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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时志得意满。 “但是你要好好活着。”盛明赋紧紧握着她的手,像是从骨髓深处挤出的声音,“一定,一定要好好活着。” “等我去找你。” 他说。 “好。”俞欢应着。 紧握的手还是慢慢松开了。 车子开动,车窗降下,隔绝了外界,只能用眼睛去看这个曾经繁荣熟悉的城市,慢慢的被甩到后面。 盛明琅是被亲爹亲娘还有老太太再三叮嘱过,才送出家门的。人虽小,但已经不怎么哭了,只是趴到窗户上,努力记住荣城的样子。 没有人知道,这次分别的时长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是一年还是几年,又或者,是永别。 ? 鼎城 有重兵把守,是位于核心的一座城市。它若沦陷了,那就没地可逃了。 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生活还没有被战火殃及。 副官的车停在一处院落前,这地方相对隐秘。院子不大,种了一棵柿子树,此刻树上只有一堆又青又小的柿子。 张副官带着他们看了看里屋的地窖,下面米面粮油俱全,够他们吃喝几年。 又找来一个瘸子,让俞欢他们有什么事就写信,交给瘸子,瘸子会想办法将信送到盛家。盛明赋写的信也会由瘸子交给俞欢。 把所有事宜都交代一遍,副官便开车离开了,盛明赋那里,还有他需要做的事情。 这地自然没有盛家宅院那么宽敞富贵,可也算干净,没有一个人抱怨的。 三个人一起收拾了出三间住人的屋子来,将东西放好。 晚上,俞欢洗菜淘米,盛明琅端盘子拿筷子,林荷炒了几个菜,简单吃了饭。 许是来到一个新地方,哪里都觉得陌生,总感觉过得很慢。 吃过了饭,没什么事可做,又都睡不着,就凑到一起,坐在院里看星星。 好不容易到了第二天晚上。 林荷吸取了昨晚的教训,觉得不能让大家一个个太清闲了,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心事重重的,倒对身体不好。 她上街去买了种子回来,安排俞欢和盛明琅在院子里锄地浇水种萝卜。 这对两个人说,还真是件大事,你挖坑我埋土,忙活了一上午,中午多吃了半碗饭,下午又接着干,才终于把萝卜种好。 快傍晚的时候,俞欢和盛明琅一起从水井里打水洗手。 刚好,瘸子来送信了。 俞欢打开信纸,盛明琅挤在旁边,迫不及待的看。 结果通篇下来,都是盛明赋写给俞欢的,没几个字提及他…… 第108章 民国文前女友15 盛明琅看完,撇着嘴,泪眼汪汪,如同蒙受天大冤屈:“我就说,我哥一点都不想着我。” 俞欢安慰他几句,找了纸笔写回信,告诉他这边的情况很好。 盛明琅坐在旁边,俞欢让他也写一封,他却置起气来了,偏不跟他哥说话。 俞欢便在信里提了一句,让他下回写信的时候,多关心几句盛明琅。 第二日,信让瘸子送走了。 ? 林荷出门,多买了些盐巴白酒和鸭蛋,准备腌咸鸭蛋吃。 这东西放存放很久,又好吃又能当配菜,俞欢也喜欢。 林荷坐在树底下淘洗腌咸鸭蛋的罐子,俞欢和盛明琅蹲着,给咸鸭蛋洗澡。 洗干净以后放进筐里,在太阳底下晒的表层没有水分了。再将鸭蛋在白酒里泡过,表层裹上腌,就可以放进罐子里密封,等待腌好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盐巴的味道会一点点渗进鸭蛋里,让它变得咸香可口,油润美味。 晚上,盛明琅温习先前的功课,偶尔有一道琢磨不明白的问题,叫俞欢听见了,随口说出了正解。 “嫂嫂,学问上的事你也懂?”盛明琅两眼放光,崇拜的看着俞欢。 “略懂一点点。” 俞欢手指捏出很小的空隙,谦虚了一小下。 被小孩夸,当然不会那么容易骄傲啦,她本来就是大人嘛。 林荷却很骄傲,道:“欢欢小时候,可是上过几年学堂的。”可不跟她一样,是个大字都不太认识的文盲。 盛明赋又来信了,这回是厚厚的一沓。 俞欢原本以为是他听了劝,给盛明琅写了几张,哪成想,他不想理会,叫老太太他们有什么想说的,写了送过来。 他的,还是单独写给俞欢的。 信里说,他那边能够应对,让俞欢一切小心,缺什么少什么都去买,家里没人照顾就找个佣人,天快冷了多购置几件厚衣服…… 一桩桩一件件,他那种雷厉风行的性子,在有关于俞欢的事上却总是格外细心。 盛明琅看了家里人的信,可算感受到一点爱,原本还说他长大了,不太爱哭了,结果又感动的哇哇大哭。 俞欢写了两张回信,盛明琅拿自己的本子,写了一本。 ? 林荷经常去街上买东西,俞欢和盛明琅偶尔跟着,偶尔帮忙跑腿,偶尔留在家里。 忽而有一日,街上人流少了,听路边茶馆说,荣城打起来了。 那一日,林荷带上充足的银钱,采购了很多东西回去,俞欢和盛明琅跑了几个来回,才把东西都搬回去。 有厚衣服、厚棉被,也有能放很久的蔬菜、腊肉腊肠,还买了些西药,种子,调料之类的。 几乎能想到的,都备齐了。 后面再去街上,果然,就有些店不开了。 荣城那边形势严峻,但据说是守住了。 几日之后,俞欢他们收到盛明赋的来信,都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距离离开荣城,已经有半个月。 林荷腌制的咸鸭蛋已经能吃了,俞欢他们在院里种下的萝卜,也已经长出了苗,绿油油的一小点,被风吹的晃动不停。 林荷说,再过些天,就能够种白菜了。到时候给他们包白菜饺子吃。 邻居家养着一窝鸡,有一回跑到他们院里来,林荷眼睛一亮,跑去人家家里,买了四五只能下蛋的来。 每天用杂草碎米喂着,几乎是一天两三个蛋。 只是这鸡总是爱吃新鲜的,譬如他们种下的萝卜苗,一个没看住,刚长出来的叶子就被啄掉一块。 俞欢和盛明琅只能经常把它们赶到一边去。 ? 又一天夜里,林荷煮了碗长寿面,又多炒了几个菜,俞欢才意识到这天是自己的生辰。 这时候,与上一年的光景大不相同。 上一年,盛明赋特地请了戏班子来家里唱戏,权贵人家都带着礼来恭贺,流水席摆了一院……热闹非凡。 如今,也不知道盛明赋那边是什么情况。 眼下只有一碗素面,葱烧豆腐、回锅肉、丝瓜炒鸡蛋三个菜,和以前的奢靡比起来,显得有些可怜。 俞欢并不挑,依旧很喜欢吃。 盛明琅也有模有样的,背了一串贺词,林荷还给她塞了个红包。 只是到了夜里,仍旧有些睡不着。 林荷半夜醒来,看见她还坐着,走进来问:“怎么了,这么晚了还不睡?” “盛明赋,已经很久没有来信了。”俞欢慢慢说。 盛明琅今天还问来着,只是被俞欢给含糊过去了。 “没事的。”林荷安慰道,“姑爷一看就是个命硬的,只有他杀人的份,没有他让人杀了的可能,你且安心等着。” 她印象里,盛明赋似乎还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狂魔。 俞欢忍不住笑了下。 ? 终究是有些放心不下,俞欢写了封信,找到瘸子,让他送到盛明赋那里。 过了几日,瘸子说信送到了,只是还没有回音。 “我哥肯定是太忙了,他手底下管着一大堆人呢。”盛明琅开解道。 俞欢点点头,也这般安慰自己。 街上有人卖莲藕的,林荷买了些莲藕、筒骨,打算回去煮个莲藕筒骨汤喝,锅都烧开了,莲子红枣都下进去,才想起来忘记买姜,打发俞欢和盛明琅去买。 他俩总爱一块出门,不然没有安全感。 倒是还有一家卖这些佐料的店开着,俞欢让掌柜的多称了点。 店门口,两个闲人凑到一块说话。 俞欢付了钱便想走,却还是听见他们的话: “荣城那边不好了。” “我侄子都说那里快要沦陷了,城里人都跑光了。” “唉,可别打到咱这边来。” 盛明琅碰了碰俞欢的手,忍着泪低声说:“嫂嫂,咱先回家去。” 小孩在外面还挺坚强,俞欢以为他真能撑住,结果一进家门眼泪就掉下来,大哭:“嫂嫂,你说我哥他们,会不会有事啊……” 俞欢又找了瘸子,瘸子摇摇头说不行,荣城那边情况不好,信已经送不进去了。 就这样,俞欢与盛明赋失去了联系。 “只要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俞欢安慰盛明琅,也是安慰自己。 荣城全靠盛明赋撑着,盛明赋要是出事了,消息早传的四处都是了。 所以,收不到关于盛明赋的消息,也已经是最好的消息了。 第109章 民国文前女友16 如此,日子也就继续过着。 只是,听说荣城那边打的很厉害,死伤无数,又听说盛明赋跟人谈着合作,却迟迟没有人敢应下,恐怕撑不了太长时间了。 鼎城附近,不知怎地也出现了几回枪战,虽然被压了下去,可人们惶惶不安,大多数人都闭门不出,靠存粮度日了。 家里有些人脉的,就已经想办法出国避难了。 ? 幸好林荷之前带着他们买了很多东西准备着,如今关上了院门,还能正常活着,且吃的还不错。 家里的鸡每天都下蛋;树上的柿子慢慢变大变黄,再过些天就能摘下来了;他们种的白萝卜已经能吃了,新种的白菜也长出来。 厨房里,冬瓜南瓜土豆红薯之类的,能长放的蔬菜,林荷都买了不少,还有风干的鸡鸭鱼、腊肉腊肠,咸鸭蛋也还有两三罐,可有的吃呢。 等白菜长出来,能吃的吃,吃不完的腌成酸菜,又是一种新的吃法。 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 荣城那边似乎进入了什么静默期,再没有什么消息传过来,也幸好,一直没有收到沦陷的消息。 秋风一吹,满树的黄叶都落了下来。 林荷带着他们俩把树上的柿子都摘了下来,这时候还没熟透,硬邦邦的,再捂上两天,就是香甜软韧的口感了。 足足收了两大筐柿子,吃肯定吃不完。 这两天,他们便忙着削柿子皮,挂起来晒成甜糯的柿饼。 没事可做的时候,俞欢就教林荷识字。 倒不是为别的,只是林荷很憧憬有学问的人。 有一次,她去一家铺子里买东西,只因不识招牌上的字,在那条街上转了好多圈都没有找到,最后还是问了认字的人,给她指了指,她才发现竟然就在眼前。 盛明琅看完书,也兴冲冲的参与,一是没事可干,二是想当小老师, 先前教的时候,林荷总说自己年纪大了记性也不好,学不了。 如今他们三个被拘在一块,确实无事可做,她也静下心来。 慢慢的,也多认了几个常见字。 ? 天渐渐冷了,张口就能呼出白气,需要穿着厚衣裳了。 来的时候种下的那波萝卜,已经长得很大了。快入冬了,得将它们拔下来,挖个坑埋起来放着,不然会冻坏的。 白菜不能这么放,白菜要放进地窖里,那里温度高些。 忙忙碌碌了一天,终于收拾完。 晚上,把门关好,点亮油灯。 屋里比外面暖和多了,又有着林荷奖励他们,做出来的一桌好菜。 一个白菜腊肉炖粉条,粉条软烂肉香四溢;一个凉拌土豆丝,清新脆嫩爽口;一碗蒸好的腊肠,肥瘦相间油润可口。 还有一锅萝卜老鸭汤,又滋润又大补; 在冷天里,坐在温暖的房子里,喝热热的汤,全身上下都舒服极了。 ? 后来的情况就没有那么好了。 城里粮食不太够的,听说过得很难,饥一顿饱一顿,也有出去挖野菜,只是这种天,哪里有什么野菜。 他们这边余粮充足,只是后来买的腊肉之类的,量不太多,得节省着吃。 看见很可怜的,就偷偷救济一把,趁着夜深人静没人的时候,搬一袋粮食,运到人家门口去。 明着给,怕人家知道家里富裕,招来麻烦。 就这样,给附近真正没粮的人都送了些。 有一回天气大好,他们跟着林荷晒被子褥子,见外面的邻居都出来走动说话,也打开了院门。 就听见,一户被救济的人家,说是有菩萨转世,给他们送粮食…… 俞欢听着就憋不住了,又把门关上,和他们两个菩萨在院子里笑。 不过他们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慢慢的就变成上顿萝卜下顿白菜,中间穿插着土豆或者冬瓜。 鸡蛋倒是每天能吃到,蒸的煎的煮的炒的,也能换换口味。 就是腊肉腊肠,不太够吃了。 ? 冬日里,仅剩的乐趣就是守着火炉烤红薯了。 幸而林荷买回来的红薯口感不错,揭了皮,吹一吹冒着的热气,不怕烫的吃上一口,又香又甜。 正吃着红薯的时候,院里飘了一层白。 俞欢跑出去,发现下雪了。 鹅毛似的大雪,似乎昭告着什么好寓意,很快,便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走起路来咯吱咯吱的响。 俞欢一时兴起,想看看外面那棵枣树有没有被压弯枝桠。 她踩着雪出去。 大雪天里,街上本没有什么人,她见着枣树上只积了一点雪,安心了,打算回去,却意外的看见街头站着个人。 心思一晃。 发现对方有些眼熟。 她慢慢走近了,对方也盯着她看,而后互相发出一声“原来是你啊”,这样的惊呼。 “你怎么在这里。”俞欢问云韶。 “车子坏了。”云韶深吸一口气,手和脸都被冻的通红。 她的车停在另一条街上。 俞欢看了一眼,问她:“你要不要,去家里坐坐,吃点什么暖下身子。” 于是,就将人带回了家。 他们请云韶吃了三个烤红薯,林荷又给泡了一杯热茶。如此,暖洋洋的感觉从内到外,浸透了方才的寒冷。 云韶是来找人的。 荣城打起来的前夕,她也被送出来了,送去了风城。因为断了和家里人的联系,鼎城这边又有朋友,所以过来看看有没有办法传个消息。 都是一样在等待的人。 她拍拍俞欢的手,没多停留,车还在那边停着,她将车修好,就开走了。 往后几天,雪越下越大,直到在地面堆了厚厚一层。被人踩脏了,凝结在地上,实在是太冷了。 林荷用最后一点腊肉包了炖白菜饺子,他们就过了年。 不像往年,年货充足,各家欢天喜地贴对联,挂红灯笼,穿新衣,处处是喜庆耀眼的红色。 今年这么重要的节日,街上却还是连个人影也看不见。 只是马上就要到十二点的时候,有鞭炮声突然响起。 噼里啪啦的一阵,不知道谁家放的,但实在是好兆头,像是旧年岁的一切尘埃和不幸都可以除去,新的一年会有好运到来。 第110章 民国文前女友17(完) 日头渐暖,堆积了很久的雪慢慢要化开了。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郁,酷寒的冬日终于远去。 枝头旧雪都已经抖落,鲜嫩绿芽探出头来,一点新绿摇摇晃晃,点染着春意。 春天来了,似乎一切都要好起来了。 然而也就是这时候,卖报的小童走街串巷的喊着:“最新消息,最新消息,敌军轰炸荣城……” 俞欢听见就是一怔。 盛明琅和林荷说了什么,她都听不懂了,只看着他们嘴巴张张合合,而后头晕了一瞬,几乎要站不住。 盛明琅扶着她,哇哇大哭。 最后还是林荷跑出去,买了一份报纸回来,让他们仔细看看是不是真的。 “2月3日,敌军数架轰炸机盘旋于荣城之上……具体情况不知,督军盛明赋生死未卜……” 几行字,清清楚楚的映入眼帘。 盛明琅嚎叫着:“完了,完了,我哥他们肯定活不成了……呜呜呜我爹,我娘,我奶奶……” 俞欢也哭,抱着报纸哭。 轰炸机啊,那可是轰炸机,怎么可能有人从那里活下去…… 他们嚎啕大哭,哭的不能自已,林荷心底唏嘘,也难过,但没有他们那么悲痛,只能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想办法安慰。 俩人哭了好一阵,不知道怎么想的,拿了之前种萝卜用的锄头,在柿子树底下挖坑。 要给盛明赋造一座坟。 “他说了……不要去收他的尸首……就立一个衣冠冢。”俞欢边哭边挖坑。 林荷站在原地愣了下,束手无措道:“在,在家里挖呀。” 以后出门就见坟,还挺特别的。 两个人正上头,她也不太能阻止。 盛明琅抹干净眼泪,抽抽噎噎的请求俞欢:“嫂嫂,我能不能,在坟上把我爹娘,我奶奶的名字也写上。” 他憋了一口气,将哭腔忍回去,接着说:“我哥的名字写中间,他们只要一小点空就行了……我,我一个人挖不了那么多坑。” “没事,没事,你哥不会嫌挤的。”俞欢泪眼朦胧的安慰他。 坑挖好了以后,将盛明赋送她的一套首饰给埋了进去,她身上找不着盛明赋的东西,只有这个和他还有点关联。 盛明琅就更没有什么了,思来想去。把他们家的金元宝给放了下去。 最后,埋上土,堆成一个土堆,又立了个木牌,当作墓碑了。 盛明赋的名写在最中间,其余三人写成一长串,在边上。 林荷看了又看,欲言又止,到底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 堆了个坟,还不止。 他俩还想买些殡葬用品,给盛明赋置办一个完美的仪式。只是很不凑巧,街上那家卖这些东西的店还没开。 于是只能打道回府。 又煎熬了几天,听说终于开门了,盛明琅拉着俞欢一起去。 他们走的快,以至于正好错过开到街口的汽车。 车上下来一道修长高大的身影,朝着小院走过来。 林荷正从门里出来,要倒淘米水,迎面见着来人,忽然瞪大了眼,定在那了。 拿了一个花圈,一堆白蜡烛,一盒香,一些烧纸,还有两包纸钱。 临走的时候,还看见有卖白花的,于是俞欢鬓间簪了一朵,盛明琅胸前插了一朵。 他们忙着把东西弄过去,没心思停留,因而也就错过了不远处人的闲聊: “荣城打赢了!” “嘿,我听说了,那位督主早就把探子安到对面去,一早知道他们有轰炸的计划,就提前安排人建好了防空洞……” “等他们的轰炸机撤了,增援部队也到了,就一鼓作气杀了他们个措手不及……” 人人脸上喜气洋洋,唯独俞欢和盛明琅还沉浸在悲伤中,走到街口看见一辆汽车,都嫌它挡路。 快到门口的时候,听见家里有说话声,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有邻居来串门。 盛明赋给她买好吃的买新衣服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俞欢悲从中来,摸出一把纸钱,往空中一撒—— 高大的人影走出来,被洒了一身的雪白纸钱。 俞欢惊呆了,她觉得也许是自己日思夜想出现幻觉了,可是盛明琅也大叫了一声,证明不是只有她一个人看到了。 那,那难不成是…… “鬼!” “鬼啊!!!” 几乎要扯破嗓子的喊声,传播在所有人耳朵里。花圈、蜡烛、烧纸七零八落,滚到地上。 他们俩掉头就跑,边跑还边回头看鬼有没有追上来。 盛明赋:…… 那边安全了,盛明赋第一时间就找过来。几个月不见,通信的渠道也断了,一腔思念,做梦都是她的身影。 他找到地方,看见林荷,却听她吞吞吐吐说他们上街买东西了。 问到去哪里了,她又闪烁其词,说不清楚。 好不容易听见他们回来的脚步声,他迫不及待走出去,而后就…… 盛明赋深吸一口气,站在门口,看他俩能跑到哪里去。 “他怎么不动了?” “他,他好像有影子哎。” 两个人壮着胆子,哆哆嗦嗦又凑上来。 俞欢憋着眼泪喊他:“盛明赋,你说的不让我给你收尸的,你就留在荣城呗,别来找我呀,我胆子小,我害怕。” 盛明琅也声音颤抖的说:“大哥,大哥你是不是想我了,你想我了托个梦就行,想要什么我都给你烧过去……你看,你看那是我们给你买的花圈……” 越来越离谱,盛明赋忍无可忍的走过去。 然而他一动,另外两人却慌了。 地上有积雪融化的雪水,俞欢一个没踩稳,就要摔地上—— 盛明赋目光一凝,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俞欢惊疑不定,反应过来深深看着他,哽咽道:“你还是这么好,变成鬼了也知道救我。” 盛明琅泪眼汪汪,快要被他哥哥嫂嫂死生不断的爱情感动哭了。 盛明赋抬手,敲到俞欢脑门:“醒醒。” 会说话的……鬼。 俞欢张大嘴巴,慢慢感受到盛明赋身上的温度,眨了眨眼。 好一番风波后,盛明赋终于用力抱住俞欢。 盛明琅围着他转了好几圈,确定是真人,又问清楚家里人都没事,反应过来:“大哥,你是来接我们回去的吗?” 得到答案,他又蹦又跳,跑进屋收拾东西了。 俞欢牵着盛明赋的手进去,盛明赋不经意扫了一眼,看见柿子树下有个奇怪的土堆,问:“那是什么?” “啊,那是,那是……”俞欢一脸为难。 盛明赋走近了,木板上的字清晰起来:“先夫盛明赋之墓。” 呵…… ? 前线稳定,敌方元气大伤,反击无力,已经安稳了。 春光洒在每个人身上,万物和鸣。大街上又热闹起来,店铺也重新开张,人人脸上洋溢着笑意,一切阴霾都已经散去。 有人敞开家门,让阳光进屋里,驱散一冬的冷气;有人抱出了被子褥子,在院里晾晒。 副官开着车,林荷坐在副驾驶位置,盛明琅扒着窗,看外界热闹的景象。 盛明赋和俞欢挨在一起,十指相扣,一直没有放开。 “我很想你。”俞欢做贼心虚先开口。 “想我想到觉得我死了。”盛明赋淡淡道。 俞欢可怜巴巴的要哭,额头抵在他肩头,抱怨着:“我给你写了好多信,你都不回我……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着急,后来,后来又听说他们轰炸荣城……我都快哭死了。” 趁着盛明琅没回头,她说完,轻巧的吻了下他的唇角。 盛明赋呼出一口热气,将强烈翻涌的情感压下去,亲了亲她的脸颊:“我也很想你。” 吃饭时想,睡觉时想,受伤时想,甚至偶尔会后悔,不如将她留在这里,哪怕死也死在一块。 只是又舍不得,怕她受伤哭着喊疼,怕她因为枪声睡不安稳…… 幸好,幸好,挺过去了。 还能再见到她,还有一辈子,可以与她慢慢纠缠。 石拱桥又热闹起来了,桥头戴着瓜皮帽的小贩又卖起了瓜子小吃,一切都是那么好。 第111章 童话故事前女友1 睡美人的故事,俞欢小时候听爸爸妈妈讲过,但她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竟会穿进童话故事里来。 故事中,爱洛公主出生时,没受到邀请的女巫心生怨恨,给公主下了恶毒诅咒,让她在十六岁生日时被纺锤扎破手指而后死去。 爱洛公主十六岁时,这些事果然发生了。仙子们找到与公主相爱的菲力王子,请求他唤醒公主。 菲力王子披荆斩棘,用神剑打败女巫,深情亲吻公主后,公主慢慢睁开眼睛。 从此,两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而俞欢的身份…… 就是故事里那个邪恶的女巫,克洛伊。 这个世界,她与王子没有什么关系,任务也很简单,就是在公主出生时送上诅咒。 ? 女巫分为白女巫和黑女巫,白女巫代表圣洁善良,黑女巫则代表邪恶。 刚穿过来的时候,俞欢还是个实习女巫。 每天都要去光明神殿对着神像祈祷,还要按时完成神父布置的魔法功课。 魔法力量只有一点点,做个功课累死人。每天还要跟着众人一起跪在神像面前祈祷,觉都睡不够。 一天下来,可累惨了。 这天,庄严肃穆的神殿里,所有人都闭眼颔首,敬畏的念着祈祷词,神圣又虔诚。 教导她们的神父说,祈祷时要诚心,神会听见你的心声。 俞欢便想,若神真的能听见每个人的心声,光明神岂不是要烦死了。 她反正不信。 大家都闭着眼,她睁着眼,也没有人看见。 他们念着经文,她背不下来,阿巴阿巴的张嘴,但是没有声音……很是滥竽充数。 心里面胡思乱想。 想到祈祷完了,可以去吃焦糖面包,就开心起来;偷偷打了个哈欠,便想每天都睡不够觉,会不会猝死; 想到神父今天会布置繁重的课业,又难过起来,垂头丧气,唇角又抑成一个向下的小括弧。 要是魔法力量能再多一点就好了…… 她情不自禁的幻想。 听倦了的祈愿中,忽然掺进一道奇怪的心声。那道心声很奇特,并且变换不停,活泼有趣。 神不禁追溯源头。 她不知道,光明神睁开眼,看向了她。 ? 每天都是这样的流程,日子过得枯燥又乏味。 剧情里,她最后诅咒公主,和她现在的身份对不太上。 诅咒人这种事,只有邪恶的黑女巫才能做出来的,但现在她还只是个白女巫。 也许后面会有什么机遇。 又是清晨的祈祷时间。 俞欢困得厉害,跪坐在神像底下,不自禁的点头。 脑袋忽然向下,惊醒一瞬,听了两秒祈祷声,又慢慢合上眼,脑袋猛然向下……如此循环。 像啄米的小鸡,可怜又可爱。 又一次惊醒,她怕自己真的摔到地上,惹得神父教训,不敢睡了,心里念叨着,要是祈祷真的有用就好了。 那她就向光明神请求,让自己的魔法力量变得强大一些,这样,就能很快的完成神父布置的功课了。 也就能早点回去,睡个好觉…… 忽然一阵雪白光芒在眼前闪现。 俞欢睁大了眼,只是这时,其余人都紧闭着双眼,无人发觉。 那白色光悄无声息没入她眉心之中,一股暖意游走过全身,疲惫的精神好像得到了洗礼,身体变得轻松极了。 困意与疲劳全消。 太,太,太神奇了。 俞欢怔怔的看着自己的掌心,那里有她握不住的魔法力量溢出来…… 俞欢不可思议极了。 原来神父说的是真的,神也是真的。 不仅真实存在,还真的听见她的心声,赐予了她力量。 俞欢两眼亮晶晶,崇敬又惊喜的看着高大的神像。 在她眼里,神像似乎都在发光了。 虚无的高处,神似乎轻笑了一声。 一个很会变脸的小家伙。 恰好这时,祈祷结束,可以出去了。女巫们都跟在神父身后向外走。 她原本打算第一个跑出去,买焦糖小面包来着。这时候已经快来不及了。 俞欢看了看神像,在感谢光明神和去吃焦糖小面包之间犹豫不决,迟疑了两秒后,毅然决然的跑向了焦糖小面包。 神像在这里不会走,小面包抢光了可就没有了。她吃完小面包,回来感谢光明神的。 第112章 童话故事前女友2 ? 往后几日,俞欢总是来到神殿,恭恭敬敬说上一堆好话。倒不是为别的,只是纯属对之前冒犯的心虚……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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