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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来了。 俞欢在一旁看热闹看的开心,笑得花枝乱颤。 盛明赋最听不得的就是这事。 人抢回来了,他虽得意,心底却总隐隐约约想这原本不是属于他的,是他硬抢来的。 她本来不爱他。 于是很厌烦别人提及此事。 哪知盛明琅会戳到这个死穴上。 他冷笑一声:“你知道什么,毛都没长齐的小孩,还管上长辈的事了?” “按住了送回去,再打上十个戒尺。” 他面容冷肃的恐吓。 这下不只是哭腔了,盛明琅哇的一声大哭出来,边哭边说: “你这样,我嫂嫂一辈子都看不上你哇……你,你这个冷漠的人……呜呜呜你还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你连,呃,连一个哥哥都做不好,你怎么做我嫂嫂的男人呜呜呜……嫂嫂救我。” 小孩肺活量挺好,一边哭一边长篇大论的把状告了,最后还不忘朝俞欢求救。 俞欢忍不住想笑,又怕小孩见了她笑,把她归为和盛明赋一样的坏人阵营,便背过身去,拉着盛明赋。 看上一眼,转过头来笑一会。 盛明赋看着她眼睛里都是笑意,又与他贴的极其近,胸腔几乎都能感受到她的温度,别样的喜爱萦绕在心头,一时间火气全消了。 只听着盛明琅的鬼哭狼嚎心烦,让不敢动的奶妈赶紧去哄。 奶妈遮挡了小孩的视线,盛明赋攥住俞欢的手腕,拉得更近了一点,轻柔的亲了亲她唇角。 俞欢脸上的笑意还没散去,心情正好着,没想太多,弯着眼睛亲了亲他的脸。 羽毛似的触感,一碰即逝,让盛明赋僵了好半天。唇角喜不自胜的上扬,她亲我了? 她还是主动自愿亲的。 如梦如幻,像是他死前最美好的幻想。既不是他强迫的,也不是他哄骗的。 心脏里的甜蜜满的要溢出来,盛明赋揽着俞欢,忍不住抱着她转圈。 俞欢吓了一跳,惊呼了一声。 盛明琅哭完闹完,心里惴惴不安着,听见嫂嫂的叫声,一时间以为大哥去欺负嫂嫂了,拼尽全力从奶娘中间挤出来,牟足了力气朝盛明赋冲过去…… 圆圆的脑袋,牛一样撞到盛明赋腿上。 盛明赋心头的喜悦都被撞得一颤,也不知道是不是练了铁头功,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不知怎么栽了下去,盛明赋垫在俞欢下面,盛明琅捂着脑门掉眼泪。 督军,夫人,还有少爷,三个在外面顶体面的人,都倒在地上…… 场面一时有些失控。 ? 好一番闹腾后,俞欢和盛明琅坐到一张桌上,一起吃着糖糕说小话。 “盛明赋怎么不负责任了?”她很感兴趣的打探。 盛明琅方才哭的泪眼朦胧,泪痕还没擦干,这会情绪却已经平静下来,不是一般的小孩。 他啃完糖糕,认真掰着指头,给俞欢数:“别人的哥哥,都会带着弟弟爬墙去河边逮鱼、偷钱去买街头的地瓜丸子、拿网抓蝴蝶……” 也不知道他是与谁家兄弟比较的,觉得天底下的哥哥都应该这样,不过到底是小孩眼底的世界,又有童趣又天真。 只是,让盛明赋爬墙去逮鱼? 俞欢更相信他拍一拍手,就有人争先恐后的送上成箱的鱼来。 去到河里弄得满身泥泞这种事,估计这辈子他也做不出。 大抵因为他是长子,从小肩负重任,所以性格沉稳行动可靠。而盛明琅虽也出生在盛家,上面却有人顶着,所以有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其他人家淘气的小孩没什么分别。 “这些我都自己干了。”盛明琅脸色严肃,“但是,他就是不负责任。” 啊? 俞欢呆了一下:“你是说,爬墙摸鱼,去街上买地瓜丸子这些事,你你自己都干过了?” 话还是说早了。 盛明琅也很不简单啊。 五六岁的小孩,脑子能的这么清楚明白,盛家人,都挺有本事的。 夜色渐深了,盛明赋揉着额角出来,发现那一大一小还凑在桌上,说着他的坏话。 “睡觉了。”他拉起兴趣浓厚的俞欢,让奶娘把盛明琅抱走了。 ? “你为什么不带着他去逮鱼?” 俞欢闹他。 像是经过彻谈,站到盛明琅那边的阵营去了。 盛明赋无言片刻,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带着他去逮鱼。 “小孩抱怨你呢,说你不是一个好哥哥。”俞欢倒不是真觉得盛明赋做错了,她只是觉得有趣,想逗盛明赋玩。 盛明赋何尝看不出她眉梢眼角,狡黠的神情。 他也不为自己争辩,只说:“他爹疼娘爱的,又是老太太的心肝宝贝,缺我一个?” “比起哥哥,我想我更乐意做一个负责的丈夫。你说呢太太,我够格吗?” 嗓音慢慢低哑起来,他在她耳边轻声呢喃,又吻她红的几乎要滴血的耳垂,而后顺着玉一样的脖颈往下。 凡他经过,必定要漫上一层羞臊的红。 俞欢眼神逐渐濡湿,茫然的大口呼着气,一会皱紧了眉头一会又突然舒展,细白手指想抓点什么,抵抗铺天卷地的快意。 然而什么都没抓住。 呼吸交缠中,盛明赋的手跟过来,与她十指相扣。 第104章 民国文前女友11 已经过去一段时日了,盛明赋还没放她见林荷。 俞欢等不及了,她怕阿娘见不着她胡思乱想。 ? 天刚亮,俞欢第一次睁眼比盛明赋还早。 她迷迷糊糊往盛明赋那边挤,手臂搭在他身上。盛明赋被闹醒了,睁开眼拍了拍他,以为她是做噩梦了。 没成想,她就是单纯的不安分。 腿伸到他身上来了,光滑如玉。 盛明赋神志清明了,望着俞欢,倒是很想知道她要干什么。 她往他这边钻,皮肤裸露在微凉的空气中,盛明赋一面不动声色,一面拢着被子给她盖上了。 终于钻过来,身前冒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 “盛明赋。” 她难得好声好气的叫他,嗓音带着一点还没睡饱的困意,莫名的柔软。 这种柔软让盛明赋联想到全身心的信赖,以及几十年后他们相伴白头的日子。 “怎么了?”他低声询问。 “想你了,想和你挨着。”她很会说话,温馨甜蜜的话语几乎要将盛明赋彻底溺毙在爱情的深海里。 盛明赋不可避免的将她搂紧了一些。她的呼吸,热热的体温,他也就感受更深了一些。 这个时候,她要将他的心脏挖去,他恐怕也感觉不到疼痛。 “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他无可奈何的亲了亲她。 她小声说:“我想见我阿娘。” 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事不行吗。 她说想要天塌下来,盛明赋都会立即想办法。 ? “欢欢啊。” 林荷先前被盛明赋的人带到偏院里,虽好吃好喝的供着,也不用干活,还有人跟她说她闺女当上盛太太了,她却怎么都没办法放心。 盛明赋是个什么人啊,督军啊,荣城那些大老板地方官,都得仰仗着他,他手下人都戴着枪,又总能听见他今日杀五人,明日杀十人的传言…… 在林荷眼中,就是高高在上凶神恶煞的惹不起的存在。抢走了她闺女以后,又安上一条好色的罪名。 想来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她家姑娘落到这种人手里,真是受了天大的苦。 一进门,见了人,林荷就哭天抢地的拉住俞欢,上上下下的打量,心疼的眼神却怎么都找不着出处。 怎么,怎么瞧着,手腕上的肉还多了点呢。 俞欢把事情都跟她说了,并且告诉她现在过得挺好的,林荷呆坐在椅子上,事后诸葛亮般道:“我当初就说,张家那小子看着不太靠谱。” 她没读过多少书,丈夫早逝,一人将孩子拉扯大,是个很普通很平凡的妇女。 盛家家大业大,林荷进来就被富丽堂皇震了心神。只是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没有意义,她想的只是自己的孩子能好好的,因而还是担心俞欢。 俞欢知道她的心思,一直安慰着她叫她放心。 盛明琅忽然挥舞着桃木剑出来,打破了凝滞的气氛,口中叫着:“嫂嫂,你要不要随我一起捉妖怪去?” 见到屋子里有人,又收起宝剑,走过来朝林荷拜了一拜:“这位伯母好。” 小孩消停了一夜,第二日便又充满精气神了。 林荷被这小孩转移了注意力,盛明琅人虽小,却是个能说会道的,两个差了许多岁的人,竟然神奇的能说到一块去。 俞欢笑看着他们。 ? 俞欢是个小孩脾气,一样嘴巴馋一样贪玩,自然而然的和盛明琅很合得来。 盛明琅成天嫂嫂长嫂嫂短的。 林荷年轻时,去大户人家帮过工,带过孩子,应对孩子很有一套,盛明琅更加不想走了,成日在他哥这里赖着。 林荷一下厨,要做什么好吃的,一大一小就扒着门框,眼巴巴看着。 叫林荷哭笑不得,举着锅铲打发他们快坐下去,连带着烦恼都忘记了。 盛明琅所说的地瓜丸子,俞欢也吃着了。是盛家人都休息的午后,盛明琅拉着她跑出去买的。 还买了五香牛肉、芝麻球、花生糖……大包小包的偷偷运进来,还当没有人发现。 殊不知,消息早已经让人传到盛明赋耳边了。 “别管了,让她玩去吧,开心就好。”盛明赋无奈道。 ? 清闲的日子放松又安逸,不知不觉俞欢就将剧情里的事,放到了一边。 直到这天,她和盛明琅出门吃茶点,进门的时候和一位穿着洋装的女子擦肩而过。 粉白洋裙,白蕾丝手套,戴一顶印着漂亮花卉的帽子,时髦又出众。 俞欢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她在为别人惊艳时,云韶也在被她惊艳。 她穿一件京绿旗袍,那么得体那么秀美,一双好奇又充斥着善意的眼睛,那么可爱…… 云韶莫名留意了一下。 等开车回去的时候,才听人说,那位便是盛明赋抢来的太太。 抢来的?! 云韶猛地刹了车,车里的人都被惯性冲的往前仰。 “你要干什么?这里可不是外国,荣城是盛明赋的天下,你别找麻烦……” “对啊,云韶,惹上盛明赋就完了。” 云韶手指敲着方向盘,思虑再三,还是想帮一把。 “你们都下去,我自己去。”她说。 于是俞欢和盛明琅带着打包的茶点回去时,一辆黑色汽车忽然横在他们面前。 车窗降下来,露出女子年轻的脸庞,她甚至不清楚俞欢的姓名,问:“喂,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俞欢猜到了她的身份,留洋归来的女主,猜测对方也许是听说了什么,想要解救她。 她摇了摇头,笑容清浅,说:“谢谢。” 云韶看着她的笑,缓慢眨眼,被拒绝了也没觉得难受。 她们其实都不了解对方,只是善意似乎相通,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意。 云韶也只是从旁人的三言两语中,知晓了她的处境,莫名想帮她一把。 只是其中也许有什么内情。云韶默默替她找补着。 “那你快回去吧,最近有些乱,城郊发生了爆炸,在外面不太安全。”云韶提醒了一句,开车走了。 这个世界,关系线清楚简单,俞欢和女主从来没有什么直接关联,日后恐怕也不会有。 只是街头的偶然相遇,还挺让人暖心。 第105章 民国文前女友12 不过,云韶的话也提醒了俞欢,剧情仍旧在发展,她所担忧的危险,似乎早该到来了。 那为什么没有来呢? 她疑惑一瞬,系统跟着她陷入同样的疑惑里。 总感觉,这种现象似乎有点……似曾相识? 俞欢身后,刚有人露了个头。 副官站在巷尾,眼眸紧盯着对方,稍有动作就一挥手。 隐藏在人流中的人手立即一拥而上,捂嘴套头扭手,一气呵成,连点声都没出,就被摁下去了。 “督军,最近盯着太太的人似乎越来越多了。”副官汇报道。 “看来他们都坐不住了。”盛明赋淡淡道。 ? 晚上 俞欢洗了头发,还没有干,就盘腿倒坐在床边,等着晾干。 盛明赋拿了一块毛巾,慢慢的给她擦头发。 床边就是挂衣架,盛明赋脱下的军装挂在上面。 俞欢闲的没事,伸手去他军装的兜里摸,结果摸出来一把枪。 “呀。”她有点惊讶,又觉得这枪沉甸甸的,很自然的拿到手里摆弄,问盛明赋,“这个怎么玩?” 盛明赋似乎闷笑了一声,一只手将枪接过去,也不知道是碰了哪,手指动了几下,只听咔咔的声响,手枪就变成了一堆零件。 “哇!” 俞欢张大了嘴巴,看看那一堆乱七八糟的零件,看看盛明赋的手,再扭过头来看看盛明赋,像是重新认识了一遍这个人似的。 “怎么这么厉害。”她小声惊叹,之前总以为电视剧里演的是假的,结果真的能做到。 她“哇”的盛明赋手都痒了,想立即逮几个人,带到靶场上执行枪决,顺便展示一下自己的精准度。 她扒拉着一堆零件,试图将它们给组装起来。只是不了解里面的原理,弄了好一会,也没拼起来多少。 盛明赋换了两三副毛巾,用手试了试头发的干燥程度,觉得差不多了,拍她一下,示意好了。 俞欢的屁股便往里挪了一挪。 盛明赋收拾好了,跟着上床,手把手的教她如何组装。 “欢欢。”他随着林荷的叫法喊了,似乎是觉得这样显得像是自家人。 俞欢抬头看他。 “有个事情和你商量一下。” 修长有力的手指灵活动作,手枪的雏形慢慢拼凑出来。 盛明赋也将有人跟着她的事情,说了个大概。 “他们是冲我来的,牵连到你,我很抱歉。” 俞欢早知道有这回事,现在才明白,一直没出事,原来是盛明赋一直暗中派人保护着。 她一下子扑到盛明赋身上,装模作样,呜呜咽咽的假哭:“他们不会要把我抓走吧……我好害怕啊,盛明赋……呜呜他们要是打我怎么办啊……” 说到动情之处,还抹了抹并不存在的眼泪。 “不会的。”盛明赋沉声保证,“有我在,你绝不会有事。” “我会将他们,彻底拔除。” ? 翌日 安插在不同地方的各路眼线,都得到可靠的消息,盛家太太明日要去茶园看戏。 “掌柜的,二楼东厢房包给谁了?”有人来打探。 掌柜的摸着额头的汗,一脸为难道:“这,这不好说啊,客人不愿意透露,咱得尊重客人的想法不是。” 吞吞吐吐含含糊糊的回应,反倒越发让人觉得真实。于是纷纷安排下去,没人想放过这个大好机会。 第二天 一位身着京绿色旗袍的年轻女子被护送着上了车。 她带了不少佣人,上车时被簇拥着,连带着外面看她的视线都被遮挡不少。 “盛家太太真是有排场啊。” “真真是富贵迷人眼。” 高处的人只能隔着车窗,看见她模糊侧脸,以及那身京绿色的旗袍。 是俞欢之前穿过的一件,让人确定了她的身份。 于是所有行动按部就班的进行。 ? “俞欢”带着人,往昨天订好的包厢里走。 暗处不止一股势力,本就是相互竞争的关系,于是更加按捺不住。 端上来的茶水还没放温,来送点心的小二就现了原形,黝黑枪口指着“俞欢”。 “盛太太,跟我们走一趟吧。” 年轻女子受了惊,下意识想喊人,又被枪支吓了回去。 小二挟持着她往外走,只是还没出门,另一伙人又赶到了。 一群穿着短打身手不凡的练家子,对那小二道:“人给我们,别的好商量。” 盛明赋掌握实权之前,各家分别抗衡,今日你抢我生意明日我占你地盘,争斗不断。 可盛明赋一来,便压在了所有人头顶,偏他手段厉害还有真本事,他们想闹腾都闹腾不起来,一个个被压的死死的。 明着斗不过,就只能来点阴的了。 两边正焦灼着,又一批人探了头。 还有一批,在门口蹲守着,想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路子。 然而这些都被张副官尽收眼底。 一声令下,不知打哪涌出一批穿军装的队伍,训练有素的控住局面,抓人的抓人,围堵的围堵。 正在跟人对峙的小二还没反应过来,方才还柔弱可怜的盛太太一掀旗袍,银光一闪。 等他再反应过来,匕首已经紧贴着他脖颈了。 “你?”小二心神大震目眦尽裂,“你不是盛太太?!” “就凭你们这群软蛋,还想劫持太太?”穿旗袍的女子手上用力,对方脖颈上立即出现一条血痕,吓得半点声也不敢出了。 她是盛明赋手底下的人,身形和俞欢相似,为了避免手无寸铁的俞欢受什么伤,就由身手好的她来扮演俞欢。 那群练家子也惊呆了,察觉中计正想撤退,跟着一起来的方才还畏畏缩缩挤在角落里的佣人们一个个直起腰来,凶神恶煞的朝他们走来。 外面那群也没能跑,一个不剩都抓了。 先前也抓了不少人,只是不是明面上进行的,怕他们不认。 今天儿这一出,光明正大的行动,城里的百姓都亲眼见着他们是如何抓得人,无论如何也抵赖不了。 比起这个问题,更直观的冲击是,这代表着,盛明赋要对他们下手了。 各家元老级人物,都被迫出面赔罪,却不知,盛明赋早在暗地里发掘出他们的软肋,等的就是如今这个机会。 而今,他们被盛明赋捏在了掌心。 盛明赋要的,又岂是出面赔罪那么简单。 第106章 民国文前女友13 俞欢和盛明琅蹲在小池塘边钓鱼。 盛明赋前天夜里和她说了他的计划,让她好好在家待着,可是,是人就总会想七想八,于是总有点心神不宁。 盛明琅见她不开心,特地陪着她玩,还给她讲故事。 不知是哪阵风吹来了乌云,水面上漾起了涟漪,俞欢和盛明琅收了鱼竿往回走,刚到廊檐下就噼里啪啦下起了大雨。 顺着瓦片滴下来的水珠滚到树叶子上,俞欢拨了拨叶片,听两个刚从雨幕中跑过来的丫鬟说悄悄话: “今儿个外面死了不少人。” “应该是我们督军大人干的。” 怎么听着那语气还有点骄傲呢……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洗礼了大地,将地上残留的鲜红血迹都冲刷干净。 雨水汇聚成线,往低处流,遇见洼地便哗啦啦淌进去,连带着枯枝落叶以及从前各势力兴风作浪的底气,都一并冲走了。 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荣城,再无人能与盛明赋抗衡,哪怕此时他们幡然悔悟联合起来,也成不了气候了。 何况,盛明赋根本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 ? 汽车开进来,俞欢听见声音便往外走。 见盛明赋下车,副官想给他撑伞,他却挥手让人家退下,兀自淋着雨走进来。 他身上的凶劲还没完全消退,隐约中还有些血腥气,原本是想在雨里淋一会,散一散,怕吓到她。 可是她站在廊檐下等他。 他只得快步走了过去。 俞欢没问他为什么非要淋着雨走回来,只是看着他的衣服头发,“哎呀”一声,说“都湿了!” 而后拿了干燥的毛巾给他,催他把衣服脱下来,把头发擦干。 证据摆在面前,不容置疑的时候,那群人仍死皮赖脸的不认账,反过来叫嚣,盛明赋动了杀心,于是横七竖八的尸体躺在地上。 耳边枪声嗡鸣不退,雨珠顺着面部轮廓流下来,他恍惚间觉得那是他们的血。地上积蓄了一小片水洼,他往那看,又觉得水中倒映的是个恶鬼。 是杀了人所以受到良心的煎熬谴责吗? 不,这个世道,杀人是很寻常的事情。何况他们作恶多端,本就该死。 他只是觉得,她那么天真纯澈,可能会怕他。 他不想她害怕。 然而一切愁绪都在她递过来毛巾的那一刻止住了,盛明赋指尖微颤,接过来,却只是放在手里,玩笑问她:“害怕了吗?” “当然了。”俞欢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 一根弦又紧绷起来。 “我跟明琅去钓鱼,一条都没钓上来,心浮气躁的,唉,我可害怕你出事了,幸好你回来的早,要不然我都着急死了。” “你有没有受伤啊,让我看看。” 她拉起他的手,上下左右寻找衣服上有没有破损的地方。 盛明赋的凝望着她,看落地灯暖黄色的光晕映照在她脸上,仍旧化不开她眉眼间的紧张。 俞欢忽然被他用力拥住,紧紧的,仿佛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 “哎,你怎么。”俞欢惊讶了下,胡乱猜测,“你是不是哪里受伤了不想让我看见,想用这招蒙混过关!” “程俞欢。”他低低的叫她这一世的全名,呼吸炙热,“我爱你。” 啧。 又爱上了。 系统在空间里打滚。 俞欢脸上的温度好像在升高,盛明赋摸了一把她的脸,蓦然弯了唇角。 ? 往后的日子,过得稍微快了些。 枝头叶子绿了又黄,在萧瑟秋风里落干净了,又在万物复苏的春日抽出嫩芽。 眨眼间,又是一年夏,满树的叶子又被清风吹得哗哗啦啦的舒展,枝桠缝隙里,灿烂炽热的阳光掉到地面上,又是好光景。 这期间,盛明琅身高如同小树苗,慢慢抽条长高。 初见时他的个子还不到俞欢的腰,几年过去,已经到俞欢的手肘了。 长开了,脸上稚嫩少了些,线条慢慢变得清晰,有几分盛明赋小时候的样子。 他被送去学堂读书,没那么跳脱了,只是偶尔和亲近之人说起话时,还能寻见幼时的狡黠淘气。 林荷也在漫长时日里,逐渐接手受了自家姑爷,并且安慰自己道,他虽在外面杀人不眨眼,可是他在家里不杀啊。 盛明赋倒还是一成不变。 俞欢就不一样了,想要什么喜欢什么都去做,玩的开心过的也很欢心。 她认真享受世界享受生活,认真对自己,有人认真爱她。 ? 马场办了一场赛马会,有很多专业马术人员参与,俞欢混在其中,最后拿了个参与奖,一枚小奖牌。 俞欢把那枚奖牌拿给来看她比赛的盛明赋,觉得有点小,不太好意思拿出手。 盛明赋放到手心里,端详了一会,夸奖道:“这么厉害,才学没多久,就拿上奖了。” “是吧。”俞欢又没那么不好意思了,打心眼里觉得自己确实也挺厉害的。 两人明明是一起坐车回去的,俞欢都不知道盛明赋怎么传的消息,总之,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已经摆上宴了。 盛明琅听说嫂嫂参加赛马会拿奖,下了学堂,功课都没做就过来了。家里厨娘做了一桌子好菜,林荷也收拾了收拾。 众人轮流观赏那枚小奖牌,那架势,俞欢简直要以为自己拿了什么不得了的奖了。 也不知道盛明赋怎么让人传的话,总之,大家都认为,这枚奖牌是个很高的荣誉。 盛明琅还抱怨:“这赛马会真小气,就给一枚奖牌啊。” …… 其实,第一名是有三万元奖金,以及一匹好马的。 只是俞欢不是而已。 不管怎么说,庆功宴吃得还是挺开心的。 ? 饭后,盛家人都准备歇息了,副官却叩响了门,匆匆找到盛明赋,说了什么消息。 似乎是哪里出事了。 那晚,盛明赋很晚才回来。 往后几日,接连如此。 百姓们也感觉到即将到来的危险,往日热闹的街道一夜之间就变得空荡荡的,没多少人出门了,也有人举家搬迁到别处避难的。 形势紧张了。 这几日,家里人都不让盛明琅去学堂了,盛明琅便过来找俞欢。 “嫂嫂,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俞欢也愁,捧着脸道:“我也想知道。” 盛明赋一回来,就看见一大一小愁云惨淡,像是什么发霉的蘑菇,不由得有些发笑,原本紧绷的心绪都松快了一瞬。 第107章 民国文前女友14 当天晚上,都围在餐桌前吃饭,氛围却和之前的欢乐不大一样了。 前方战事吃紧,不知道能撑多久,也许过段时日就要打到荣城来了。城里已经戒严,粮价也上涨了不少。 盛明赋身为督军,自然是不可能退的。 盛家,是这座城里头标杆似的大家族,它在,百姓们也安心些,他们是不会走的。 盛明赋的眼神落在了俞欢身上。 是夜 俞欢摸着盛明赋的眉眼,抹平他皱眉皱出的细痕,安慰他说:“别想太多了,好好睡一觉吧。” 盛明赋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亲。 “如果真的打到荣城来了……”盛明赋开口道。 俞欢听着他说。 “我送你走,送你去安全的地方,你好好活着,等我,你愿意吗?”盛明赋缓缓道。 “就这个呀。”俞欢眨巴眨巴眼,“我还以为你会说,让我不要走,跟着你同生共死,死了都要下一个墓呢。” 盛明赋低笑出声,手臂向下揽住俞欢的腰,两人紧密相贴。 “会的。”他说,“死了以后,我当然不会放过你。” “但是我不想看到你在活着的时候受苦。” 他坐在这高位,守护荣城是他的使命,盛家要与荣城共进退,也离不开。 可是她不一样。 她本来就是他强抢过来的,她能走。 他不敢想象,万一沦陷了,她落到敌军手里,会因为他遭遇什么。 不能。 ? 日子过得越发焦灼起来,街头巷尾卖东西的小贩都不太能见到人影了,唯一热闹的是粮店。 卖报小童经过盛家门口,林荷出去买了一张,拿进来让人看了看,都不是什么好消息。这里沦陷了,那片地又失守了。 愁云弥漫在每一个荣城人头顶。 这天,属下来报,在城外发现了敌人的踪迹。 盛明赋忙到很晚才回来。 下人们都歇息了,俞欢梳洗完,上了床,还没睡着。 听见声音就坐起来,却见他眼睛深深望着她,一边凝望,一边解领口的扣子。 胸口敞开,起伏有致的肌肉线条一路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 怎么今儿个这么火辣…… 俞欢眼睛亮亮的看着他,盛明赋哼笑一声,高大身影覆下来,挡住了灯光。 唇齿交缠,舔咬吮吸,很深很深的吻,酥麻沉沦的魂魄都要飘出肉体。 而后,不仅仅是亲吻…… 所有的动作,都比以往更加深刻,他似乎想将这记忆永远留住。 舒服是舒服,只是有些舒服过了头,到最后,俞欢恍惚的几乎分不清方向了,只能抓着枕头角小小声呜咽。 盛明赋偏要把她拉过来,舔去她的眼泪。 ? 第二日 俞欢睁开眼,由着盛明赋亲手伺候着穿好衣服,走出内室,就看见林荷和盛明琅一人背着一个包裹,等着她了。 盛明赋要将他们送去鼎城,那里在后方,比荣城安全的多。 她的东西,盛明赋已经收拾好。给她带了些随身用品,衣服首饰,还有大量银票。 银票不一定能一直用,还有些金子银子,都准备了不少。 吃喝用度上的东西,副官到时候会送去,房子也已经找好,事事都安排的很好。 “荣城若是沦陷,我死了,不必给我收尸。” 盛明赋站在门口送她,拨了拨她耳边的碎发,让人想起当初他将她抢到盛家轿子上,也是这样拨弄她的头发,只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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