重要,那些个权贵与他何干。 明歌得了这样的八卦,很是心满意足,笑吟吟地说道:“你身后没有带小尾巴吧?” 小尾巴?萧缭分分钟反应过来,觉得这女娘真的鲜活又有趣,连忙说道:“没有,没有。我是一个人来的,家仆都没带,我与南阳郡那些个世家子也不是很熟,他们也不大乐意与我这个浪荡子来往。不过娘子,你们离开之后,可真是错过了一曲大戏。” 原来当日李希被那只花蛛娘吓的魂飞魄散,李家和府衙的人乱成一团,明歌一行人刚出城,那只花蛛娘就慢吞吞地爬走了。 李家大长公子得知消息赶来,气得将李希抽的半死。李家现在已经成了世家大族中的笑话,事情办的荒唐至极,而且还彻底地得罪了风氏,很是遭人唾弃。 “可惜呀,那只花蛛娘怎么没有狠狠咬他一口呢。”萧缭惋惜道。 明歌笑道:“没咬死才好呢,以后李家二郎在家族中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萧缭转念一想,是这个道理没错,这么重要的事情办砸了,彻底跟风氏结仇,这回去就算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如果他是李家那老匹夫,心一狠就将二子捆着带到风家面前,任风家打杀,壮士断腕,没准风氏碍于这件事情不好找李氏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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