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题是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完全全地捞到手啊! 这容司城是有些本事在身上的,这一晃眼,孩子都满月了。 “怎么,你这意思是想跟我结婚了?”简希走过来搂住盛承炀的腰,“你自己不求婚我有什么办法。” “你现在不是正在忙自己的事业?”盛承炀温柔地看着简希,“你那书店弄得怎么样了?” “过两天就要装修好了,等竣工开业那天,我请盛总去剪彩。” 简希心里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地想,到时候请盛承炀去剪彩,顺势再让他投资入股,这样一来,哈哈哈哈,想想就特别美好。 “你是懂得怎么拉投资的。” 盛承炀捏了捏简希的脸颊,甚至还过分地开会揉了好几次。 “满月酒具体是什么时候?我们要准备一下飞去A市。” “后天,我们明天出发,你上次不是说A市有一家的特色菜特别好吃,我们再去吃一次。” “好。”简希想了想,“给小朋友的礼物我们下午去买,正好我也想买几件衣服,买内衣,这两天内衣都被你扯坏了。” “行,我亲自去挑,现在就去。” 盛承炀搂着自家媳妇儿出了门,去给媳妇儿买内衣这件事,他可是非常积极的。 第二天上午,盛承炀和简希就飞往了A市。 容家的百天天宴排场很足,不得不说,容司城在A市确实地位显赫,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参加他女儿的百天宴了。 简希去楼上看到了叶晴安,上一次看到她还是她跟容司城结婚的时候,那天她美得不可方物,现在当了妈妈,虽然稍微富态了一点,但是看着温柔娴静,更是别有一番韵味。 简希突然想起几年前她第一次见到叶晴安的时候,那个时候她安安静静,不爱说话,脸色也不好,看着胆怯懦弱,尽管那时候容司城就宠她宠得厉害,但是她依旧唯唯诺诺的可怜模样,看着就让人心疼。 这才没两年,光景却是大不相同了。 容司城的宠溺很有效果,她显然已经成为一个落落大方,风姿绰约的女人了。 果然,男人的宠爱对女人来说绝对是一剂最有效的良药,是最能治愈伤痛的良药。 “小宝贝儿睡着了。”简希在叶晴安旁边看着她怀里的宝贝儿,“这脸蛋儿,跟容总一模一样,长得真好看。” “是像她爸爸多一些。”叶晴安也跟着笑,“不过这性格我就不清楚像谁了,我怀她的时候,那在我肚子里可爱折腾了,整晚都在闹腾,我就没睡过一个好觉,现在从我肚子里出来了,我反而轻松多了。” “你这么娴静,这性格肯定不像你。”简希分析道。 “你跟盛总是不是也要准备结婚了?”叶晴安突然关心起简希的事情来了,“不过你跟盛总一起长大,这些年已经算是老夫老妻了,也不在乎这些形式。” “怎么会不在乎呢?那结婚领证了到底还是不一样的,只不过他一直不求婚,我也不好说什么。” “盛总那样子,肯定是巴不得早点把你娶进门,他肯定是为你考虑,你们两个人,都是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那倒也是,反正我们在一起很多年了,我们是青梅竹马,这些年一直住在一起,感觉早就已经步入了婚姻的状态,结婚是迟早的事情。” 只要盛承炀开口,她随时都愿意嫁,她跟盛承炀这两年也一直在避孕,不过现在看着叶晴安这个样子,好像结婚生子,确实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两个人正闲聊着,简希的电话就响了。 是江司骐打过来的。 “江司骐,怎么了?”简希接了电话开口问道。 “简希,我记得恬恬以前有个笔记本,她喜欢把自己的心事写在上面,我找了一下,没找到那个本子,她以前喜欢去你那里,我就是想问问你,那个本子在你那里吗?” 简希想了想,以前楚恬恬确实喜欢去她那里跟她玩,有时候她在一旁写作业,楚恬恬就在一边写日记。 那个时候她还奇怪,楚恬恬也不是爱学习的人,怎么还有天天写日记的习惯。 “你这样说倒是提醒我了,我回去找一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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