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写小说对她来说也确实是专业对口,而且她文笔一直都很好,小时候也曾想当一名作家。 后来盛承炀就跟她说,让她纯粹辞职专心写书,简希想着每天在家里一个人码字也很无聊,盛承炀就给她出了个主意,可以顺便开个书店。 简希一听,觉得盛承炀的建议很具有建设性,开个书店也不影响她每天写作,而且这个书店也算是她的事业,虽然前期投资都是盛承炀承包的。 其实,盛承炀能让简希开书店也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他心里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地响,简希不愿意来他的公司上班,他只好曲线救国。 于是,他花高价把自己公司旁边的咖啡店买了下来,重新装修成书店,这样算下来,简希还是约等于每天跟他在一起,他只要两只脚跨出公司,稍微一抬脚,就到了简希的书店。 要说城府深,心机重,没有人比得上他盛大少爷。 …… 容司城的动作很快,第三天就有了楚恬恬的消息,不仅有了消息,而且是完全掌握了她工作上班的地点。 叶晴安把楚恬恬所在的地址发给了简希,简希看到后,第一时间就转发给了江司骐。 江司骐接到信息的时候,正在开一个非常重要的网络会议。 自从知道楚恬恬在A市的消息后,他一直就留在A市,就连之前安排好的重要会议他也没有回去参加,而是直接变成了网络会议。 “今天的会议先到这里。” 江司骐只简短地说了这一句话,合上电脑,穿上衣服去了地下车库,上了车,由于他太过激动,安全带系了好几次才系上。 简希给他发的地址是一个奶茶店,也就是说,他的恬恬,现在是奶茶店的一个员工。 江司骐的脑子没办法思考太多问题,他运气好像不太好,一路上全是红灯,他不得不耐着性子等待。 两个小时的车程,时间并不短。 江司骐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流,突然就觉得,从此人间,又有了烟火气。 他脚下踩着油门,车速又提了一些。 到达奶茶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夕阳从山头缓缓下落。 江司骐把车子停在旁边,他整理好了衣服,朝着目的地一步一步地走。 这一路过来,他迫切的心无论如何也抑制不住,可是真当越来越靠近楚恬恬的时候,他又隐隐地害怕起来。 他的步伐不快也不慢,定制的皮鞋踩着地上的碎石子滋滋作响,他每走一步,脚下都特别沉稳。 他的双眼紧紧盯着离他还有十步之遥的奶茶店,店口站在一个正在做奶茶的员工,她的身形很瘦,手下的动作却非常娴熟。 江司骐忍不住停住了脚步,他借着落日的余晖,能看清那个女孩儿清秀的侧脸。 凌乱的碎发挡住了她的额头,江司骐再往下看,就看见她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 即使变了很多,变得和记忆中那个女孩儿一点儿也不相同,但是江司骐就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是楚恬恬。 是那个一千多个夜晚里,他心心念念牵肠挂肚的女人。 她瘦了很多,整个人的气质也变了,在她身上,很难找到当年那个总是笑得眯起眼睛胖姑娘的影子了。 江司骐的心不断地往下沉。 他说不清楚是喜悦多一些,还是心酸多一些。 江司骐抬脚重新朝奶茶店那边走,黄昏的余晖照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影拉得特别长。 他站在楚恬恬面前,张了张嘴,但是嗓子干涩得厉害,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发出来。 楚恬恬把刚做好的一杯奶茶装进包装袋里,又随手从旁边抽了一根吸管放了进去,弄好这一切,她才抬起头,笑脸欢迎着面前刚来的一位顾客。 “你好,想喝点什……” 她话还没说完,剩下的话语硬生生地卡在喉咙里,怎么也发不出来。 她呆愣愣地看着江司骐,连两个圆溜溜的眼珠子都没有转动。她的笑容凝固在脸上,额间的碎发被拂面而过的微风吹气,在眼前凌乱成一片。 她的手在台桌上不安地扭动着,她擦了擦手,整个人,肉眼可见的慌乱和紧张。 “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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